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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5909-0100-2017-00286 | 文号 | 长委〔2017〕54号 | |||||||||
发布机构 | 清流县长校镇 | 生成日期 | 2017-04-25 | |||||||||
标题 |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5909-0100-2017-00286 | ||
文号 | 长委〔2017〕54号 | ||
发布机构 | 清流县长校镇 | ||
生成日期 | 2017-04-25 | ||
标题 |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贫困推出机制的实施方案》(清委办〔2017〕2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中共清流县长校镇委会
2017年4月25日
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委办〔2017〕25号
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清流县委办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办发〔2017〕7号)精神,为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以脱贫成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确保到2018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和贫困空壳村出列;2019年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以下简称重点乡)、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全部摘帽;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与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2.坚持各负其责。县级负责督查、甄别、汇总。乡镇负责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3.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贫困人口脱贫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贫困乡出列必须进行审核审查,结果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接受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4.坚持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贫困乡出列后,在脱贫攻坚期内(至2020年),原有精准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和挂包的县直部门在年度扶贫工作考评时给予加分奖励。
三、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2017年计划1780人脱贫,2018年86人脱贫(具体任务附后)。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按照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审核上报、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1.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在对贫困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2.核实认可。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并在村内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上报。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由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
4.批准退出。经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县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县委书记、县长签字确认,并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贫困村及贫困空壳村退出。2017年计划17个贫困村、12个贫困空壳村退出,2018年14个贫困村、11个贫困空壳村退出(具体任务附后)。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衡量标准,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平均水平80%以上,或全省平均水平的60%以上,村级收入达到l0万元以上,并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等综合因素。贫困村退出按照调查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1.调查核实。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退出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入村调查、摸底核实,提出拟退出村名单。
2.公示公告。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
3.批准退出。经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县委和政府批准退出,并向社会公告退出,同时报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备案。
(三)重点乡退出。2018年计划2个市级贫困乡退出,2019年计划1个市级贫困乡退出(具体任务附后)。
重点乡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重点乡退出按照乡申请、县初评、市批准的程序执行。
1.乡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重点乡退出条件提出退出申请,报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初评。
2.县初评。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照退出标准进行初审,并报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核。
3.市批准。由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重点乡退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退出。
(四)重点县退出。重点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县退出按照县申请、市初评、省批准的程序执行。
1.县申请。由县级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按照重点县退出条件提出退出申请,报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初评。
2.市初评。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照退出标准进行初审,报市委、市政府审核。
3.省批准。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向省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申请退出,由省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退出。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贫困退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内容。县扶贫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调查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信息录入、资料归档等工作。
2.做好退出方案。各乡镇要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贫困退出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排出年度退出对象和退出时间表。退出方案要符合脱贫攻坚实际情况,既要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又要防止片面追求脱贫进度。
3.层层审核把关。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包村工作组(包村干部)要对脱贫退出工作层层审核把关,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重点乡退出、重点县退出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乡镇要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县级要召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并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或上报,实行责任可追溯机制,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
4.强化监督问责。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贫困退出工作的督查抽查力度,分年度、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和专项巡查,督查以落实为导向,巡查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要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行为,出现虚假脱贫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1.贫困户脱贫计划表
2.贫困村、空壳村计划退出名单
3.贫困乡退出计划名单
附件1
贫困户脱贫计划表
乡镇 |
2017年 |
2018年 |
备注 |
|
脱贫人口 |
其中国定 |
脱贫人口 |
||
龙津 |
165 |
10 |
26 |
|
嵩溪 |
203 |
|
|
|
林畲 |
51 |
|
|
|
温郊 |
78 |
71 |
|
|
余朋 |
61 |
3 |
|
|
沙芜 |
46 |
10 |
|
|
赖坊 |
193 |
140 |
10 |
|
灵地 |
190 |
94 |
8 |
|
李家 |
366 |
258 |
20 |
|
长校 |
120 |
86 |
2 |
|
里田 |
90 |
20 |
8 |
|
田源 |
66 |
|
|
|
嵩口 |
151 |
23 |
11 |
|
合计 |
1780 |
715 |
86 |
|
附件2
贫困村、空壳村计划退出名单
乡镇 |
2017年 |
2018年 |
||
贫困村 |
空壳村 |
贫困村 |
空壳村 |
|
龙津 |
下戈、供坊 |
|
基头、俞坊 |
|
林畲 |
石下 |
石下、孙坊 |
林畲 |
曾坊 |
温郊 |
桐坑 |
|
|
|
嵩溪 |
元山、伍家坊、农科 |
|
黄沙口、阳坊 |
|
余朋 |
芹溪 |
|
|
|
嵩口 |
沧龙、高坑 |
|
大元、范元 |
|
田源 |
田口 |
|
廖武 |
|
沙芜 |
铁石 |
新矶 |
|
|
赖坊 |
南山 |
东山、赖武 |
姚家、赖安 |
官坊、陈家、赖安、姚家 |
灵地 |
杨源 |
灵地、灵和、田中、吉龙、青甲、坑甲 |
邓家 |
邓家、步云、姚坊、马寨、古洋、尤坊甲 |
李家 |
长灌 |
|
河背 |
|
长校 |
河排 |
|
沙坪 |
|
里田 |
洋庄 |
洋庄 |
田坪 |
|
