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905-02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余政〔2024〕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4
关于印发余朋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余政〔2024〕2号
来源:清流县余朋乡 时间:2024-04-02 20:29

 

 

 

 

 

 

 

 

余政〔2024〕8号

 

关于印发余朋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余朋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已入库的高陡边坡要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管理,红色预警条件下要安排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难。各村要结合我乡各自然灾害避灾点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平台资源,组织编制《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需包括以下内容:(1)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2)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预警信号、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及自然灾害避灾点或者临时避灾场所。(3)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给、医疗防疫、治安保卫。(4)其他相关内容。各村于4前将转移预案发布实施,并在当地各村公布的同时,报乡人民政府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乡自然资源所备案。

附件1:余朋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余朋乡人民政府

                             2024315

 

 

 

 

 

 

 

 

 

 

 

 

 

 

 

 

 

 

 

 

 

 

附件1:

清流县余朋

 

 

  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20243

一、前言

为了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2003]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清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精神,结合清流县余朋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本方案。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清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清流县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调查报告》成果、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简报及本次调查,境内共有地质灾害点2处、高陡边坡隐患点2处。地质灾害点中:滑坡2处。全乡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情况如下表1

表1 各乡镇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分布情况

序号

乡镇

高陡边坡

(处)

地质灾害

(处)

崩塌

(处)

滑坡

(处)

泥石流

(处)

地面塌陷

(处)

不稳定斜坡

(处)

1

余朋村

 

 

 

 

 

 

 

2

蛟坑村

1

1

 

1

 

 

 

3

东坑村

1

 

 

 

 

 

 

4

芹溪村

 

1

 

1

 

 

 

5

山村

 

 

 

 

 

 

 

 

合计

2

2

 

2

 

 

 

三、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及重点防范期

根据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今年本乡境内规模较大且不稳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有2处(见附表1),受暴雨、台风的袭击还可能造成新的地质灾害,要求各村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范围为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山坡、沟谷及沟口,岸边等危险区域。主要威胁对象为边坡前后房屋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

突发性地质灾害大多是在强降雨作用下引发的,汛期发生数占全年80%以上。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1日~10月15日, 5—6月可能出现的大雨时段和7-9月份台风暴雨期是重中之重。要求各村及各部门提前做好防范各项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或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

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4、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1、组织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建立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成立余朋乡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成员组成见表2),并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传媒予以通告。地质灾害防治是人民政府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余朋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

 长:  健(乡长)

副组长:邹乾军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乡长

                    员:刘佳富(乡人大主席)

詹琳(余朋派出所所长)

林鑫炜(余朋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建柱(办公室主任)

                          李秋梅(乡财政所所长)

                          郑秀莹(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谢春华(余朋卫生院院长)

江志麟(乡水利工作站站长)

                          陈昌标(余朋学校校长)

                            (余朋村书记)

                          佳舜(东坑村书记)

                          亮生(蛟坑村书记)

                          罗万祥(山村书记)

                          荚儒进(芹溪村书记)

                

自然资源所会同派出所、村建、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部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

2、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1)乡自然资源所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

2)乡村建站要严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

3)乡水利站要及时向乡自然资源所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和沿岸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救助等工作;

4)乡公路养护站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地段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毁的公(铁)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5)乡气象部门应及时通报气象监测资料和降雨时空分布等信息,并配合乡自然资源所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6)乡广播电视站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如在台风、暴雨地质灾害易发期,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VCD宣传片,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时播报省、市、县人民政府的防灾工作部署和灾害性气象消息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

7)余朋学校负责各教学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学校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作,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师生避险转移工作;

8)各行政村及自然村为辖区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当根据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群众转移预案,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并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负责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民转移到安全地带(乡、村自然灾害避灾点),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乡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报告。

9)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自然资源所要会同村建、水利、交通、学校等有关部门在汛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点以及防治方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防灾抢险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

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村和乡直各单位等各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资料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编制情况,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

2)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自然资源所会同住村建、水利、交通、学校等部门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和台风降雨时,可能酿成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灾害前兆特征的危险点,当地各村各部门应及时组织避让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其划定标准如下:

1、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或坡肩边缘;

2、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或坡脚;

3、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4、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5、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6、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汛期巡查的主要任务是:

自然资源所及村建、水利、交通、学校等部门应按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进行汛期巡查,各村及基层群众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乡人民政府及乡自然资源所报告;乡人民政府及乡自然资源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灾情、提出处理对策、采取相应措施。

汛后检查的主要任务是:

汛期后乡自然资源所应认真检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或者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指定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村(居)“两委”主干担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础台账,将有关信息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三)监测及预报

