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913-09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沙政〔2023〕40 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08
关于印发《沙芜乡2023年高考奖励办法》的通知
沙政〔2023〕40 号
来源:清流县沙芜乡 时间:2023-08-10 08:27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激发我乡学子的学习热情,进一步营造以学为荣的良好氛围,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经研究特制定《沙芜乡2023年高考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和申报等工作

附件:沙芜乡2023年高考奖励办法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2023 8 8   

 

 

沙芜乡2023年高考奖励补助办法

 

一、享受奖学金的对象

1.2023年高考被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录取具有本户籍的考生;

2.困难干部、职工子女考录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录取的考生;

二、奖学金标准

1.高考获得县级以上文科状元、理科状元及考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考生,每人奖励5000;考录985院校的考生,奖励4000;考录211院校的考生,奖励3000;考录其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考生,奖励2000元;考录其他国家本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

2.脱贫户、相对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困难户子女考录国家本科批次院校的另行奖励500元。(已列入省市县金秋助学计划、大学生临时救助的对象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3.其他家庭相对贫困考录本科及以上院校的考生(未享受第一项奖学金),可向乡政府申请助学金,经乡、村核实后,按家庭困难程度给以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不同等次给予补助。

三、申请奖学金学生所需提供材料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2023年8月31日前乡党政办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工作人员查证、留存,逾期不再另行补发。

1.户口簿

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暂未收到通知书的可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截图,加盖村委会公章);

4.本人或家长福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助学金申请书一份。

同时,各村也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奖学措施,对本村的优秀考生给予适当奖励,营造沙芜教育事业良好氛围。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沙芜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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