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1100-2020-00008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0〕2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29
关于印发清流县水环境三年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清政文〔2020〕21号
来源:清流县公开办 时间:2020-05-30 20:5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有关单位:

《清流县水环境三年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水环境三年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巩固近年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治理成效和建立水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特制定我县水环境三年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省河长制规定》,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在巩固2017年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从2020年开始,继续在问题较多,治理较困难的方面加大整治提升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质量上升一个新台阶,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小流域整治提升行动将工业污染治理工作纳入2020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巩固流域治理成果,通过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水质监测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流域水质,确保水质稳定、不反弹。

(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促进农村水环境明显改善。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覆盖所有乡镇(集镇区)和行政村、90%以上自然村组,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0%。

(三)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成果,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种养结合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统筹推进11个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九龙湖库区网箱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成果,防止网箱养殖回潮。

(四)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行乡镇属地负责制,乡镇河长对所辖河湖的“四乱”问题,要组织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并集中组织清理整治,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加强对“采、运、销”三个环节和“采砂业主、采、运砂船舶机具、堆砂场”三个关键要素监管,有序开展河道(水库)清淤工作。县交通局要加强采、运砂船舶的安全与船舶规范运行工作的监管,同时指导各乡镇,全面清除滞留、停泊在所辖河湖内的无证船只和长期停泊不用的采砂、运砂船的拆解清理上岸处置工作。县水利局要进一步整合现有采砂场,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采砂许可证发放控制在全县2本内。各乡镇要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河道专管员巡河联动机制,将水行政执法巡河职责纳入到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河职责中,充分发挥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河功效,持续严厉打击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的河道无证采砂及“蚂蚁搬家式”“游击式”非法采砂行为。持续开展河湖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全面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重点工程水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

(五)农村小水电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按照已核定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和“一站一策”细化方案要求,全面完成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工作,落实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联网监控,基本解决我县农村小水电下游减水脱流问题。全面开展小水电问题核查评估,逐站提出综合评估意见,建立农村水电站绿色生态工作台账,按照“一站一策”原则,逐站制定整改方案 并组织实施,有效保护和全面修复河流生态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小流域提升整治行动和村级生活污水整治行动,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牵头负责规模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河湖水环境整治行动和农村小水电整治行动,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行动(不含村级生活污水整治), 做到一项任务、一个团队、一名科级领导牵头负责。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各自的实施方案,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辖区内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定期调度。县河长办要具体履行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综合协调职责,每年第一季度组织牵头单位编制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年度任务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并做好验收评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严格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各牵头单位从6月15日起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河长办汇总后,按季进行通报。

(三)联合执法。县水利、生态环境、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住建等部门要主动牵头,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各乡(镇)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执法司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四)督导推动。县政府将把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情况纳入各乡(镇)政府、责任单位的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把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纳入全县河湖长制年终考评。同时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1.清流县2020年小流域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2.清流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3.清流县 2020年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4.清流县2020年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5.清流县 2020年农村小水电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附件1

清流县2020年小流域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整治项目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罗峰溪

太山村下游

完成明胜萤石选矿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2020.12

清流县明胜萤石矿有限公司

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

温郊乡人民政府

余朋乡人民政府

罗峰溪

太山村下游

完成秋口桐坑萤石矿有限公司选矿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2020.12

福建省秋口桐坑萤石矿业有限公司

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

温郊乡人民政府

余朋乡人民政府

罗口溪

罗口桥

完成中泰矿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改造。

2020.12

清流县中泰矿业有限公司

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

灵地镇人民政府

 


附件2

清流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序号

乡(镇)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1

龙津镇

/

2020年12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2

嵩溪镇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新建或改造1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2020年12月

嵩溪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3

嵩口镇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嵩口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4

灵地镇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灵地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5

长校镇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长校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6

赖坊镇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提升改造1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2020年12月

赖坊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7

林畲镇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林畲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8

李家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李家乡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9

里田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新建或改造1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2020年12月

里田乡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10

沙芜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11

余朋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余朋乡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12

田源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田源乡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13

温郊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12月

温郊乡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附件3

清流县 2020年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序号

乡镇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1

灵地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灵地镇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

李家乡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李家乡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3

温郊乡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温郊乡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4

林畲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林畲镇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5

龙津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龙津镇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6

里田乡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里田乡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7

