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0-0300-2022-00019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2〕76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清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更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十三五”期间,清流县着力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目标,推动清流县全民健身和体育事业发展,全面开启清流县“十四五”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征程,依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结合《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福建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三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建设体育强县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为抓手,以运动康养发展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谱写清流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目标
1.体育强县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远景目标
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与国家现代化程度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建立和完善体育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体育治理能力,基本实现体育强县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远景目标。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6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2.8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口比例超过95%,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打造成为革命老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2.“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目标
到二〇二五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升,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显著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显著提升。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健康幸福生活,努力建设革命老区全民健身发展示范区,建成与体育强县、健康清流相适应的“绿色体育实践模式”,带动体育产业增加值持续增长。具体目标如下:
——参加锻炼人数不断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县人口比例的45%以上,力争《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率达92%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
——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实现城市(社区)“10分钟”,乡镇、行政村“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持续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民众开放,构建全民健身设施布局“多点一面”新格局。
——全民健身组织基本健全。县、乡镇、行政村等各级体育社团组织基本健全,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建设向社区、乡村延伸,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覆盖城乡,每万人体育社团组织数达2个以上。实施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工程,做到体育社团组织服务管理规范有序,科学有效。
——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参与。结合群众需求,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围绕“运动健身进万家”主题,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联赛普及。制定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举办运动项目业余联赛,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
——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开展。按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进一步完善县级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康指导站建设,推进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行动,推动健康关口前移。
——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素质,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2.8人,为不同人群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加强健身文化交流
立足清流县红色定位,加强清流苏区红色体育历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工作,扎实推进红色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弘扬工作,让散播在清流大地上的红色文化留下来、活起来、融进来,打造集红色传统、绿色理念为一体的体育文化品牌。加强全民健身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整合现有资源,依托林畲红色旅游村跑、长校灵台山健步跑,以农味农趣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等交流形式,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加强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和研学、民间民族民俗传统体育等交流合作。
以“红色基因 绿色体育”为主题,鼓励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科普健身知识,广泛普及“医防协同融合”健康端口前移的理念,倡导大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了解慢性病,积极推行“运动是良医”新理念,争取形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乐分享、重规则”的良好社会风尚。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弘扬全民健身正能量,发挥体育明星和运动达人的示范作用,激发民众健身热情,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体育消费习惯,营造以拥有强健体魄为荣、人人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全民健身与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
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运用,充分利用“三微一端”开展健身文化交流。发挥县融媒体中心作用,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APP、直播带货等体育传媒新业态,利用抖音、快手等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二)统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全民健身环境
完善健身设施功能,按照“均衡化”“多功能化”“全年龄覆盖化”等新要求,鼓励在公园、绿道、城市边角等区域建设社区运动角,根据群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健身器材、棋牌桌、儿童攀爬架等小型多样的体育场地设施。将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规划建设群众身边、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场地设施。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和全覆盖。依托山水资源特色,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文化传承相呼应、乡村振兴相适应的休闲步道网络体系。加大贴近社区实用性篮、排、足球场、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设施建设,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共同促进阳光体育活动及户外健身运动发展。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引导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对外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功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各乡(镇)
(三)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增强体育组织活力
构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夯实体育社会组织基础。推进县“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并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备案。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体育社会组织设立及运行的科学性,加快建设依法自治的体育社会组织,支持新型体育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制定优秀体育社会组织考评奖励政策,通过“以奖促建、以奖促律、以奖促管、以奖促育”的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体育行业标准制定、运动项目普及推广、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承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等。支持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产业协会的建立,大力发展运动休闲项目健身团队与休闲体育协会建设,增加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等健身团队的发展,孵化、培育和扶持民办非企业性质的体育俱乐部,力促体育协会数量、质量及功能全方位的发展。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四)强化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积极探索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并推出居家健身课程,推动居家健身。建立健县、乡(镇)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健身服务。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充分发挥高校人才高地、智库和体校教练资源优势,引导体育科研人员、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进入全民健身服务领域。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等级结构,推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教练员职业发展贯通,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举办线上线下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
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处方课程培训力度,优化等级结构,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鼓励体育、医疗领域专家及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入社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科学、优质的健身指导和服务,提高居民科学健身知识素养。加强农民、残疾人等人群健身指导员队伍建设,满足各类人群体育锻炼需要。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各乡(镇)
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开展“一县一品”赛事活动,扶持和举办社区(乡村)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社区(乡村)体育联赛、红色运动会、线上全民健身展演比赛等品牌赛事,打造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组织开展山地马拉松、野外徒步、慢跑等绿色赛事活动,打造以县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赛事品牌。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重点举办“三人篮球赛”,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及乒乓球、羽毛球、骑行、马拉松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支持。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将全民健身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
唱响“苏区体育+红色旅游”发展品牌,推动红色文化与体育有机融合,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和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建党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赛事资源,开展社区(乡村)红色体育联赛等品牌赛事,不断提升宣传水平,更好发挥体育在弘扬革命红色文化中的作用,进一步激活红色基因,打造集红色传统、绿色理念为一体的全国性、区域性特色体育赛事品牌。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各乡(镇)
(六)推动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基地创建工作,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
