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13-09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沙政〔2023〕40 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08
为激发我乡学子的学习热情,进一步营造以学为荣的良好氛围,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经研究特制定《沙芜乡2023年高考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和申报等工作。
附件:沙芜乡2023年高考奖励办法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2023年 8月 8 日
沙芜乡2023年高考奖励补助办法
一、享受奖学金的对象
1.2023年高考被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录取具有本乡户籍的考生;
2.困难干部、职工子女考录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录取的考生;
二、奖学金标准
1.高考获得县级以上文科状元、理科状元及考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考生,每人奖励5000元;考录985院校的考生,奖励4000元;考录211院校的考生,奖励3000元;考录其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考生,奖励2000元;考录其他国家本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
2.脱贫户、相对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困难户子女考录国家本科批次院校的另行奖励500元。(已列入省市县金秋助学计划、大学生临时救助的对象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3.其他家庭相对贫困考录本科及以上院校的考生(未享受第一项奖学金),可向乡政府申请助学金,经乡、村核实后,按家庭困难程度给以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不同等次给予补助。
三、申请奖学金学生所需提供材料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考生,2023年8月31日前向乡党政办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工作人员查证、留存,逾期不再另行补发。
1.户口簿
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暂未收到通知书的可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截图,加盖村委会公章);
4.本人或家长福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助学金的考生,申请书一份。
同时,各村也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奖学措施,对本村的优秀考生给予适当奖励,营造沙芜教育事业良好氛围。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沙芜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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