1、监测

通过对地灾点变形、变化监测取得资料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灾害点发展趋势,指导下一步防灾工作的进行。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汛期降雨有密切的关系,所以监测工作除了监测斜坡或灾害体本身的形变外,还应注意已发生的过程降雨及气象部门对台风暴雨、强降雨的预报。通过对边坡变形、动植物或其他异常以及结合降雨情况的综合分析,确定斜坡(边坡)或灾害体进入何种状态,根据不同状态发布灾害预报,以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对全乡地质灾害点,都要建立群测群防,关注其活动趋势,监测的方式有二种:一是设桩监测,二是目视检查。对活动前期的处于蠕滑~拉裂阶段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点的裂缝进行设桩监测,其余的点采用目视检查的方法。监测内容包括:斜坡裂缝变形位移、灾害体整体变形、建筑物变形、民井水位、泉流量及颜色变化、汛期降雨量情况等。每次观测都要详细记录数据及相关情况,且及时汇报给乡级防治领导小组和乡自然资源所,通过这些数据及变化情况分析地质灾害的活动状态,为地质灾害预报提供依据。

据本次调查,以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划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监测三个级别。将危险的、危害性大,对居民生命财产及重要工程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灾点划分为重点监测点;将次危险或危险中等、危害性中等的灾害点划分为次重要监测点;将危险小、危害性小的灾害点划分为一般监测点。重点监测点的监测工作由乡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性监测点的监测工作由村级防灾成员负责实施。群防群测、群专结合、干群结合,将形成县、乡(镇)、村及广大群众组成的监测网络。应积极发动群众经常查看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发现异常及时向乡自然资源所反映。

2、预报

自然资源所以《防治方案》为基础,结合余朋乡地质灾害点监测或调查结果,会同气象站及时做出灾情预报,由乡人民政府以文件和电台、广播的形式发布。在因逐级上报可能延误抢险避险时机的紧急情况下的临灾预报,可由乡各村、基层组织先行组织抢险,并同时上报乡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功人员或单位,将依据《福建省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地质灾害预报分中长期预报、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三个级别,其预报的主要依据是降雨量预报结合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

1)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Ⅰ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Ⅴ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其中Ⅲ—Ⅴ级向社会发布,Ⅰ—Ⅱ级不予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可根据预测未来24小时雨量、前期3日累积降雨量、前期连续暴雨天数等指标(表3)进行。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气象局发布的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标准,并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3   清流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模式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预测未来24小时雨量(mm)

50—100

100—200

200

前期5日累积降雨量(mm)

100-150

150-250

250

前期连续暴雨天数

1日

2日

3日

 

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① Ⅲ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乡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② Ⅳ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各村要及时启动《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转移避让。

③ Ⅴ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各村及相关部门应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乡人民政府、各村及时启动《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他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乡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乡人民政府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四)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密监测。乡自然资源所应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已列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4级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乡人民政府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避险转移工作准备。对已搬迁但旧宅未拆除的地灾点,仍需进行巡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伤害。

3、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巡查。乡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乡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质;制定具体的防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余朋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乡自然资源所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武警、驻军给予支援,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级乡自然资源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速报时限要求

1)1小时报告:对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灾害发生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自然资源厅。

2)6小时报告:对于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速报自然资源厅。

3)1日报告:对于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日内速报自然资源厅。

2、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要求

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灾情或险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3、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抢险救灾工作;

2)基本灾情;

3)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4)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5)发展趋势;

6)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7)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七)综合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强调“以防为主、以避为宜、以治为辅”,防、避、治相结合的方针。防治方案包括避让、工程治理、监测预报和限制性措施等。确定各灾害点规划防治措施主要从灾害点所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及人为诱发因素入手,遵循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的原则(见清流县地质灾害点防治方案表)。

1、避让措施

将下列情况列为需避让的灾害点:规模相对较大,危害较大,性质复杂的灾害点;或目前工程治理难以彻底消除隐患的灾害点;或者虽可进行工程治理,但治理费用大于搬迁费用的灾害点(见附表1)。

2、限制性措施

针对本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具有长期性地质灾害预防的措施。它包括对城镇建设、学校、工厂建设、水利水电建设、道路选线、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相配套的地质灾害防范规划措施,其目的是按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及人为诱发因素,限制或减少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限制性措施主要有:

1)根据《关于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的通知》,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新开工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对于矿产开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切实制定开发利用方案,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矛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一户或几户分散的居民房屋建设尚未要求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县自然资源职能部门要对分散建房进行防治地质灾害的指导。

