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4-0900-2018-00014
- 备注/文号: 清教〔2018〕11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19
你们报送的《清流县龙腾御景幼儿园筹设办园情况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人员通过审核办园申请材料,实地考察办园场所,审查办园设施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对照《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同意设立清流县龙腾御景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办园范围
举办者:简绍宽
园 长:黄女花
执行园长:张玉英
办园性质:民办幼儿园
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办学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3—6周岁的适龄幼儿。
办学规模: 6个教学班,招生180名幼儿。
办园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社区碧林北路369号12幢。
二、办园要求
1、你园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同时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物价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2、幼儿园设立开办后,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按照《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程和纲要》要求,加强管理,规范办园,确保安全,保证质量。
3、你园若变更名称、办园地址、变更举办者或终止等均应报我局批准。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主动公开)
清流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