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300-2019-00012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19〕29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07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清政文〔2019〕29号
来源: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2019-05-16 09: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确保我县201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总量和各分项指标控制在省定限额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闽政文〔2018〕79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订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林〔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分布和资源管理实际,现将2019年度我县森林采伐限额及分项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情况

省政府下达我县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40.929万立方米,按采伐类型分项限额为:主伐23.027万立方米,抚育采伐5.197万立方米,更新采伐3.577万立方米,低产(效)林改造4.483万立方米,其他采伐4.645万立方米;按森林类别分项限额为:商品林34.66万立方米,公益林6.269万立方米;按权属分项限额为:国有8.712万立方米,集体32.217万立方米。集体森林采伐限额按照各乡(镇)森林资源所占份额比重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国有森林采伐限额按照省政府下达的限额分解下达。

二、严格规范采伐限额制度

(一)采伐、采挖和移植林地上胸高直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都应纳入年森林采伐限额,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森林采伐限额采取全额控制和分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不同编限单位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编限单位分别权属、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的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但编限单位发生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确需对受害林木进行采伐清理时,可统筹使用其采伐限额,不受分项限额的限制。

(二)因自然灾害、电网建设、森林抚育、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森林经营保护和计划外特定的林业生产任务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限额内无法解决的,按规定申请使用省级备用采伐限额。

三、坚持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政策

继续全面推行“份额分解、分类排序、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分配新机制。

(一)以年度采伐限额作为林木采伐控制指标。

(二)集体商品林采伐限额分配。

采伐限额应当优先保证灾害性林木采伐清理需要。分配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可伐资源的树种、年龄等因子排序分配,符合林木采伐条件的林权所有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当地林业站提出参加采伐限额分配的书面申请。获得可以使用采伐限额的资格后应及时提出采伐申请。

乡镇未使用完的限额指标,县林业局可在第四季度统一调剂使用。

四、准确把握有关采伐管理政策

(一)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禁伐政策。林木采伐审核必须先核实是否为天然林,是否符合天然林保护政策规定。禁止擅自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皆伐天然针叶林、禁止擅自移植天然大树进城

(二)生态公益林经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级保护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应当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伐后采取封育、补植等措施尽快恢复植被。

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可以采取小块状皆伐或带状皆伐等方式合理改造,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逐渐恢复其生态系统功能,提高其生态效益。

(三)铁路、公路干线两侧和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两岸规定范围内的人工“重点三线林”可进行正常抚育采伐,成熟林只能实行蓄积强度不超过40%的更新性择伐。

(四)在全县范围内,对竹子(含天然竹子)采伐暂不实行林木采伐许可发证,但省级及以上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的竹子,其采伐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五)坡度30度及以下人工商品林单个伐区或相连伐区一次皆伐面积最大不得超过20公顷,坡度超过35度的森林不得皆伐。用材林主伐择伐的采伐强度不得大于伐前林木蓄积量的40%,伐后林分郁闭度保留在0.5以上

(六)为调整林分结构,对人工商品林和二级、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中的人工纯林,在套种阔叶树(桉树除外)后且成活成林,需伐除上层非目的树木的(如桉树),可不受采伐年龄限制。

(七)非林地上的林木(珍贵树木除外)采伐实行备案制。

(八) 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自留山人工用材林。林种为短轮伐期用材林的森林和自留山人工用材林,其主伐年龄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五、切实加强采伐监督检查

国有林仍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监管制度;集体林(含个私林)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按规定组织对伐区进行随机抽查。

件:清流县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下达一览表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清流县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下达一览表

                                                                                    单位:万立方米

单位

总量

商品林

公益林

 

 

小计

主伐

抚育采伐

低产林改造

其他采伐

小计

更新采伐

抚育采伐

低效林改造

其他采伐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清流县

40.929

34.66

5.561

23.027

 

3.914

2.02

3.677

1.01

4.042

2.531

6.269

2.228

3.577

0.861

1.283

0.914

0.806

0.229

0.603

0.224

清流国有林场

2.153

1.521

0.014

1.093

 

0.37

0.014

0

0

0.058

0

0.632

0.022

0.438

0

0.174

0.022

0

0

0.02

0

林业总公司

6.559

6.369

0.246

5.074

 

0.528

0.08

0.35

0

0.417

0.166

0.19

0.055

0.13

0

0.056

0.055

0

0

0.004

0

清流县集体

32.217

26.77

5.301

16.86

 

3.016

1.926

3.327

1.01

3.567

2.365

5.447

2.151

3.009

0.861

1.053

0.837

0.806

0.229

0.579

0.224

邓家

0.468

0.440

0.087

0.277

 

0.050

0.032

0.055

0.017

0.059

0.039

0.084

0.033

0.046

0.013

0.016

0.013

0.012

0.004

0.009

0.003

赖坊

1.862

1.576

0.312

0.993

 

0.178

0.113

0.196

0.059

0.210

0.139

0.279

0.110

0.154

0.044

0.054

0.043

0.041

0.012

0.030

0.011

李家

1.156

1.097

0.217

0.691

 

0.124

0.079

0.136

0.041

0.146

0.097

0.024

0.009

0.013

0.004

0.005

0.004

0.004

0.001

0.003

0.001

里田

1.538

1.336

0.265

0.841

 

0.151

0.096

0.166

0.050

0.178

0.118

0.001

0.001

0.001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林畲

2.508

2.179

0.431

1.372

 

0.245

0.157

0.271

0.082

0.290

0.192

0.321

0.127

0.177

0.051

0.062

0.049

0.047

0.013

0.034

0.013

灵地

1.184

0.755

0.150

0.476

 

0.085

0.054

0.094

0.028

0.101

0.067

0.161

0.063

0.089

0.025

0.031

0.025

0.024

0.007

0.017

0.007

龙津

3.828

3.097

0.613

1.951

 

0.349

0.223

0.385

0.117

0.413

0.274

0.509

0.201

0.281

0.081

0.098

0.078

0.075

0.021

0.054

0.021

沙芜

1.890

0.680

0.135

0.429

 

0.077

0.049

0.085

0.026

0.091

0.060

1.203

0.475

0.665

0.190

0.233

0.185

0.178

0.051

0.128

0.049

嵩口

3.709

2.800

0.554

1.763

 

0.315

0.201

0.348

0.106

0.373

0.247

1.129

0.446

0.624

0.179

0.218

0.174

0.167

0.047

0.120

0.046

嵩溪

4.005

3.670

0.727

2.311

 

0.413

0.264

0.456

0.138

0.489

0.324

0.432

0.171

0.239

0.068

0.084

0.066

0.064

0.018

0.046

0.018

田源

1.644

1.304

0.258

0.822

 

0.147

0.094

0.162

0.049

0.174

0.115

0.372

0.147

0.206

0.059

0.072

0.057

0.055

0.016

0.040

0.015

温郊

2.504

2.158

0.427

1.359

 

0.243

0.155

0.268

0.081

0.288

0.191

0.601

0.237

0.332

0.095

0.116

0.092

0.089

0.025

0.064

0.025

余朋

3.245

2.968

0.588

1.869

 

0.334

0.214

0.369

0.112

0.395

0.262

0.325

0.129

0.180

0.051

0.063

0.050

0.048

0.014

0.035

0.013

长校

2.676

2.709

0.536

1.706

 

0.305

0.195

0.337

0.102

0.361

0.239

0.006

0.002

0.00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0

0.0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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