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18-030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清农〔2022〕12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27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为有效提高大豆种植效益,提升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发展大豆积极性,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稳定粮食生产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48号)精神,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资金35万元,现将《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项目落实,及时做好跟踪服务。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7日
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2022年稳定粮食生产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2〕48号附件4)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有效提高大豆种植效益,提升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发展大豆积极性,在全县支持建立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片700亩以上,示范带动全县大豆生产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建设内容
1.支持建立一批20亩(含)以上的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片;因地制宜推广适合本地种植的大豆优良品种,集成应用适期播种、合理施肥技术;培育一批大豆规模种植经营主体,促进大豆规模化生产;
2.探索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试验示范,挖掘大豆扩种潜力。
三、补助标准与方式
1.连片或相对连片种植大豆20亩(含)以上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片给予直接补助,每亩给予补助500元;(原清农〔2022〕24号中“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大豆3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500元”政策不再执行,起补面积和标准按本文件执行)
2.探索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试验示范,按照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5亩以上,每个点补助0.5万元;
3.开展培训观摩、宣传推介、项目检查验收、标牌树立等方面支出。实际支出按照财务规定及采购要求执行。
全县从事大豆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均可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申报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填写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3);
3.属申报人自有土地的,需提交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确权登记证)复印件;属流转土地的,需提交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并经乡(镇)土地流转中心(或经管站)见证(涵盖2022年,附件5);
以上材料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申报,申报主体在其他乡(镇)流转土地种植大豆的,向被流转土地所在的乡(镇)申报。
(二)面积审核与公示
1.面积审核。乡(镇)、村作为审核主体,负责对所辖乡(镇)、村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所在村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核,初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地块的位置、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的真实性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乡(镇)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种植面积核实,填写面积核实登记表,拍摄种植现状照片留档,并做好面积公示。
2.两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在所在村、乡(镇)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附件6、附件7),并拍下张榜公示照片存档。申报、公示过程中有举报的,由属地乡(镇)进行核查,并重新公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到期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金管理与拨付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会同乡镇组织对申报主体进行审定、汇总、公示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补助对象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设立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推进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健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根据县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按区域、按季节,序时跟进、精心指导。要高度重视申报审核工作,做到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严把材料完整、程序合法、数据真实关,对在核查、抽查中或举报核查中发现虚报面积的,不予申报,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政策宣传。选择交通便利、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示范片设立标牌,注明示范片建设地点、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工作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方便农民观摩学习。通过印发政策明白纸、发布网络信息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宣传推介大豆增产增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健全档案管理。项目建设内容于11月底前完成验收。验收时对项目补助内容根据合同、清单、发票、影像图片、资料等有关佐证资料予以验收确认。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验收(核实)、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备查。
联系人:郑永富 电话:7920051;
邮 箱:zhengyf1116@163.com
附件:1.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推进小组暨项目实施工作小组
2.清流县2022年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试验指导方案
3.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申请表
4.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面积核实登记表
5.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6.关于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面积的公示(村样本)
7.关于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面积的公示(乡镇样本)
附件1
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推进小组暨项目实施工作小组
一、项目推进小组
(一)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全县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2.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钟程(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叶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赖旺发(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吴生发(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罗爱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二、项目实施工作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3.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4.负责项目验收、技术资料编写、工作总结。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罗爱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 陈 熙(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郑永富(县种植业管理股股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肖步金(县农技推广中心 推广研究员)
黄欢明(县种子站 高级农艺师)
林贵发(县种子站 教授级高级农艺师)
李先民(县种子站 高级农艺师)
陈桂芳(县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陈水根(县经管站 高级农经师)
魏启星(县农机中心 农艺师)
谢远霖(县科教股 高级农艺师)
黄长生(县财务中心 高级农经师)
姜东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魏丽红(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助理农艺师)
沈冰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助理农艺师)
赖志华(里田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黄秋艳(灵地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技术员)
谢汪斌(龙津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李美良(嵩溪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黄通木(李家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刘远飘(长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罗世源(林畲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陈万福(嵩口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阳金荣(田源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黄 勇(赖坊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赖兴旺(沙芜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林生发(温郊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陈冬林(余朋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技术员)
附件2
为提高玉米大豆间作新农艺关键技术到位率,发挥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的增产增收优势,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提高大豆产能,切实发挥稳粮增豆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坚持稳粮与增豆并重。通过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力争玉米单产与清种基本相当,尽可能增加大豆产量,争取大豆平均亩产达到100公斤左右。
(二)坚持生产与生态协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集成创新适合本区域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实现作物带间轮作,改良土壤结构,减少病虫发生,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
(三)坚持试验与推广衔接。在2—6行大豆、2—4行玉米范围内,开展不同模式配比试验,以及机播、施肥、除草、机收等关键技术、品种、装备试验,检验应用效果、优化技术参数、总结典型模式,以点带区扩面加大技术推广应用。
二、试验方案
采用玉米带与大豆带复合种植,既充分发挥高位作物玉米的边行优势,扩大低位作物大豆受光空间,实现玉米带和大豆带年际间地内轮作,又适于机播、机管、机收等机械化作业,在同一地块实现玉米大豆和谐共生、一季双收。一般玉米带种植2—4行、大豆带种植2—6行,通过调控作物的株行距,实现玉米与当地清种密度基本相当、大豆达到当地清种密度的70%以上。
(一)选用良种 。大豆品种应选择产量高、耐荫抗倒,有限或亚有限结荚型、抗倒能力强、中早熟的品种;玉米品种应为紧凑型、半紧凑型品种.