3、工程治理措施

余朋乡地质灾害点较多,规模小,需要治理的灾害点相对较多,但本经济底子薄,全部治理有一定的困难,安排工程治理只有遵循如下原则按轻重缓急逐步落实。在未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前,雨季注意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应及时转移危险区内人员及财产至安全地带。

本乡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实施治理工作:

1)地质灾害点大多为房前屋后崩塌、滑坡,大部分仍处于不稳定状态,采用削坡减载简便易行,但削坡角应随切坡岩性不同而异,土质边坡削坡角宜小于45°,强风化岩质边坡宜小于65°,土质边坡宜采用梯级放坡。

2)地质灾害的发生多受降雨引发。因此地表排水应摆在治灾措施的首要地位,该方法简单,造价低,适用性广,尤其是适用于小型土质滑坡的治理。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在滑坡后缘山坡及灾害体表面开设顺坡向“人”字型防渗排水沟,以减少降雨入渗量和岩土体中的含水量,从而达到减轻岩土体内的水压力,增强灾害体或边坡的稳定性。

3)发动受灾害威胁居民对其房屋前后的人工边坡采用工程护坡、支挡等工程防御措施,在场地施工条件、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应降低坡高,对靠近住宅楼边坡适当采取支挡措施。无条件降低坡高和采取边坡支挡措施的地灾隐患点应以监测为主。若遇险情,及时将人员、财产撤离、转移。

4)公路沿线工程切坡量大,路堑、高边坡陡、失稳边坡多,目前虽部分路段已采取了削坡、坡面防护、支挡等措施,但仍有必要对尚未设防的危险路段采用支挡等措施进行工程防治措施。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作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谁就是预防责任人。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预防责任人;威胁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并落实预防责任人。在主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

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详见附表3余朋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联系表。


附表1      余朋乡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乡镇

点数

统一编号

灾点名称

威胁户数

威胁人数

威胁资产

防治建议

防治分级

余朋乡

2

350423010026

清流县余朋乡蛟坑村陈俊顺房后滑坡

1

8

50

1、4

重点

350423010024

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村滑坡

9

48

500

1、2

重点

 

 

防治建议:

1、群测群防;

2、工程治理;

3、排危除险;

4、搬迁避让

 

 

 

 

 

 

 

 

 

 

 

 

 

 

 

 

 

 

 

附表2       余朋乡高陡边坡一览表

序号

统一编号

灾点名称

威胁户数

威胁人数

威胁资产

防治

建议

防治分级

1

350423120298

清流县余朋乡东坑村陈天和屋后高陡边坡

1

2

160

1、3

次重点

2

350423120300

清流县余朋乡蛟坑村陈福旺等屋后高陡边坡

1

5

60

1、3

次重点

 

防治建议:

1、群测群防;

2、工程治理;

3、排危除险;

4、搬迁避让

 

 

 


附表3       余朋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联系表

乡镇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行政村

村责任人

联系电话

点性

·统一编号

名称

监测人

联系电话

余朋乡

邹乾军 

13960547200

芹溪村

荚儒进

13616941787

地质灾害

350423010024

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村滑坡

荚根和

18759740323

蛟坑村

陈亮生

13459882204

高陡边坡

350423120300

清流县余朋乡蛟坑村高陡边坡

陈亮生

13459882204

地质灾害

350423010026

清流县余朋乡蛟坑村滑坡

陈新华

13850885343

东坑村

陈佳舜

13859131709

高陡边坡

350423120298

清流县余朋乡东坑村高陡边坡

陈天和

18060188905

 

 

 


附表4 余朋乡避灾点信息情况统计表

 

 

 

名称

地点

产权单位

使用面积

预计可安置人数

性质

设施是否齐全

管理单位

管理人

联系手机

(平方米)

(人)

余朋村避灾点

余朋村村部

余朋村村委会

500

120

1

1

村委会

 

13605985294

余朋村避灾点

余朋学校(学生公寓)

余朋学校

1800

220

1

1

乡政府

余健

18859896055

余朋村避灾点

余朋乡敬老院

余朋乡政府

700

200

1

1

乡政府

余健

18859896055

蛟坑村避灾点

蛟坑村村部

蛟坑村村委会

280

130

1

1

村委会

亮生

13459882204

东坑村避灾点

东坑村村部

东坑村村委会

700

200

1

1

村委会

佳舜

13859131709

芹溪村避灾点

芹溪村村部

芹溪村村委会

500

160

1

1

村委会

荚儒进

13616941787

山村避灾点

山村村部

山村村委会

320

100

1

1

村委会

罗万祥

180658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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