组织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面向干部职工、社区居民不定期举办八段锦、太极拳等健身气功培训和体育医养知识的讲座,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
坚持办好社区健身运动会,推动妇女、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受益健身活动,在特定人群集中区域完善相关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融合发展。组织运动员参加省、市比赛。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
(七)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建设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体育消费品质。优化清流全民健身和产业结构,扶持优质体育产业产业项目,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高端体育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提质升级。促进体育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健身器材研发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助力优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红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绿色森林康养、体育健康管理等体育产业,重点布局山地户外、水上龙舟、马拉松、自行车等引领性强、附加值高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推动体育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催生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各乡(镇)
(八)探索绿色体育实践模式,促进健康清流建设
围绕“体育+医养”“体育+森林康养”“体育+文旅”“体育+互联网”“体育+金融”五大工程,以清流“天芳悦潭康养基地”为基础,搭建“体育+文化+旅游+森林康养”发展平台,遵循“公办民助、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原则,持续打造绿色体育实践模式。形成生态环境优美、体育基础设施完善、体育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健康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 1 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准入标准,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实施国家体育运动员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推广国家标准科学运动积分体系。到2025年,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与学校体育场馆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双向融合开放。
推进体卫融合。积极推进“体育+”融合工程,通过将体育与医疗、康养、旅游、互联网等融合发展,走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慢性疾病患者的体质测评、运动处方开具和指导纳入医保体系,建立体卫融合的长效机制,为清流体育医养事业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体卫融合,深化体育与卫健在青少年近视及肥胖防治、慢性病预防、运动损伤康复、心理疾病干预等方面的合作,持续推进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行动。
促进体旅融合。通过普及推广龙舟、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三明国家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优势和资源,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引导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程
组织学习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创建体系,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活动。对照市级创评标准,力争在新周期内将清流建成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示范县。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品质”工程
1.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补短板”,盘活城市空间
坚持“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利用城市“三改工程”“金角银边”“屋顶、楼顶”,加大贴近社区实用性篮、排、足球场建设力度。改建、扩建、新建群众急需的钢构、气膜式中小型室内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新建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全民健身设施,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鼓励建设实用性多功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针对性布局优势项目的场地,重点布局开元射击基地,承接国家级射击运动训练、比赛的基地。形成品牌训练、比赛基地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格局。
积极向上争取福建省“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更多落地清流,到2025年,全县改扩建或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10公里,新建1个智慧体育公园,新增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400米田径场和足球场1个以上。
2.科学规划,完善农村体育设施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巩固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资源、服务均衡配置。
紧密结合美丽宜居乡村、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创建休闲健身区、功能区和田园景区。加大乡村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对使用寿命到期和损毁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要以多种方式留住乡村体育健身用地,提倡利用乡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等资产资源,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乡村体育场地设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已建成场地设施的使用、管护和提档升级,积极探索乡村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3.开展学校场馆开放试点工作
配合国家“双减”政策,遵循“教学优先,安全第一”原则,以提高青少年健康和体育中考为突破口,以县体校和一些条件较成熟的体育传统校为示范,开展校园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使用综合试点。探索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力争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时间为工作日(非教学时间)原则上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每天不少于8小时。补助资金按县财政体育场馆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改善场馆功能和服务水平,破除健身去哪儿的难题。
4.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运营水平
制定群众体育场馆创新常态化管理方案,加强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规范委托经营模式,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编制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场馆示范合同文本,推广委托运营。支持和推动县体育场馆引进高水平的体育场馆管理运营企业,拓展培训、展销、竞赛表演、文化娱乐等业态,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构建健身、培训、服务、消费一站式城市体育综合体。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创名优”工程
1.深化品牌管理,推动赛事活动发展
围绕“苏区体育+红色旅游”运动系列赛品牌,推动苏区老区赛事活动发展。利用好清流的红色资源、绿色资源优势,做足“山”和“水”文章,打造林畲红色旅游村跑、赖坊樱花跑品牌赛事,提升体育赛事管理功能,促进赛事经济发展。
坚持“红色”“绿色”的办赛理念,推动制订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规范和引导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市场。主动对接省体育局和市体育局,积极引进和承办省级、市级重大体育赛事,力争更多赛事活动培训落地清流。
2.深化体教融合,推动竞技体育多元化发展
加强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与体育传统校、体育俱乐部等机构衔接与整合,建立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引入竞争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体育协会、体育培训机构、社会体育指导员利用课余活动时间,开展体育公益培训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形成“人人有体育特长、校校有特色项目”的校园体育文化,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协同县教育部门开展以体育技能培训为主的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促进“体教融合”全民健身任务工作,培养后备竞技体育人才。举办线上线下“社区运动会”,带动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城乡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社区运动会。
优化“体教融合”训练网络体系,完善支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制度基础,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的运动员培养模式。加强省、市、县运动会项目与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项目开展的高度融合,夯实竞技体育项目人口基础,为福建省运动会及三明市运动会提供后备人才力量,选拔优秀运动员,代表清流县争创省级、市级运动会新佳绩。
3.运动健身进万家,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承办“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系列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推动全民健身百村行、社区体育嘉年华、机关运动会、职工体育文化节、线上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常态化,让更多人感受到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管理服务系统,运用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全方位推进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宣传品牌活动理念和文化,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企业、社区(村居)等协办赛事活动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接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四)体卫融合“增内涵”工程
1.健全体卫融合服务体系
在全县范围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举办县级达标赛,重点加强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村活动,建立国民体质数据库、动态掌握全县各类人群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委托第三方机构研发推广运动处方,定期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健身技能指导、编制健身指导手册等,开展体育信息化服务和城乡居民健康干预活动等,丰富体卫融合健康服务模式。
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开设运动处方门诊,提供科学、个性的“运动处方”服务。强化重点人群体育服务与指导工作,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职业群体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推进针对肥胖症、痛风、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及特殊人群康复运动处方的制定。促进健康示范行动,建立运动处方师工作平台,提升体卫融合服务水平,力争打造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智慧化的体卫融合“清流”模式。
2.推动体育+康养深度融合
依托职工疗休养、干部培训、医防结合相关政策,将运动疗法融入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积极打造森林康养研学、养老健身等特色产品。鼓励建设体育康养医院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动康养服务机构、研发运动康复技术产品,让“运动+康养”逐渐成为清流全民健身新模式。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五)全民健身信息“数字化”工程
发挥福建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势,依托“福建数字体育”及“e三明”网络服务平台,打造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调查、赛事参与、线上支付、消费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体育服务平台,将体育场馆服务纳入清流市民文明积分兑换内容,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各A级景区、休闲步道、公园配备健身路径等健身设施,每公里配设“健康运动码”,对游客开展健身科普,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推动居家健身。建立体育场馆“身份证”信息库,实现体育场馆人脸识别、体温检测、场地使用、赛事培训、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赛事。支持社会资本开发符合清流市场多元化、个性化、绿色环保的互联网+健康的全民健身平台和产品,通过智能闸机、监控、语音广播等设备实现公共运动场共享、人群监控及智能分流,提升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领导
