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910-0900-2019-00021
  • 备注/文号: 李委﹝2019〕108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9-01
清流县李家乡2019年“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李委﹝2019〕108号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时间:2019-09-11 10:48
   为进一步激励我乡教师树立高尚师德,强化热爱教育事业、扎根山区教育的思想,营造全乡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庆祝第35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19学年中从事教育管理、后勤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成绩在学校教师中比较突出。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出色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家庭、社会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在共同做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方面取得显著的效果。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组织、指导本班班委会和团支部(或少先队)开展各种活动。

4.所管理的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形成一个团结友爱、勤奋学习、关心集体、遵守纪律的坚强集体,本年度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优先推荐。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行政、后勤、村教学点)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作风务实,爱岗敬业,服务教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出色完成学校下达任务。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6名)

主要根据教师在本学年中的教学情况评选。

1)教学成绩居全校前列(按教师个人排名比排序)。

2)教学成绩与上一年度相比有明显进步。

4)技能课、幼儿园教师采取行政会议研究的方式评选。(各1名)

2.优秀班主任(1名)

根据学年班主任考评结果,取前三名。

3.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

由学校行政会自行组织民主推荐。

以上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推荐上报人选时,要在进行公示,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四、其他

1.已推荐为县优秀的老师不再参与乡优秀评选。

2.有违反师德及学校考勤、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符合评选条件,不予评选。

 

 

 

中共李家乡委员会

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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