赖坊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赖坊镇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8

长校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长校镇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9

沙芜乡

一是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强化管理,防止网箱养殖回潮。三是强化管控与专项整治,确保库区水域环境达标。

2020年12月

沙芜乡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10

嵩溪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嵩溪镇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11

田源乡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12月

田源乡政府

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附件4             清流县2020年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一)

(河道采砂整治)

序号

主要工作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1

依法实行年度许可制度

1.完成2020年度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并公告。

20201

县水利局

县河长办

2.依法开展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工作,严格控制采砂许可数量,许可证数不超过上年度数。

20203

县水利局

县河长办

2

日常监管机制落实

1.落实采砂台账管理和砂石准运单制度。

2.落实河道采砂公示制,设立公示牌、警示牌。安装视频在线监控。

3.制定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

4.落实行政执法与河道专管员巡河联动机制,将水行政执法巡河职责有效纳入到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河职责中,加强日常巡查。

2020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县河长办

3

持续高压打击

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1.保持治理高压态势,对无证以及“蚂蚁搬家”式、“游击”式的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并落实台账管理,做到有记录、有影像、处理有结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2.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采砂领域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问题,对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3.对未清理彻底的已取缔的遗留非法涉砂点,责任到人,限期拆除设备,恢复原状。

4.对信访举报非法采砂事项应当及时核实和处置。

2020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县河长办


清流县2020年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二)

2018-2019年河湖“清四乱”核查)

序号

所属乡镇

所属流域

所在位置

所在位置地理坐标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经度

纬度

定性描述

定量描述

1

龙津镇

九龙溪

城东村

116.8054

26.185858

乱占

乱占水域种菜,4块菜地,52平方米

2020年5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2

龙津镇

桥下溪

供坊村

116.8124

26.195833

乱建

养鸭棚9平方米

2020年5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3

龙津镇

南岐溪

南岐村

116.7830

26.182792

乱堆

建筑垃圾约10m³

2020年5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4

龙津镇

九龙溪

西门桥

116.8102

26.181088

乱堆

河岸垃圾10平方米

2020年5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5

龙津镇

九龙溪

长兴社区

116.8080

26.17385

排污

河面有油污5平方米

2020年5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6

龙津镇

九龙溪

张林

116.8540

26.007901

乱堆

河面有垃圾5平方米

2020年5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7

嵩口镇

九龙溪

嵩口村

116.8878

26.143611

乱建

嵩口村原华辉采砂厂110平方米铁皮房

2020年5月

嵩口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8

林畲镇

嵩溪溪

曾坊村

117.0303

26.318056

乱堆

采砂场300㎡

2020年5月

林畲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9

嵩溪镇

嵩溪溪

农科村

116.9505

26.267991

乱堆

河岸垃圾5立方米

2020年5月

嵩溪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序号

所属乡镇

所属流域

所在位置

所在位置地理坐标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经度

纬度

定性描述

定量描述

10

嵩溪镇

嵩溪溪

农科村

116.9505

26.267991

排污

口水体变色约100平方米

2020年5月

嵩溪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1

沙芜乡

九龙溪

新矶村

117.0045

26.039191

乱占

库区内有大面积网箱养殖,约2亩

2020年5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2

沙芜乡

九龙溪

新矶村

117.0045

26.039191

乱堆

河岸有废弃物料堆积,约200平方米

2020年5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3

沙芜乡

九龙溪

洞口村

117.0231

26.009612

乱堆

河岸有废弃垃圾堆放,约300平方米

2020年5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4

沙芜乡

九龙溪

洞口村

117.0231

26.009612

排污

库区内有网箱养殖,约50平方米

2020年5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5

沙芜乡

九龙溪

上坪村

116.9316

25.989656

乱堆

河岸有废弃采砂设备,河道内有废弃采沙船

2020年5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6

田源乡

罗口溪

田口村

116.854

26.007901

乱堆

护堤有沙石乱堆,河岸有废弃采砂场,河道内有废弃采砂船

2020年5月

田源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7

灵地镇

罗口溪

吉龙村

116.8197

25.9514

乱堆

漫滩有少量垃圾

2020年5月

灵地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8

灵地镇

罗口溪

姚坊村

116.7866

25.865057

乱堆

漫滩有垃圾乱堆

2020年5月

灵地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清流县2020年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三)

