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913-0200-2019-00042
  • 备注/文号: 沙政〔2019〕6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7-22
关于印发《沙芜乡2019年高考奖励办法》的通知
沙政〔2019〕61号
来源:清流县沙芜乡 时间:2019-07-22 20:47

各村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经研究制定《沙芜乡2019年高考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  

 

 

 

 

 

 

 

沙芜乡2019年高考奖励办法

 

一、享受奖学金的对象

1、具有本户籍的高中考生。

2、未违反计划生育或已处罚到位的计生家庭子女。

二、奖学金标准

1、高考获得县级以上文科状元、理科状元及考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考生,每人奖励5000;考录985院校的考生,奖励3000;考录211院校的考生,奖励2000;考录普通本一院校的考生,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

2、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录本一院校的另行奖励800元,考录本二院校的奖励500元。

三、申请奖学金学生所需提供材料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2019年8月25日前乡党政办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工作人员查证、留存,逾期不再另行补发。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本人福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同时,各村也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奖学措施,对本村的优秀考生给予适当奖励,营造沙芜教育事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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