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1-0200-2020-00032
- 备注/文号: 清龙委〔2020〕38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8-31
各社区党支部: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疫情防控经验,深入开展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提升行动,全面推进“近邻”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镇党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各社区对小区管理失范、监督缺位、治理失衡等问题,不断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短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近邻”党建工作部署要求,以渔沧、长兴、凤翔和翠园四个社区为主体,以小区为单元,通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健全完善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动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干部、楼栋长等力量资源作用,推动形成居民与居民之间近邻互助、居民与组织之间近邻守护、组织与组织之间近邻共建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实现党建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统筹、深度融合,到2020年底前,四个社区实现“三覆盖两提升”目标,即符合条件的小区党支部全覆盖组建、“两议两评两公开”工作机制全覆盖落实、“近邻”服务工作体系全覆盖建立,小区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小区居民满意度有效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组建强力“组织网”
1.推进组织覆盖。全面排查组建小区支部,按照“利于管理、便于活动、应建尽建”原则,单独或联合组建小区“兼合式”党支部,并按照党员地缘、业缘、趣缘等建立楼栋党小组或网格党小组,形成“镇党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功能)党小组”四级组织链条。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及时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小区党组织职责边界,不得将社区事务转嫁给小区。(9月底完成)
2、配强支部班子。优先推选群众信得过、服务有本事、治理有办法的离(退)休干部、业委会负责人、物业企业负责人、楼栋长等小区党员骨干担任小区党组织书记。确无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下派党务干部、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党员社区工作者等,担任小区党组织书记。(9月底完成)
3.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社区“两委”干部、在职党员干部、小区党员参选进入业委会,引导业委会委员、物业企业管理人员中的党员担任小区党支部委员,推动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二)规范制度建设
全面推行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两议两评两公开”工作法。
1.建立联动议事机制。以小区为单位,成立由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等组成的自治联席会议,定期开展“自治议”,及时协商解决居民最关心、最关切的问题;对小区无法自主解决的问题,由小区党支部提交社区联席会,开展“共治议”,协调共建单位、社区民警等力量合力解决问题矛盾。
2.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由小区党组织牵头,每年组织居民对业委会、物业企业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对驻区单位、在职党员参与小区治理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业委会履职考评、物业企业选聘评比、驻区单位创建平安先进和文明单位、在职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
3.建立事务公开机制。落实决策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及时公开事关小区治理、居民利益的决策情况以及民生设施建设、改造等重要事项的实施情况,增强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发挥共治合力
1.发挥居民主体作用。组织党员居民开展遵德守礼、邻里团结、维护环境、尊老爱幼等“四带头”活动,发动小区居民参与制定和践行小区公约,开展和谐小区、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推动实现从“等人管”到“自己管”的蜕变。
2.发挥在职党员作用。全面掌握小区党员基本信息、个人专长、服务意愿等基本情况,持续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常态化开展走居入户,定期收集、发布小区居民服务需求清单,采取群众点单、党组织下单、党员接单“三单制”模式,精准解决居民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3.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全面推行街巷长、楼栋长、网格员“两长一员”机制,面向“两代表一委员”、热心市民招募一批“文明观察员”,广泛开展文明创建、矛盾调解、环境整治等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下沉到小区。用好“e三明”平台,积极构建党组织引领社区“1+N”数字治理平台,完善居民诉求反映处置闭环,推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治理。
(四)打造“红色物业”
1.强化物业党建工作。注重在物业企业骨干中发展党员,推荐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并采取行业领建、项目促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强化物业党建联建,培育一批“红色管家”“红色物业”。
2.推进诚信物业建设。结合“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建设,每年开展一次物业服务考评,注重听取社区、小区党组织和居民意见,评定结果计入物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作为行业评比、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3.推动物业管理覆盖。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能优势和镇、社区、小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物业缺失小区专项治理行动,探索推行物业企业管理、自主管理或准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等模式,推动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全覆盖。
(五)落实保障体系
1.强化经费保障。将小区党支部工作运行支出纳入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对新建的建制性小区党支部,按照每个党支部5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2.强化阵地保障。充分利用小区公共活动场所,按照“一室多用、便民利民”原则,在小区内建设“邻里中心”或“邻里驿站”,作为居民说事、党员理事、支部议事的活动场所,并统筹用好驻区单位资源,推动相互开放党建、教育、文化、体育等场所阵地,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动。
3.强化力量保障。建立小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轮训,选派一批党员干部到小区担任党建指导员,规范选配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实现镇、社区配备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
三、 实施步骤
1.集中组建阶段(2020年7月—9月)。镇党委牵头,组织社区对辖区住宅小区及组建小区支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做到“四清”、“五有”,即住宅小区数清、党员人数清、党组织组建数清、物业企业和业委会情况清;有支部名称、有组织构架、有活动地点、有工作制度、有联系平台(微信群等)。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抓紧建立小区党组织;对暂无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
2.完善推广阶段(2020年10月—12月)。健全“近邻”党建运行机制、议事规则,加强场所、力量保障,确保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在深化小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积极搭建特色载体平台,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近邻”党建示范点,推动以点带面、整体提高。适时召开“近邻”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
3.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月以后)。注重总结宣传“近邻”党建典型经验做法,突出体现本地特色,持续运用“满意在三明”品牌;注重建章立制,深入总结提炼务实管用的好机制、好办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进一步巩固“近邻”党建成效,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1.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镇党委负总责,镇组织室、宣传室、镇纪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社区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室负责抓好“近邻”党建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社区党组织要指导业委会建设、抓好小区党组织组建、各类资源对接、双向考核反馈等工作。
2.积极有序推进。各社区要加大小区党组织组建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小区规模和实际,分类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分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不搞“一刀切”、“一锅煮”。要尊重小区首创精神,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积极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切实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3.强化考核督查。各社区把“近邻”党建推进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社区考核指标体系。要探索制定小区党支部考评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在小区改造、政策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镇组织室、镇纪委将对各社区“近邻”党建落实情况组织交叉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龙津镇“近邻”党建工作摸排表》
中共龙津镇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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