• 索 引 号: SM05909-02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 长委〔2019〕19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22
关于开展“文明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长委〔2019〕19号
来源:清流县长校镇 时间:2019-03-29 16:45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全镇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即日起在全范围内开展“文明随手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通过设置“文明随手拍”平台,发动全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在日常生活中捕捉感人瞬间、抓拍群众不文明行为,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记录保存下来,对文明新风尚进行褒扬,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让广大群众在参与活动中辨是非、懂荣辱、知廉耻、摒弃陈规陋习,自觉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同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

二、拍摄内容

1.身边发生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拾金不昧、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以及随手捡取垃圾、烟蒂等各种文明行为、文明故事和文明新风向。

2.公共场所争吵谩骂、大声喧华、争挤插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破坏绿地、摘折花木、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乱摆设摊、随意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3.窗口单位服务不规范,工作人员不使用文明用语,态度生硬等行为。

4.车辆、行人不行其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闯红灯、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挣挤上车等不文明行为。

5.公共交通工具上不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不友善对外来人员,不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的行为。

6.不文明遛狗,宠物扰民、便溺破坏和污染公共场所及生活环境等不文明行为。

7.其他破坏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环境,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

三、参与形式

广大群众可以将日常生活中发现的文明和不文明行为以拍照、小视频的形式记录下来,将照片、视频和相关资料发送至文明办邮箱:qlxcxzdzb@126.com

四、拍摄要求

1.应征作品拍摄地点需在长校镇范围内,严禁提供用电脑图像软件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

2.拍摄主题要鲜明、图片或视频要清晰,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拍摄工具不限(摄像机、手机或者照相机均可),风格、表现形式不限,作品可以是一张照片,也可以是组图(不超过或者视频(视频长度控制在5分钟以内),并附100字以内拍摄说明(介绍拍摄概况、作者的感受和感悟、拍摄地点和时间)。

3.拍摄照片或视频需内容真实,原创首发,不得摆拍,且拍摄时不能影响被拍摄者的正常活动。

4.拍摄者拍摄时必须确保自身安全状态下进行。

五、职责分工

1.文明办负责对征集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内容属实,再进行对外公布(涉及个人隐私方面会进行相应处理)。

2.魅力长校公众号负责同步发布审核后的照片。

3魅力长校公众号要开设“文明随手拍”专栏,不定期地刊播观众、网友上传的照片、视频,对所反映的不文明行为(现象)进行曝光。

5.镇纪委、效能办将对拍摄到的不文明现象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文明随手拍”活动是推动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搞好策划,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力争使此项活动真正成为传播文明、推进文明、提升文明的有效载体和过程。

二是广泛宣传。围绕“文明随手拍”活动主题,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同时,魅力长校微信公众号要及时对群众的文明行为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对不文明、脏乱差等反面典型进行曝光。通过此次活动,督促全镇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三是积极整改。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要正确对待“文明随手拍”活动,针对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的图片或视频,对暴露出的问题要自觉接受监督,客观分析、查找原因,积极整改,确保随手拍活动落到实处,为加快创建文明县城做出应有贡献。

 

 

中共长校镇委员会

2019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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