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10-0900-2019-00021
- 备注/文号: 李委﹝2019〕108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9-01
一、评选范围
在2018-2019学年中从事教育管理、后勤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成绩在学校教师中比较突出。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出色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家庭、社会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在共同做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方面取得显著的效果。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组织、指导本班班委会和团支部(或少先队)开展各种活动。
4.所管理的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形成一个团结友爱、勤奋学习、关心集体、遵守纪律的坚强集体,本年度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优先推荐。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行政、后勤、村教学点)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作风务实,爱岗敬业,服务教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出色完成学校下达任务。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6名)
主要根据教师在本学年中的教学情况评选。
(1)教学成绩居全校前列(按教师个人排名比排序)。
(2)教学成绩与上一年度相比有明显进步。
(4)技能课、幼儿园教师采取行政会议研究的方式评选。(各1名)
2.优秀班主任(1名)
根据学年班主任考评结果,取前三名。
3.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
由学校行政会自行组织民主推荐。
以上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推荐上报人选时,要在进行公示,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四、其他
1.已推荐为县优秀的老师不再参与乡优秀评选。
2.有违反师德及学校考勤、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符合评选条件,不予评选。
中共李家乡委员会
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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