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1-02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 清龙委〔2020〕36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8-07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有关部门:
现将《龙津镇落实<清流县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任务分解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津镇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龙津镇落实《清流县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问题清单》任务分解整改方案
根据清流县委主责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清流县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龙津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特制定以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管党治党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以此次整改为契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解决镇党委在落实“两个维护”、 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正风肃纪和强化党内监督等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管党治党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把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和各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整改步骤
(一)责任细化分解阶段(2020年8月5日前)。全面对照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到相关分管领导、相关站所、村(居)两委,明确各自整改责任及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清单。
(二)整改方案制定阶段(2020年8月7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各分管领导、相关站所、村(居)对照整改要求,梳理问题,查找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工作方案。
(三)全面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0月底前)。认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主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督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时限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认真举一反三。
五、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落实“两个维护”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有的部门、乡镇学习贯彻存在层层弱化问题。如,2019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县住建局的三个党支部未见学习记录;住建局党组、自然资源局党组、龙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只是传达学习内容,没有组织交流研讨、提出贯彻落实举措等;余朋乡多个党支部未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讨,未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宁德、厦门、福州的采访实录。
责任领导:刘耀忠
责任单位:宣传室
责任人:赖玲敏、各党支部第一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突出学习重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在清流及大路口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及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采访实录。二是规范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严格落实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学等多种形式,要求每次学后根据不同内容谈谈学习心得体、交流研讨或贯彻落实举措,从而进一步夯实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功底和实践水平。在此基础上,以镇级规范带动村级规范。三是检验学习实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考学专题活动,通过考学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耳、入心,切实检验学习成效。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一是有的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不够。如,县住建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两名党组成员对党组书记的批评意见都是“同意个人剖析”。二是有的未按规定说明有关事项。如,2019年度,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对2次接受组织函询情况未完全作出说明,只把其中1次函询情况简单带过,没有说清楚、谈透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对接受组织函询情况未作出说明。三是有的开展专题研讨不扎实。如,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时,一名科级干部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的重点发言材料大部分抄袭网络文章。
责任领导:池哲铃、张鑫
责任单位:组织室
责任人:张丽、各党支部第一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抓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镇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结合我镇实际,认真落实镇党委下发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抓自查自纠。班子成员对照要求认真查摆2019年度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材料、主题教育相关资料。镇组织室对各村居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等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于8月底完成。三是抓规范落实。镇党建辅导队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辅导,重点对各支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并跟踪落实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3. 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一是有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县城投公司党支部10月28日后未召开过支委会,支委会研究的大多是业务工作,较少涉及党建工作;2019年度,余朋乡卫生院党支部、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仅2次。二是有的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如,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多次会议记录中未填写参会人员;县城管局党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中传达住建局党组召开有关会议和县委巡察反馈会等其他内容较多,而研究党建工作较少。三是有的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比较涣散。如,县城管局党支部一名受处分党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自己的违纪行为只是简单带过,未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余朋乡余朋村委会主任在组织生活会上对本人受到处分的违纪行为未作说明、检讨。
