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4-0300-2021-0001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17
清流县教育局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流教育局 时间:2021-12-17 16:07
 中、小学,幼儿园,进修学校

根据三明市教育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1225)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参评人员应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聘推荐。

(二)申报评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218月31日。

(三)推荐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通知精神,督导、招生人员评审条件参照教研人员的标准条件执行。为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今年省上对评审条件作出了调整,取消正高级教师条件中第十一条第3点“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者与班主任(德育)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专项表彰”和高级教师第十五条第2点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要求。

(四)20161月1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规定执行。近五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但需提交学校(单位)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证明

(五)2020年起,省里不再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在开展级职称业务考核中增加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环节对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且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教师,在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可免除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确保平稳过渡。同时,转评中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也可以免除教育教学知识测试

(六)申报参评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必须参加说课或讲课教育教学知识测试考核;申报参评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必须参加说课和讲课能力素质考核。

    (七)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八)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登记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九)考虑到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特点,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每年不少于190个工作日,循环教学不作要求。业务考核可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流动青少年宫、校本课程等艺术、体育、科技类活动及课程辅导2年以上视为农村任(支)教经历。

(十)申报人员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实绩表现,重点关注任现职以来,在提升教学质量、增强德育效果、提高管理水平、组织艺体活动、辅导学科竞赛(活动)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并有取得实绩的佐证材料或典型案例。

评审办法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即省教育厅和人社厅负责组织正高级教师评审,市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高级教师评审,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一、二、三级教师评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参照本通知精神,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评审。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校要按照申报推荐程序,认真做好各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职改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职改工作负责人员的培训,强化职改相关文件的学习,领会精神,掌握政策和方法,熟悉程序和步骤。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通过学校会议、网络、专栏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和宣传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改革相关文件,让每位教师明确标准条件、推荐方式、评审方法等政策规定。

(二)量化考核学校(单位)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师大会),审议通过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和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学校在拟订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时,要结合本校实际修订完善推荐办法,突出教学业绩,侧重考察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将年度绩效考核纳入量化考评同时,既要考虑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而未被聘用的教师,又要关注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拟订的量化考评办法,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教代会审议表决。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

(三)组织申报学校(单位)公示当年高、中级专业空缺岗位数及学校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并组织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未被聘用和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参加竞争推荐。

(四)考评推荐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岗位空缺数量,组织评议表决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并获得推荐资格的,可由学校(单位)直接聘任,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须经过推荐等额参加评审。

(五)审核报送报人员按送审材料清单规定要求,有序、真实、齐全、整洁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学校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并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同时,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县教育局。

四、正高级教师推荐办法

(一)申报审核省下达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控制数10名,凡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申报参评,经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考核推荐。

(二)考核排序。市教育局组织对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面试答辩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综合业绩考核。教育教学面试答辩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综合业绩考核根据高级教师标准条件设置考核项目,进行逐项量化考核排位,最后进行综合排序。

(三)择优推荐按面试答辩考核排序名次占30%综合业绩考核排序名次占70%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我市推荐人选。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正、副职)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0%。

五、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推荐

一)名额分配。2021年市里下达我县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推荐评审人数为正常晋升教师12名(乡村教师不低于20%)、优秀青年教师2名。督导室(含评价中心)、招生办(含考试中心)、教育装备(含电教站)人员直接申报参加市里竞评。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委发〔2019〕11号)文件规定:实行总校统筹使用专业技术岗位。为确保我县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人选有较强的竞争力,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实验幼儿园总校(含乡镇幼儿教师)推荐2名、备选2名,实验小学总校推荐2名、备选2名,城关小学总校推荐2名、备选2名,屏山小学总校推荐2名、备选2名,农村专项2名,优秀青年教师2名,另外2名和总校多余的名额(符合条件的人选小于分配名额)从教研员、特殊教育学校、活动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小学职称系列的教师以及实验小学总校、城关小学总校、屏山小学总校、实验幼儿园总校备选人员中择优确认。所需职数由小学学段、幼儿园学段和特殊教育学校统筹解决。乡村学校教师也可参加总校竞评,准入条件按乡村标准、计分办法按城镇标准执行。

