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4-03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 清教[2023]2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05
关于印发《清流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规范》的通知
清教[2023]22号
来源:清流县教育局彭德兴 时间:2023-06-20 11:24
 关于印发《清流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现将《清流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流县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清流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密切学校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加强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协同家校教育,形成育人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就我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规范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的领导要重视教师家访工作,把它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校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家访工作,为教师树立榜样。

  二、班主任原则上每学年对每个学生家庭入户家访1次。对特殊学生的家庭要常访、多访。科任教师也要参与家访工作,每学期要对所教学生登门家访不少于10人次。

  三、家访既要面向全体,又要突出重点。要坚持“七个必访”,必访家庭是:班内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病残学生家庭;行为偏差的学生家庭;思想、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学习困难的学生家庭;外来务工子女家庭等。要建立家访登记制度,记录教师家访简要过程、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下步随访建议,以及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家访前,教师要精心准备,设计好家访内容,确定家访的目的,明确要解决的问题,事先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家访时间,主动取得支持。

  五、家访中,教师要注重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宣传我县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做法,宣传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成绩,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和学生在校表现情况,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共商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措施。家访要以表扬为主,多提学生的优点,多鼓励学生;讲学生缺点,要注意语气,以建议的方式表达。要尊重家长,耐心倾听家长的介绍与意见,做到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切忌训斥学生和家长。

  六、家访中,教师要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为人师表,明礼诚信,言出必行,取得学生和家长的信任。坚决杜绝家访中的不正之风,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和赠礼,不得托请家长办私事,不得发表有损学校和其他教师形象的言论。

  七、教师应正确处理登门家访与电子家访的关系。在建立和实施登门家访,与家长见面沟通的基础上,应根据学校条件和学生家庭实际,充分利用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信函等形式与家长保持经常、及时的联系。

  八、家访工作要建立制度规范。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组织,科任教师参与的全员家访制度。做到学校(班级)每学期有实施家访的方案;家访过程有记录,建立家访档案;期末学校有检查考核,并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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