责任领导:池哲铃、张鑫
责任单位:组织室
责任人:张丽、各党支部第一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力建设。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抓手,丰富支部党日活动、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强化日常规范。利用每周一例会部署、住村工作日落实、党建辅导队帮促、交叉检查等方式,规范支部手册记录。三是加强党员管理。镇纪律督察组联合组织室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同时运用好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同时,9月中旬前完成违规发展党员自查工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4.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对意识形态督导调研和专项检查的结果运用不合理,未能及时跟进督促问题整改。如,2019年全县共检查各类公共领域宣传载体4576处,发现存在问题的户外场所、室内场所固定载体数68处,检查期间仍发现余朋乡党委党建室悬挂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未更新。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落实不够有力。如,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余朋乡部分班子成员的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或提及意识形态工作仅简单带过,部分班子成员的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剖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如,县自然资源局未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配套制度;余朋乡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删除“每年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一次综合分析”等刚性要求。四是县级媒体融合有待推进。如,县融媒体中心大楼建设进展缓慢,原计划于2020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截止检查时仍未竣工;县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配备不到位,根据“三定”方案,县融媒体中心应配备1名主任、3名副主任,现仅配备1名主任、1名副主任,组织架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责任领导:刘耀忠、张鑫
责任单位:宣传室、组织室
责任人:赖玲敏、张丽、各党支部第一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镇党委书记担负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修改完善《2020年龙津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学习比武活动,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对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自查。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凝聚思想共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正能量。四是强化阵地建设,形成积极氛围。加强龙津乡贤馆、大路口党建示范村、各村(居)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20年启动“青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工程”,不断激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干事激情。五是唱响主旋律,宣传正能量。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防控经验及好人好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新风入万家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等重大活动,“扫黑除恶走基层”、“道路安全靠大家”、“城市名片‘游’我来说导游讲解员宣讲大赛龙津初赛”、项目实施后记编制、最美乡贤以及孝亲敬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舆论氛围,树立了政通人和的新风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5. 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需进一步推进整改。一是2017年清流县专项巡察时要求嵩溪镇政府对8笔个人(其中2名公职人员)借款35.3996万元进行追缴,但推进迟缓,截至目前仅追回2万元;二是2018年清流县委巡察时要求龙津镇政府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进行整改,但推进不力,至今仍有应收账款共计158.58万元未收回,其中11笔个人借款29.69万元,基头等4个村借款106.98万元,其他等4单位借款21.9万元。
责任领导:黄前贵
责任单位:财政所、财务室、相关村(居)
责任人:相关挂村(居)领导、何海军、邓小兰、相关村(居)支部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应收账款158.58万元未收回,其中:①四个单位借款(21.9万元)和11笔个人借款中有10笔(23.69万元)合计45.59万元,系2006年东华乡和龙津镇合并时原东华乡遗留下来的应收账款,由于2015年“5.19”洪灾会计凭证损毁严重无法找回原始凭证,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明确整改处理意见。②11笔个人借款中,有一笔6万元,系2011年原城南村支部书记曹红祥借款6万元,因巡察整改期间当事人在监狱服刑无法联系清缴。现当事人已刑满释放,我镇已联系通知当事人,正在追缴中。③对4个村借款106.98万元,其中:收回暧水村借款10万元、下窠村借款11.8万元、横溪村借款14.93万元,将近期收回借款。另,基头村借款70.2524万元,因资金量较大且基头村村财困难,将采取分期分批方式收回。二是举一反三,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借款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对预借资金认真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确因工作需要的,按相关程序审批办理,并按时收回核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6. 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够。一是部分扶贫项目进度较慢。如,清流县级2019年安排的7个贫困村饮水安全进行提升改造项目、余朋乡芹溪村2019年灾后自来水重建项目等,未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相对贫困户帮扶工作比较滞后。如,截止2020年1月,只有里田乡、温郊乡的相对贫困户帮扶工作有进展,其他乡镇未进行有效帮扶或帮扶不够。三是帮扶责任不够明确。如,嵩溪镇因2019年人事多次变动,以致对贫困户挂包帮扶走访不到位,个别贫困户对自己的“帮扶责任人是谁”的问题模糊不清;多个乡镇存在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等。