(二)择优推荐通过师德、教育教学业绩等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申报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实行全县统一的综合考评量化办法(根据教〔2019101文件规定:参照上一年度市教育局考评量化办法制定的)。统一填写《清流县申报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综合考评量化办法》(附件1)(从2022年起,对任职资格、年度考核优秀、公开课、论文、课题五项均有得分的,给予奖励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评人选。学校须出具所上交的材料与教师的实际工作相符、真实无虚假的证明,教师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取消竞评资格。

总校(园)正选和备选人选由总校负责推荐(推荐小组组长由总校校长或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已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担任,至少3人,不足3人的由总校领导担任,参评人员不得担任推荐小组组长和成员)。其它的由县教育职改办负责确定拟推荐人选。2021年11月25日前总校将正选和备选人员名单上报县教育职改办。11月26日县教育职改办组织量化考评,确定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经县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务会研究确定推荐参评名单。

三)评审确认。参评对象须参加市里组织的说课、讲课两项考核,且均获得良好等次以上。当符合评审条件人选超过指标数时,根据综合业绩考核排位排序,进行末尾淘汰

1.正常晋升的教师高级教师确认办法

1)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的前70%,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任职条件人选直接确认

2)末尾淘汰对象从市局属学校推荐人选和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的30%(四舍五入)中产生。

3)末尾淘汰办法采取综合业绩考核的方式。考核根据高级教师标准条件设置考核项目,进行逐项量化考核排位,最后进行综合排序(下同)具体操作按城区、镇、乡村和特校3个区域,各自进行排位排序,再根据各区域申报人员数所占的比例,城区按语文、数学、综合、学前教育等4个专业学科,镇、乡村和特校按区域进行末尾淘汰。

2.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评审要求。

优秀青年教师指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从教以来能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师德师风的相关规定,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深受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属选拔性评审,其条件如下:

1)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优秀。

2)任现职以来,开设县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5次以上。专职从事教研工作人员,在本级区域开设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7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上一级区域开设。

3)获得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者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等称号。

3.督导室(含评价中心)、招生办(含考试中心)、教育装备(含电教站)等事业单位教师职称系列人员评审要求

1)推荐名额。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2)业务考核。评审对象须参加说课、讲课考核或相关业务工作面试答辩,且获得合格等次以上。

3)择优确认。当评审符合条件对象人选超过指标数时,根据综合业绩考核排位排序,进行末尾淘汰。

中学高级教师推荐办法

(一)申报对象申报参评中学高级教师,须符合任职条件且所在学校(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并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择优推荐。通过师德、教育教学业绩等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送至市教育职改办后,若初审有不符合条件的,不再予以递补。

(三)业务考核。评审对象须参加说课、讲课考核,且获得合格等次以上。

(四)评审确认。经三明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终审表决,通过人员公示无异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确认

七、一级教师推荐评审办法

1.评审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拟定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2.推荐名额。申报参评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须符合任职条件且所在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要倾斜一线教师一级教师申报评审名额按评审控制数1:1.1差额推荐(根据我县实际,推荐名额大于或等于3名的学校,应再推荐1名备选人员,推荐名额大于或等于10名的学校,应再推荐2名备选人员,在花名册备注栏中注明“备选”)。每年从同职称系列(幼教、小教、中教、职教)多余的职数中统筹一个中级(十级)职数,用于解决中老年优秀教师因职数限制无法参评中级职称,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2:关于统筹职数解决中老年优秀教师评审中级职称的方案”。

3.资格预审。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县教育局、人社局初审合格后,再报市教育局、人社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人员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4.组织评审。首先,组织专业学科组成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说课或讲课能力素质考核;其次,学科评议组成员分组审阅评审材料,集体评议讨论,无记名投票推荐表决,提出初步评议推荐意见;最后,评议组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推荐情况,全体执行委员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投票终审表决。

5.评审通过率。为提高评审质量,评审实行好中选优,评审通过率不得高于90%。评审结果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6.评审确认。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核准确认。

八、其他要求

1.坚持空缺岗位申报原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各应严格按照省上规定的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开展评审工作。如果擅自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真正把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职称评聘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各学校进一步完善职称推荐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重视思想政治表现原则。申报对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教育教学,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生乐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积极传播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正能量。对出现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或弄虚作假的,坚决取消当学年申报资格。

4.做好对口支教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完成对口支教任务并考核合格的援宁、援藏、援疆教师,符合晋升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可不受派出单位职数的限制,在县(市、区)教育系统内统筹解决,直接推荐参加高一级教师职务评聘(享受一次);市局属学校在岗位职数空缺的情况下,直接推荐参加高一级教师职务评聘(享受一次)

