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913-0300-2016-00001 文号 沙政〔2016〕58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沙芜乡 生成日期 2016-06-16
标题 沙芜乡关于下发“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沙芜乡关于下发“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5913-0300-2016-00001
文号 沙政〔2016〕58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沙芜乡
生成日期 2016-06-16
标题 沙芜乡关于下发“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沙芜乡关于下发“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沙芜乡关于下发“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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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清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4〕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到2016年6月底前在全乡全面推行“河段长制”,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降低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我乡成立沙芜乡“河段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段长制”实施工作。

(二)河段长设置。我乡辖区内流域面积100km2以上河流有九龙溪、文昌溪,流域长度20km。辖区内由乡长担任河段长,负责水利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河段长,流域所经的村委会主任为专管员。沙芜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村部宣传栏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段长公示牌,标明河段长职责、保护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河段长、副河段长职责。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乡河段长负责承担包干河道保护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副河段长负责协助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段长。

(四)乡直各部门职责

乡宣传室:负责组织指导河段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乡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乡环保站:负责流域内各村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方案)的实施、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指导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乡水利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清水河道建设,河道整治和保洁,监督指导水资源和水域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做好违章占用水域和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上报工作。

乡项目办: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实施和综合协调,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乡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乡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管理,协调落实各村河段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乡国土所: 负责开展废弃矿山治理与绿色矿山工作,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乡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乡林业站:负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农村卫生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段长制”实施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直部门负责人、各村主任为成员的“河段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村部宣传栏、召开户代表会的方式,深入宣传实施“河段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让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整治行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乡党政办、乡纪委及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整治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每周督查,半月汇总,及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到位、延误工作的村、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沙芜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清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4〕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到2016年6月底前在全乡全面推行“河段长制”,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降低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我乡成立沙芜乡“河段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段长制”实施工作。

(二)河段长设置。我乡辖区内流域面积100km2以上河流有九龙溪、文昌溪,流域长度20km。辖区内由乡长担任河段长,负责水利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河段长,流域所经的村委会主任为专管员。沙芜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村部宣传栏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段长公示牌,标明河段长职责、保护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河段长、副河段长职责。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乡河段长负责承担包干河道保护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副河段长负责协助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段长。

(四)乡直各部门职责

乡宣传室:负责组织指导河段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乡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乡环保站:负责流域内各村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方案)的实施、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指导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乡水利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清水河道建设,河道整治和保洁,监督指导水资源和水域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做好违章占用水域和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上报工作。

乡项目办: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实施和综合协调,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乡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乡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管理,协调落实各村河段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乡国土所: 负责开展废弃矿山治理与绿色矿山工作,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乡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乡林业站:负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农村卫生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段长制”实施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直部门负责人、各村主任为成员的“河段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村部宣传栏、召开户代表会的方式,深入宣传实施“河段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让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整治行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乡党政办、乡纪委及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整治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每周督查,半月汇总,及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到位、延误工作的村、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沙芜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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