责任领导:刘耀忠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人:胡慧清、各扶贫帮扶责任人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提升政治站位。组织召开龙津镇领导班子脱贫攻坚专题检视会,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全面进行自查。二是开展问题检视。组织召开全镇扶贫工作推进会,过近段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行整改。三是层层压实帮扶责任。对照“带着情感抓扶贫 ‘六力三并’促攻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帮扶责任,对标对表落实各项扶贫措施,学深学透扶贫政策,确保扶贫工作做到精、准、细、实。四是立行立改。对2020年在建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全部工程都能按时推进,按时间节点完成施工;针对相对贫困户存在的问题,再次入户走访,及时兑现政策;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削除疫情影响,通过新增公益性岗位、消费扶贫、帮助家门品就业等举措,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要求,切实担负各自责任,做到扶贫办牵头抓总、各部门全程参与、包干到底,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7. 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不够。一是问题线索摸排的广度有待提升。如,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清流县接到群众举报、单位排查和乡镇摸排线索共229条,其中属于缠访闹访和邻里纠纷类问题线索75条,占总量的32%;收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154条,其中多把一般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黑恶线索举报,导致线索成案率较低,全县仅发放奖励金4笔,共计1.5万元。二是打击覆盖面的拓宽、“打财断血”的举措有待加强。如,目前已打掉的2个恶势力团伙和9个“九类”涉恶团伙以开设赌场类犯罪为主,在“威胁政治安全、非法高利贷放贷暴力讨债、套路贷、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领域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办案人员对黑恶案件的财产刑的适用把握不足,“打财断血”能力有待增强。
责任领导:谢洲光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人:谢汪斌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职责意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拓展摸排范围,按照中央扫黑办开展“六清”行动和十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要求,采取村(社区)摸排到村(居)小组,镇国土、村建、水利、环保、林业等多部门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广泛收集线索,提升线索摸排精度;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注重总结提炼,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扫黑除恶扩大会议、会商会等会商平台推动重点线索和重点案件的办理,做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惩治黑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正风肃纪方面
8.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纠而复生。一是有些部门、乡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够有力,防控措施不够健全,仅仅为了完成该项工作而做,并未真正达到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的机制实效。如,2019年,县住建局多个职能科室的不同岗位工作人员,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的风险点、防控措施基本雷同;县自然资源局、余朋乡等未开展2019年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等。二是有些部门项目规划设计前期调研不扎实,规划设计与实际相脱节。如,2013年嵩口镇围埔村上树坑稀土矿点“青山挂白”项目,2014年项目完工后,水土流失仍然严重,治理效果较差。目前,该项目修复治理工程尚未完工。三是有些乡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如,余朋乡2019年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存在部分主干道垃圾未及时清理问题、田源乡开展牛蛙清理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长校镇和李家乡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整改进展较慢等。
责任领导:巫扬辉、黄前贵
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镇党政班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利用党政班子例会、镇村干部会议、住村工作会议等,及时传达通报上级有关典型案例通报,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以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为抓手,督促机关干部围绕各自岗位实际和年初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排查岗位职责、挂包联系职责、应急职责、攻坚职责,梳理风险点,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8月底前完善镇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三是开展专项督查。镇主责办、镇纪委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列入日常工作检查督查。结合年初的工作目标,对照形式主义的几种表现,深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公开通报。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9. 巩固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不够显著。清流县把2019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来抓,突出党员引领作用,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自家做起,带头落实、带头推动,制定多项专项治理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革除陈规陋习。但是,2019年度清流县纪委共查处移风易俗(带彩打牌)违纪问题9起9人,均给予党纪处分,其中县直机关党员1人、乡镇机关党员1人、村级党员7人,村级党员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效果不够显著。
责任领导:镇党政班子
责任单位:各村(居)党支部
责任人:各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科室站所负责人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检查内容和年度考评,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持之以恒地抓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观看电教片、上党课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三是挖掘特色亮点。用好用活乡贤馆教育平台,挖掘廉政特色故事,年内完成城东村孝廉课堂建设。用好用活《清流家风家训》,浓厚孝廉文化氛围。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10. 财务管理、监管制度亟待完善。一是专项(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如,(1)龙津镇专项资金长期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坐收坐支,截止2019年12月,有111笔专项资金未结算清理;闲置滞留2016年地灾搬迁补助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17年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级补助资金、废弃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等4笔专项资金28.9万元。(2)县住建局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结余往年年度专项资金4笔137.197万元。(3)截止2019年12月,县自然资源局挂账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39笔197.69万元、其他应付款120笔2139.7万元,且部分应上缴的财政资金长期挂账未及时上缴,如:基本农田异地保护费14.39万元,预收矿业权价款15万元,用地有偿使用费35.1万元等。二是公务接待不规范。如,2019年1月8日下午,清流县水利局、畜牧水产局、生态环境局干部组成督查组前往龙津镇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傍晚18时许,督查组完成工作返回城区,部分工作人员到龙津镇政府食堂用餐,且事后由县畜牧水产局补开公务接待函交由龙津镇填写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进行报支。