5.加强工作考核。负责对所学校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完成教学工作量等情况进行审核。

6.做好学历核实。在职提升学历,能够查询的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查询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核对档案有关材料,并在学历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城区教师学历层次符合要求,但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相近)的,须提交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4门及以上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7.如实填写表格。申报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部印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等,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8.认真检索论文。有关学校(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CN论文进行网上检索。学术刊物检索:登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确认申报人员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确认是否为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学术论文检索:登陆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确认论文是否正式发表在相应期刊上。发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的文章或文本复制比检测30%(市职改办和市教育职改办统一委托第三方检测为准)不能作为论文成果。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应提供核心期刊物索引。以上检索资料须经学校(单位)审核盖章一并报送。提交的送审代表作电子稿需与送审代表作原件一致,被评委会认定送审代表作电子稿与原件不一致,视为论文复制比检测不合格

9.按时报送材料。市组织评审的送审材料高级教师),于20211130日前报送教育职改办组织评审的送审材料一级教师),于20211215日前报送教育职改办

材料要求:各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报送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工作。申报人员应按“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有关说明”(附件6)提供有效、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将报送材料分类整理成册、做好目录并按要求装袋。

校在报送材料由省上组织评审的须提交申报人员汇总表A3(见附件11)1份,职务评审简明表A4(见附件8、9)1份;由市、县组织评审的须提交申报人员评审花名册A3(见附件121份、职务评审简明表A4(见附件892份、三明市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申报人员代表作情况表A4(见附件141份,申报高级教师送审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并附与送审论文代表作相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格式);省、组织评审的,均要提交三明市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A3(见附件131份及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2寸办理资格证书相片1张(背面要注明学校和姓名)。申报人员汇总表、评审花名册、证书备案表、代表作情况表送审论文代表作等电子文档发送至qlynn158@163.com汇总后统一上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学校,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10.加强聘后管理。校结合实际完善聘后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聘后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实现能上能下,促进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11.按照省里有关规定,职称评审不再收费。

市有关《通知》及有关表格可登陆三明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smjy.gov.cn/)下载,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46) 可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教师工作处职称申报栏下载。

附件:

1.清流县申报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综合考评量化办法

2.关于统筹职数解决中老年优秀教师评审中级职称的方案

3.继续教育证明

4.学生满意度学年测评汇总表

5.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申报目录

6.中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有关说明

7.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年度考核总评表

8.职称申报公示材料

9.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情况证明

10.刊物及论文网上检索方法

 

          

 

         清流县教育局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清流县申报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综合考评量化办法

学校:              姓名:                 2021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准入条件

标准

个人情况

得分

1

聘任年限

聘满5年

超聘1年得1分(五舍六入)

 

 

2

年度

考核

合格及以上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

 

 

3

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

县级及以上3次(村教师校级及以上3次)

1次:城镇每次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乡村每次省级3分、市级2.5分、县级2分、校级1分。    

 

 

4

课题

研究

县级主持或核心成员)及以上1次(村教师不作刚性要求)

1项:城镇每项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乡村每项省级3分、市级2.5分、县级2分、校级1分。

 

 

5

论文

CN1篇(村教师县汇级以上1篇)

1篇:城镇核心2分、CN1分;乡村CN2分、省汇1.5分、市汇1.2分、县汇1分。

 

 

 

合计

 

 

 

 

6

学历

专科及以上,且专业符合要求

准入条件,不计分

 

 

7

班主任(含视同岗位)

六年,其中现职以来3年

准入条件,不计分

 

 

8

培养青年教师

指导2名

准入条件,不计分

 

 

9

工作量

符合高级教师评审最低工作量要求

准入条件,不计分

 

 

10

择优推荐

得分相同时,按高分到低分推荐。

得分按年度考核中奖励分标准执行(不计集体获奖分)。

 

 

备注:1.凡出现师德“一票否决”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2.以上考评中级以来。3.竞争乡村职数按乡村标准计分,其他的按城镇标准计分,乡村学校教师也可参加总校竞评,准入条件按乡村标准、计分办法按城镇标准。4.非本专业课题和公开课、讲座按同级别减半计。

学校审核    得分:                总校审核   得分:

领导小组签名:                领导小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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