(二)扩间增光。试验实行2行玉米带与4行大豆带复合种植。玉米带行距40厘米;相邻玉米带间种4行大豆,大豆行距40厘米;玉米带与大豆带间距70厘米(见附图)。
(三)缩株保密。根据土壤肥力适当缩小玉米、大豆株距,达到净作的种植密度,一块地当成两块地种植。玉米株距10~15厘米(根据达到当地清种玉米密度来确定);大豆株距10~20厘米(以达到当地清种大豆密度的70%以上来确定),注重农机农艺相结合,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适期播种。 播种前若土壤含水量低于60%,则需要进行灌溉,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浸灌、浇灌等方式造墒播种,也可播后喷灌。玉米、大豆同时播种,播种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下旬。
(五)防除杂草。采用人工机械或化学除草。化学除草以苗前封闭为主,带状间作每667m2用90%乙草胺90mL~140mL混70%嗪草酮20g~30g,对水15kg~20kg均匀喷雾。苗后定向除草要抓住出苗后1~2周杂草防除关键期,对于难防杂草可人工拔除。在选择茎叶处理除草剂时,要注意选用对临近作物和下茬作物安全性高的除草剂品种。
(六)科学施肥。带状间作,玉米按当地净作玉米施肥标准施肥,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播种时施用等氮量的玉米专用控释肥。大豆底肥不需要单独施用氮肥,花期追肥视植株长势而定,每667m2施纯N:2kg~3kg。玉米底肥每667m2施纯N:5kg~7kg;P2O5:6kg~8kg;K2O:6kg~8kg,攻穗肥每667m2施纯N:7kg~9kg;大豆底肥每667m2施P2O5:3kg~5kg;K2O:3kg~5kg,不需要单独施用氮肥。
(七)控制旺长。对生长较旺的大豆,在大豆分枝期或初花期每667m2用5%的烯效唑可湿性粉剂25g~50g,对水15kg~30kg均匀喷施茎叶。
(八)防治病虫。田间常见玉米病害有叶斑类病害(大斑病、小斑病、灰斑病等)、纹枯病、茎腐病、穗腐病等,其中,以纹枯病、大斑病、小斑病、穗腐病发生普遍;常见大豆病害有大豆病毒病、根腐病、细菌性叶斑病、荚腐病等,其中病毒病和细菌性叶斑病为常发病。优先采用农业防治、利用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害虫等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措施,玉米大喇叭口期或大豆花荚期病虫害发生较集中时,利用高效低毒农药与增效剂进行防治,也采用植保无人机统一飞防一次,兼顾防治玉米穗腐病和草地贪夜蛾,视病虫发生情况和防治效果决定是否防治第二次。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附图
附件3
填报日期:2022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种植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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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类型 |
□增产增效示范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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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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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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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面积(亩) |
主要种植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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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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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承诺 |
本人(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知晓领取补助资金标准。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章):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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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村级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村主任: 村(章): 2022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复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分管领导: 人民政府(章): 2022年 月 日 |
注:申报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负责人姓名和开户行账号。
附件4
核实日期: 2022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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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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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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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面积(亩) |
主要种植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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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实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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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自有承包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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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耕地面积(亩) |
涉及农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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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流转合同份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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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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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确认意见 |
核实确认面积 亩。 核实组长: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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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员签字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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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本人确认签字: 2022年 月 日 |
注: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至少3个人。
附件5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编号: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住所:
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亩转包(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详见下表:
序号 |
地名 |
地类 |
面积(亩) |
四 至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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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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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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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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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格可调整,行数可增加)
二、转包(出租)期限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费约定和支付方式:每年每亩 元,或每年每亩 公斤干谷,按当年 月 日市场平均价折成现金,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
(二)流转费标准变更约定: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作为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和保护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流转土地。
五、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解决方法
流转期内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1)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统计:
(2)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作价和归属约定:
(3)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2、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土地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3、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的约定:
4、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5、 。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附件5-1:农户自愿流转土地花名册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乡镇经管站或土地流转中心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1
农户自愿流转土地花名册
序号 |
农户 |
地名 |
面积(亩) |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
或原土地承包合同编号 |
签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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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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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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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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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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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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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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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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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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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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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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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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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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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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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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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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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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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村样本)
为认真做好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申报人本人申报,我村组织人员对申报人种植地块的位置、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的真实性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经乡(镇)核实人员现场核实,现将我村 等 户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情况(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 月 日到2022年 月 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电话:
种植主体 |
种植地点 |
作物类型 |
种植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作物类型:1. 大豆种植;连片或相对连片种植大豆20亩以上,每亩拟给予补助500元;2.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每个点拟补助0.5万元。
村主任(签字):
村委会(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7
关于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面积的公示
(乡镇样本)
为认真做好清流县2022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申报人本人申报、所在村、乡镇审核及村公示,现将我乡(镇) 等 户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情况(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 月 日到2022年 月 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电话:
种植主体 |
种植面积 |
作物类型 |
种植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作物类型:1.大豆种植;连片或相对连片种植大豆20亩以上,每亩拟给予补助500元;2.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每个点拟补助0.5万元。
经办人: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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