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206-0300-2024-00028
- 备注/文号: 清市监餐〔2024〕4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28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
为落实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点题整治”项目,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餐〔2024〕72号)及我局印发的《清流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市监餐〔2024〕40号)有关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纠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确保食材原料可溯源、餐饮具清洁卫生、从业人员有效管理和规范操作(以下简称“四个确保”),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
二、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为主攻方向,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行动发现的短板弱项和去年“点题整治”、今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内容,针对农村、城市不同地区和小学、中学不同教育阶段学校供餐特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进一步破解校园食品安全顽疾难题,夯实校园食品安全基石。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鼠患等有害生物防制。要督促中小学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即校外供餐单位)落实《福建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防控有害生物污染食品工作指引》,指导其将有害生物防制作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并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督促其在与外环境相通的门及食品仓库设置高度不低于60cm挡鼠板设施,加强排水排烟管道、通风窗口、裂缝地漏等区域自查,定期维护、及时更新有害生物防制设施设备,同时加大下水道、排污管内残留食品的清洁力度,持续做好常态化防制。要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充分利用暑假等窗口期,指导学校食堂和学生集配企业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有害生物防制工作。鼓励学校食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提升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对于8月15日后仍没有配全有害生物防制设备设施的学校食堂等经营主体,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二)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以热力消毒为主,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配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洗涤剂、消毒剂,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鼓励学校食堂和学生集配企业采取快速检测或第三方检测等方式,每月验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要加强对近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学校食堂、学生集配企业的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微生物指标的抽检力度,抽检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对于9月30日后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仍然配备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县教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大宗食材采购。要督促学校食堂、学生集配企业及其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把加强进货查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从源头把控食材质量。对使用来源不清、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的,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不改正和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配合县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与供货企业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定期公示供应企业和食材采购情况。
(四)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要再次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和学生集配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许可变更情况、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要坚持重实效、严惩处的原则,对发现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惩处,并加大曝光力度。要配合县教育局对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学校校长开展行政约谈;配合指导中小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或巡查,提升共治效能。
(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中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围绕供餐单位违规经营、供餐监管不严等重点问题,开展全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检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三单工作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并于6月20日前报送该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至三明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严防出现监管责任不落实、日常检查不深入、监督抽检处置不到位等问题。要配合县教育局指导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配送、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保存30天以上。
(六)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6月底前完成许可复核,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体系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严格配餐报备和通报制度。加强对学生集配企业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分餐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完善餐食交接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配送餐食进行验收,如实做好餐食接收记录,规范做好餐食留样工作。要配合县教育局指导学校提高校外供餐准入门槛,确保选定的学生集配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供餐能力与规模符合用餐要求;配合县教育局建立供餐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平稳、正常供餐。
三、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
(一)建立闭环整改机制。对于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要建立有前后图文对比的问题整改销号清单台账,逐家逐个落实问题整改,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行纪联动机制。要建立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专题会商、情况通报、建议反馈等形式,加强“局组”研商,商定关键事项,研判重要线索,并实施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要适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现场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要强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要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协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掌握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掌握承包经营企业、学生集配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及时将学校食堂及其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和学生集配企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信用信息通报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强化与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合穿透式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建立群众参与机制。要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我是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人”沉浸式体验活动,定期邀请纪委监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到学校食堂、学生集配企业沉浸式体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并在两周内联合书面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着力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
四、进一步把握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中的专项、重点中的重点。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1),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违法惩戒。要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多渠道发掘问题线索,对近年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分类处置台账。对于专项整治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运用“三书一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三)加大整治宣传。要动态更新食品安全“红黑榜”,对整改后达标的、新发现违法问题的及时进行调整。要紧抓中考、“七一”“十一”等时间节点,梳理挖掘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官网、官微等方式向社会展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材料。根据省、市局有关工作要求,请餐饮股在6月20日前报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每10天(自然日)书面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格式见附件3),即第一次报送时间为6月20日,第二次报送时间为6月30日,以此类推;7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自7月起,每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表和食品安全问题分类汇总表(见附件4、6)。同时,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及时向县局工作专班报送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问题线索核查等情况。
附件:1.清流县市场监管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2.XX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报告
3.XX县(市、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4.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
5.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改销号清单台账
6.食品安全问题分类汇总表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清流县市场监管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一、工作专班架构
负 责 人:欧阳盛增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长文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市场股、消保股、食品股、机关党办。
二、工作专班职责
(一)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相关工作,构建横向协调、纵向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效。
(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共享工作信息,做好报表统计及报送工作,按时向县纪委监委和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进展。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三)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方法,确保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整治工作持续深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办,制定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舆情双牵头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发生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强化与属地沟通协调,积极高效应对,依法规范处置,及时规范报告。
附件2
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报告
(参考模板)
一、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是聚焦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文中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供餐管理情况。
二是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
三是专项资金审计反馈的7类问题:1.违规允许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企业继续供餐;2.无相关资质供餐或供应食材;3.违规供应高风险食品或不合格食品;4.造成供餐浪费;5.未按规定提供或查验检验检疫证明;6.学校食堂管理混乱;7.部分校园超市加价幅度高或销售不健康食品。
三、原因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附件3
县(市、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 月 日)
(参考模板)
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自2024年 月 日以来(上次报送日期),(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围绕6项主要任务进展情况,二是实现“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推进情况,三是“局组”研商情况,四是横向部门合作情况,五是线索移交、核查处置等情况,六是工作经验亮点等情况,如宣传、成果等)。
二、存在问题
三、需协调事项
附件4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工作内容 |
具体项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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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 |
中职学校 |
学生集配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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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重大案件查办(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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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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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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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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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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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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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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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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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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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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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纠治 监管不力问题 |