责任领导:黄前贵、李美清
责任单位:财政所、财务室、党政办
责任人:何海军、伍秀娟、邓小兰、郑益静、张加龙
整改措施:一是对111笔专项资金未结算清理的进行认真梳理造册,分清专项资金来源、明确专项资金用途。二是对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整改,对已经完工项目还未支付资金的,及时完成相关手续、程序予以拨付资金;对未完工的项目,督促完成建设,尽快完成资金使用。三是对专项资金中属暂存性质的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四是对闲置滞留的4笔专项资金28.9万元,按财政部门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清理上缴国库。五是对公务接待方面有1笔涉及用餐不规范问题,责令就餐人员退回餐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再次进行认真自查,严格把关执行好公务接待管理,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镇财政所与镇政府财务之间的工作协调对接制度,每月核对资金往来情况,相互监督、提醒各类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素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强化党内监督方面
11. 个别“一把手”履责不够到位。一是有的部门、乡镇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差距。如,县住建局仅在年初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二是有的部门、乡镇对廉政谈话制度重视程度不够。如,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龙津镇、余朋乡等党委(组)书记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时针对性不强,谈业务多,谈廉政少,有些以业务谈话代替廉政谈话,有些党委(组)书记未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责任领导:巫扬辉、池哲铃、魏祥耀
责任单位: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党政办
责任人:各挂村(居)领导、各党支部第一书记、科室站所负责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定期召开镇党政班子会、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对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做到逢会必讲、常抓不懈,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各班子成员结合“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和挂包村(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科室站所负责人和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作为必谈内容,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对挂包村(居)每半年镇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三是注重监督指导。镇主责办定期收集汇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记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主责办负责人要亲自把关,并提出整改工作建议。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12. 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干部贯彻落实述责述廉制度不到位。如,县委、余朋乡的个别班子成员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中,使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述责述廉时,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述责述廉情况未逐个点评,未指出存在问题。
责任领导:张鑫、魏祥耀
责任单位:组织室、镇纪委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县委组织部“六必谈”工作要求,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学习市委关于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从严落实工作要求。二是明晰工作职责。深化落实省委348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岗位职责再明晰、工作机制再健全、成长平台再完善等方面,营造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多干事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干部培养。实施龙津镇青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工程,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施展才华搭建平台,完善成长平台,促进干部掌握本职岗位技能,着力增强征地拆迁、应急处置、服务项目、口语表达、文字写作等五个方面的能力。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13. 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有所欠缺。一是乡镇纪委监察组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自办案件大多依赖上级交办。二是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首责发挥不到位。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掌握不全面、无法结合政治生态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监督,监督成效不明显,2019年至今仍有3个纪检监察组没有自办案件。
责任领导:魏祥耀
责任单位:镇纪检监察组
责任人:谢汪斌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民生领域、扶贫领域等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调研,定期报送业务交流文章,营造研习业务浓厚氛围。二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选优配齐镇纪委干部队伍、用好用活村居纪检委员队伍,发挥神经末梢作用。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镇纪委干部配备,补齐村居纪检委员队伍。三是落实落细工作方案。按照县纪委“乡镇纪委提升年”工作方案,围绕“五强化五提升”要求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持续转变作风,每周到村居开展走访2次以上,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并用好“四种形态”,精准研判处置问题线索。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问题整改作为近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标对表、盯紧抓实。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对待,列出清单,限时整改。
(二)立行立改,强化督查。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镇纪委要真管真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问题的解决进行跟踪督办。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四)统筹兼顾,推动工作。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规范工作、提升能力、推动发展的有利机遇,切实以工作成效来检视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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