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906-19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嵩政〔2026〕1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13
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嵩政〔2026〕12号
来源:清流县嵩口镇 时间:2026-04-15 11:07
 

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近日,新疆、甘肃接连发生南非1型口蹄疫疫情,该型疫情为首次从境外传入我国,新传入疫情波及范围广、威胁区域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南非1型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切实保障全镇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南非1型口蹄疫是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主要感染牛、羊、猪等偶蹄动物,传播能力极强,对家畜生产危害大,幼畜死亡率可达50 %以上。各村(居)和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南非1型口蹄疫的严重危害性和做好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将防控南非1型口蹄疫列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防疫情传入我镇。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各村(居)对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动物强制免疫、疫情报告等工作,坚决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聚焦关键环节,抓实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做好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户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每月补免,着重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在 4 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 %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群体免疫抗体水平常年保持 80 %以上。

(二)强化南非1型口蹄疫防控。我镇为牛羊调入市场,疫情传播风险很大,防控形势严峻。各村(居)要密切关注本辖区牛羊健康情况,督促指导养殖场(户)禁止从中高风险区调入易感动物,严格执行调运前登记、调入后报告制度,防止南非1型口蹄疫疫情传入我镇。

(三)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强化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的协作机制。突出抓好活畜调运监管、风险畜禽监测、阳性动物处置、违法违规查处、宣传教育引导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人畜共患病上升势头。

(四)加强疫病监测预警。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市监所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重点场所的动物疫病监测,如发现重大可疑疫情时要及时上报,林业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的观察监测生院要做好高人群的人畜共患疫病监测。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疫情信息的沟通,及时相互通报,提高疫情预警预报时效。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落实防控责任。、站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所担负的责任,各尽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物质与经费保障。畜牧兽医水产站与上级部门沟通,备足疫苗、防疫器械、动物标识、动物采样等防疫物资;镇财政对春秋防集中免防疫物资及免疫注射、抗体采样、监测流调等期间误工给予补贴(参照村干部报酬标准),确保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监委、畜牧兽医等部门要适时对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工作部署、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将春、秋防工作纳入各村(居)的年终绩效考核。

 

 

嵩口镇人民政府

20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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