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9-0300-2018-00065
  • 备注/文号: 清民党组〔2018〕8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14
清流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清民党组〔2018〕8号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9-27 08:56

一、目的意义作用

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纪委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廉政风险科学防范管理作用,预防和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措施。

2.廉政风险防控,是对我局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3.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坚持依法实施、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改革创新、务求有效的原则,以查找廉政风险为基础,以评估风险等级为依据,以建立防控机制为重点,以实行分级管理为保障,不断探索完善,着力构建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4.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预防的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坚持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5.局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6.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是局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的情况,对各自分管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7.成立“清流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支部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支部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

8.排查廉政风险点。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意见等方式,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查找本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须排查。

9.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强流程控制,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有关制度和情景案例,帮助党员干部了解所处岗位的行为规范和廉政风险,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政风险处置能力。

四、评估廉政风险等级

10.廉政风险等级评估的范围和对象。廉政风险等级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为县民政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以及所有干部职工,包括对个人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评估。

11.廉政风险等级的划分。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主要是结合工作特点,根据廉政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危害性的高低来评估确定。廉政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廉政风险较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

①一级风险。一级为高等级风险,是指掌握较多行政许可、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等重要权力的人员(岗位),以及在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方面突出的问题,产生或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最大、程度最深。

②二级风险。二级为中等级风险,是指掌握较少行政许可、项目安排及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等重要权力的人员(岗位),以及在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产生或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较大、程度较深。

③三级风险。三级为低等风险,指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产生或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较小、程度较轻。

12.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程序。

①梳理程序,明确职责。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梳理出主要工作流程图(表),明确个人岗位主要职责。

②查找风险,初定等级。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主要职责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初步确定风险等级。

③逐级审核,确定等级。各肥室(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申报风险等级,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局领导小组审定。

13.风险等级的调整。根据岗位职能职责调整、形势任务变化,按照“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要求,综合运用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纪律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社会评价等信息资源,排查评估廉政风险信息和防控措施运行情况,调整修正风险点位和防控措施。

五、建立防控机制

14.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主要包括教育机制、预警机制、监督机制。

①教育机制。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意识。通过党支部学习会、党课、个人自学、网络学习、案件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廉政教育逢会必讲,警钟长鸣,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②预警机制。

廉政风险谈话。通过对党员干部谈话形式,及时提示所在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风险点、风险等级等内容,督促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落实好防范措施及管理责任。

廉政风险报告。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主要工作职责经自查、剖析等查找出的廉政风险,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管理。

廉政风险预测分析。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或易发风险的工作事项,及时分析廉政风险形势,识别腐败高风险领域和部位,加强对廉政风险的排查,不断完善防控措施。

③监督机制。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巡察监督和“一案双查”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抽查审计等制度,发现重点防控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及高等级风险岗位人员存在腐败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的,局党支部及时发出预警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群众反映高等级廉政风险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进行督办。强化党内监督,拓展监督手段,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收集、整理和综合分析各方面监督信息,切实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促进廉政建设。

15.强化一级风险防控,实行主要领导亲自防控、分管领导具体防控、岗位负责人直接防控的三级联防机制。实行一级风险岗位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定期轮岗交流制,定期调整分工。

六、工作检查与考核

16.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关键岗位、重要部门高等级风险人员的风险防控,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17.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要纳入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事项。

七、责任划分与追究

18.责任划分。根据权利运行的风险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风险等级为一级的,由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上一级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风险等级为二级的,由岗位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领导责任;风险等级为三级的,由岗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19.责任追究。对不认真执行本措施,不进行或不认真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力,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使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问题的,在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对廉政风险等级考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由局党支部牵头负责,有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予以配合。

 

中共清流县民政局党支部

                         201851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