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206-0300-2024-00043
- 备注/文号: 清市监市〔2024〕7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19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三明市2024年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三明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示范创建引领作用,促进平台经济的有序竞争与创新发展,现将《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网络市场监管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为核心,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职能,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支持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健康发展,有效解决网络消费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电商台账
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县电商情况,结合排查结果,对辖区内电商平台商户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对各类网络经营主体情况及网络市场经营状况的全面准确掌握,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牵头单位:注册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规范外卖平台食品餐饮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外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托“红黑榜”评比活动,针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店铺开展集中摸排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列入“红榜”“黑榜”,严厉处罚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的“三无”外卖,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食品股、餐饮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治理直播带货经营主体
严厉打击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打击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货不对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使用假冒的检验检测报告、保健食品宣称“包治百病”等违法宣传行为。进一步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牵头单位:市场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督促网络平台经营者严格规范价格和商业促销行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或者利用使人误解的营销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严厉打击“先涨价再优惠”、虚假打折、“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等无依据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流量造假、数据注水、刷单炒信、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的平台经营者。(牵头单位:价格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互联网广告领域监管
紧扣医疗、医疗美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教育培训、未成年人等重点民生领域,突出互联网重点领域和重点平台,统筹开展广告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加大对相关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提高政治敏锐性,依法从严查处涉及导向性问题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构建权责明确、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互联网广告市场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场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六)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不具备网络销售条件从事网络药品销售,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销售药品行为。依法查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管理责任等行为。从严查处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的违法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持续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切实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单位:药品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七)优化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机制
以“11·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为重点,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强化网络交易行为监测,突出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投诉多的网店的监督,及时转办、核查、处置投诉举报线索,坚决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努力推动消费投诉源头减量,提醒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页面截屏、聊天记录等,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市场环境,优化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牵头:消保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依据《2024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部署行动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9—11月)。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统计表、图片视频资料、典型案例报法规股和市场股。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总体部署,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指导,提升效能。聚焦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强指导督导,加强执法办案,选准切入点,精准重拳出击,提升监管效能。加大力度督促辖区内网络平台经营者落实管理责任、落实市场主体义务。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横向联动作用,构建起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统筹运用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科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同时,要加大对跨区域网络案件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
(四)加强宣传,扩大效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和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增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的影响力与震慑力。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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