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7-03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 田政〔2021〕40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田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0
田政〔2021〕40号
关于印发《田源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田源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田源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田源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农〔2021〕74号)和中共清流县纪委办公室 清流县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当前村集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我乡将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结合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
(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整治集体资金违规支出问题。强化经费预算管理、报账程序的指导与监管,规范财务支出。落实取消村组接待和规范村干部补贴规定,对村干部无据发放交通、通讯等各类津补贴以及以“钩机费”、“台班费”等名义变相开支的管理费用等进行清退。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文件精神,做好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落实把项目验收情况、决算审计和工程量复核结果作为项目资金结算的依据,保障村集体小型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有据、支出规范。
(四)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以及农村集体财务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出售、租赁、流转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完成。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和责任分工。开展动员部署,传达学习精神,制定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31日前完成。各村委会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逐村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8月27日前完成。乡对各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9月5日前完成。各村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9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整治汇总表(附件1)和三项清单(附件2)报送乡“三资”监管办公室。总结报告应包含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对问题清单未整改落实的要逐项做出说明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应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调度督办。各村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每个月10日和25日应向乡“三资”监管办公室报送“双台账”,乡纪委和“三资”监管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进行抽查。
分管领导:王怀仁 13515996533
联络人:罗芸 1875086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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