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工作“一把手”挂帅工程,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实现全县各部门高效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全民健身支持力度,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促进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全民健身与清流县红色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服务、公共卫生与健康等目标任务相对接,并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共同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民健身议题进入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和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五比五晒”项目加以推进和考核。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各乡(镇)
(二)加大全民健身政策保障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情况,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文明办,各乡(镇)
(三)强化全民健身人才建设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智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各乡(镇)
(四)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
用足用好各级体彩公益金,保证每年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规定比例全额投入全民健身事业。各乡(镇)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市域内的休闲体育赛事运营机构,实现政府向社会购买优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良性发展态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领和撬动作用,争取革命老区、苏区帮扶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的优惠政策,保障全民健身事业投入。机关事业单位从工会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职工开展体育健身或体育康养。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税收扣除等各项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各乡(镇)
(五)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要求公共体育场馆需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各乡(镇)
(六)实施全民健身绩效评估
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及数据分析,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引导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的落实,将全民健身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强化监督。定期对各乡(镇)贯彻落实《清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以公众满意度及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主的绩效考核。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清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成效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25年进行全面评估,编制《全民健身(2021-2025年)实施效果评估报告》送呈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县统计局,各乡(镇)。
附件:《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核心指标数据目标值
附件: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实施效果核心指标数据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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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单位) |
“十四五”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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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锻炼参与 |
1. 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百分比)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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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百分比)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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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水平 |
3.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达标率(不含学生,百分比)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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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百分比)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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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设施 |
5.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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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百分比)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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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5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的覆盖率(百分比)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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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百分比)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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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百分比)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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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每万人足球场地数(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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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智慧体育公园(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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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健身步道(公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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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游泳池(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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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组织 |
14. 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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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指导 |
15. 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人)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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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覆盖率(百分比)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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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医院开设运动康复(处方)门诊(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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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定期开展医务、体育专业人员运动处方、运动防护培训(次/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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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培养会开运动处方的“医生”(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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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活动 |
20.每年举办县级及以上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次数(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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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定期组织开展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等各类运动促健康活动(次/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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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乡镇村活动(人/年)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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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信息化 |
23.以提供健身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数字体育平台(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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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 |
24.出台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实施的专项相关政策(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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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编制发布《清流居民体育健身活动指南》(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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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26.彩票公益金投入全民健身经费的比例(百分比)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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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财政资金(包括彩票公益金)人均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元)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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