查找监管措施不完善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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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责任不落实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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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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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纪 衔接机制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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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概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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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运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案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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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线倒查涉案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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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堵塞 监管漏洞的 长效机制 |
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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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法规规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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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标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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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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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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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改销号清单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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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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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重点方面 |
整治要求 |
发现问题情况 |
问题照片 |
整改情况 |
整改后照片 |
现场操作 |
许可资质 |
重点纠治经营或供餐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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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
重点纠治采购高风险食品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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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 |
重点纠治未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食品未分类贮存、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容器无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标签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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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 |
重点纠治使用过期食品、容器刀具砧板使用生熟荤素不分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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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 |
重点纠治供餐过程未对熟食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校外配餐企业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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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清洗消毒 |
重点纠治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消毒设施不足、未消毒餐饮具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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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生物防制 |
重点纠治与外环境相通的门及食品仓库未设置高度不低于60cm挡鼠板,排水排烟管道、通风窗口、裂缝地漏等区域未按要求设置有效“三防”设施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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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
重点纠治场所脏乱差、死角多,设施设备锈迹、油污、霉菌、积垢多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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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 |
重点纠治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暴露皮肤有伤口或感染,未落实有害生物防治、规范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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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查验制度执行 |
重点纠治未按要求查验留存供货者许可资质证明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索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凭证或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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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制度执行 |
重点纠治未按菜谱留样、留样量不足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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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把控 |
重点纠治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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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1
中小学校园(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 食品安全问题分类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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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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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 |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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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操作(问题个数) |
制度执行(问题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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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资质 |
采购 |
贮存 |
加工 |
供餐 |
餐饮具清洗消毒 |
有害生物防制 |
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 |
进货查验制度执行 |
食品留样制度执行 |
质量把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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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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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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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分类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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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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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 |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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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操作(问题个数) |
制度执行(问题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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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资质 |
采购 |
贮存 |
加工 |
供餐 |
餐饮具清洗消毒 |
有害生物防制 |
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 |
进货查验制度执行 |
食品留样制度执行 |
质量把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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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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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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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仅限于学生集配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分类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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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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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 |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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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操作(问题个数) |
制度执行(问题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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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资质 |
采购 |
贮存 |
加工 |
供餐 |
餐饮具清洗消毒 |
有害生物防制 |
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 |
进货查验制度执行 |
食品留样制度执行 |
质量把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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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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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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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仅限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食品安全问题分类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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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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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 |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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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操作(问题个数) |
制度执行(问题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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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资质 |
采购 |
贮存 |
加工 |
供餐 |
餐饮具清洗消毒 |
有害生物防制 |
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 |
进货查验制度执行 |
食品留样制度执行 |
质量把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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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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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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