合计 |
17 |
12 |
14 |
11 |
附件3
重点乡退出计划名单
2018年:林畲乡、里田乡
2019年:赖坊镇
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2017年 4月19日印发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贫困推出机制的实施方案》(清委办〔2017〕2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中共清流县长校镇委会
2017年4月25日
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委办〔2017〕25号
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清流县委办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办发〔2017〕7号)精神,为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以脱贫成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确保到2018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和贫困空壳村出列;2019年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以下简称重点乡)、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全部摘帽;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与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2.坚持各负其责。县级负责督查、甄别、汇总。乡镇负责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3.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贫困人口脱贫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贫困乡出列必须进行审核审查,结果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接受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4.坚持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贫困乡出列后,在脱贫攻坚期内(至2020年),原有精准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和挂包的县直部门在年度扶贫工作考评时给予加分奖励。
三、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2017年计划1780人脱贫,2018年86人脱贫(具体任务附后)。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按照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审核上报、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1.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在对贫困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2.核实认可。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并在村内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上报。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由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
4.批准退出。经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县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县委书记、县长签字确认,并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贫困村及贫困空壳村退出。2017年计划17个贫困村、12个贫困空壳村退出,2018年14个贫困村、11个贫困空壳村退出(具体任务附后)。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衡量标准,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平均水平80%以上,或全省平均水平的60%以上,村级收入达到l0万元以上,并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等综合因素。贫困村退出按照调查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1.调查核实。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退出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入村调查、摸底核实,提出拟退出村名单。
2.公示公告。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
3.批准退出。经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县委和政府批准退出,并向社会公告退出,同时报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备案。
(三)重点乡退出。2018年计划2个市级贫困乡退出,2019年计划1个市级贫困乡退出(具体任务附后)。
重点乡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重点乡退出按照乡申请、县初评、市批准的程序执行。
1.乡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重点乡退出条件提出退出申请,报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初评。
2.县初评。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照退出标准进行初审,并报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核。
3.市批准。由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重点乡退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退出。
(四)重点县退出。重点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县退出按照县申请、市初评、省批准的程序执行。
1.县申请。由县级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按照重点县退出条件提出退出申请,报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初评。
2.市初评。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照退出标准进行初审,报市委、市政府审核。
3.省批准。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向省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申请退出,由省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退出。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贫困退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内容。县扶贫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调查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信息录入、资料归档等工作。
2.做好退出方案。各乡镇要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贫困退出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排出年度退出对象和退出时间表。退出方案要符合脱贫攻坚实际情况,既要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又要防止片面追求脱贫进度。
3.层层审核把关。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包村工作组(包村干部)要对脱贫退出工作层层审核把关,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重点乡退出、重点县退出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乡镇要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县级要召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并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或上报,实行责任可追溯机制,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
4.强化监督问责。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贫困退出工作的督查抽查力度,分年度、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和专项巡查,督查以落实为导向,巡查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要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行为,出现虚假脱贫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1.贫困户脱贫计划表
2.贫困村、空壳村计划退出名单
3.贫困乡退出计划名单
附件1
贫困户脱贫计划表
乡镇 |
2017年 |
2018年 |
备注 |
|
脱贫人口 |
其中国定 |
脱贫人口 |
||
龙津 |
165 |
10 |
26 |
|
嵩溪 |
203 |
|
|
|
林畲 |
51 |
|
|
|
温郊 |
78 |
71 |
|
|
余朋 |
61 |
3 |
|
|
沙芜 |
46 |
10 |
|
|
赖坊 |
193 |
140 |
10 |
|
灵地 |
190 |
94 |
8 |
|
李家 |
366 |
258 |
20 |
|
长校 |
120 |
86 |
2 |
|
里田 |
90 |
20 |
8 |
|
田源 |
66 |
|
|
|
嵩口 |
151 |
23 |
11 |
|
合计 |
1780 |
715 |
86 |
|
附件2
贫困村、空壳村计划退出名单
乡镇 |
2017年 |
2018年 |
||
贫困村 |
空壳村 |
贫困村 |
空壳村 |
|
龙津 |
下戈、供坊 |
|
基头、俞坊 |
|
林畲 |
石下 |
石下、孙坊 |
林畲 |
曾坊 |
温郊 |
桐坑 |
|
|
|
嵩溪 |
元山、伍家坊、农科 |
|
黄沙口、阳坊 |
|
余朋 |
芹溪 |
|
|
|
嵩口 |
沧龙、高坑 |
|
大元、范元 |
|
田源 |
田口 |
|
廖武 |
|
沙芜 |
铁石 |
新矶 |
|
|
赖坊 |
南山 |
东山、赖武 |
姚家、赖安 |
官坊、陈家、赖安、姚家 |
灵地 |
杨源 |
灵地、灵和、田中、吉龙、青甲、坑甲 |
邓家 |
邓家、步云、姚坊、马寨、古洋、尤坊甲 |
李家 |
长灌 |
|
河背 |
|
长校 |
河排 |
|
沙坪 |
|
里田 |
洋庄 |
洋庄 |
田坪 |
|
合计 |
17 |
12 |
14 |
11 |
附件3
重点乡退出计划名单
2018年:林畲乡、里田乡
2019年:赖坊镇
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2017年 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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