2020年市通报第一批河湖“四乱”问题清单整改)

序号

所属乡镇

所属流域

所在位置

所在位置地理坐标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经度

纬度

定性描述

定量描述

1

龙津镇

桥下溪

桥下村

116.8124

26.195833

乱占

河滩地种菜

2020年9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2

嵩口镇

九龙溪

嵩口村

116.8878

26.143611

乱建

原华辉采砂场附近有违章搭盖

2020年9月

嵩口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3

沙芜乡

罗口溪

上坪村

116.9317

25.989656

乱堆

河岸有废弃采砂设备,河道内有废弃采砂船未彻底清除

2020年9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4

沙芜乡

罗口溪

新矶村

117.0045

26.039191

乱占

库区有网箱养殖未彻底清除

2020年9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5

田源乡

罗口溪

田口村

116.854

26.007901

乱堆

护堤有砂石乱堆,河岸有废弃采砂场,河道内有废弃采砂船清理不到位

2020年9月

田源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6

嵩溪镇

嵩溪溪

农科村

116.9505

26.27992

排污、乱建

排污整治不到位,排污口附近有有违章搭盖

2020年9月

嵩溪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清流县2020年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四)

2020年县第一季度河湖“四乱”问题清单整改)

序号

所属乡镇

所属流域

所在位置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定性描述

定量描述

1

龙津镇

横溪

严坊村

乱堆

河道细绿萍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2

龙津镇

南岐溪

暖水村

乱堆

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3

龙津镇

南岐溪

暖水村

乱占

河岸垃圾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4

龙津镇

南岐溪

大基头村

乱堆、乱占

水土流失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5

龙津镇

南岐溪

大基头村茶花园

乱堆

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6

龙津镇

九龙溪

桥下村高速路口

乱堆

河道细绿萍、水浮莲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7

龙津镇

九龙溪

龙津镇林业新村

乱堆

河岸生活垃圾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8

龙津镇

九龙溪

龙津镇横口铁路桥

乱堆

河道保洁不到位

2020年7月

龙津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9

嵩口镇

九龙溪

嵩口镇嵩口坪电站

乱堆

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嵩口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0

灵地镇

罗口溪

鱼龙岗水电站

乱堆

河岸垃圾

2020年7月

灵地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序号

所属乡镇

所属流域

所在位置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定性描述

定量描述

11

灵地镇

罗口溪

关公凹库区

乱堆

库区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灵地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2

长校镇

长潭河

竹青背库区

乱堆

库区保洁不到位

2020年7月

长校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3

余朋乡

罗峰溪

养鳗场

乱堆

河岸垃圾

2020年7月

余朋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4

余朋乡

罗峰溪

余朋村街上小溪

乱排、乱堆

河岸垃圾、浑水直排

2020年7月

余朋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5

温郊乡

嵩溪溪

小池公园

乱堆

河道、河岸垃圾

2020年7月

温郊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6

温郊乡

罗峰溪

洗砂场

乱堆、乱排

垃圾乱堆、洗砂水直排河道

2020年7月

温郊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7

田源乡

罗口溪

旺达水泥预制品厂

乱堆

生活、建筑垃圾乱堆

2020年7月

田源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8

田源乡

罗口溪

林志荣砂场

乱建

手续不全搭建

2020年7月

田源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19

李家乡

罗口溪

砂场对河岸

乱占

侵占河道养鸭

2020年7月

李家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20

李家乡

罗口溪

采砂场

乱堆

挂枝垃圾

2020年7月

李家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21

沙芜乡

九龙溪

铁石村灌尾

乱堆

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沙芜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序号

所属乡镇

所属流域

所在位置

整治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定性描述

定量描述

22

里田乡

长潭河

田坪村

乱堆

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里田乡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23

嵩溪镇

嵩溪溪

嵩溪塘背村

乱堆

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嵩溪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24

林畲镇

嵩溪溪

舒曹村

乱堆

河道垃圾

2020年7月

林畲镇人民政府

县河长办
县水利局

 


附件5

清流县 2020年农村小水电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序号

 

 

 

乡(镇)

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座)

生态泄流数据接入环保平台(座)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1

嵩溪镇

0

2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嵩溪镇政府、县水利局

2

嵩口镇

1

1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嵩口镇政府、县水利局

3

余朋乡

1

2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余朋乡政府、县水利局

4

温郊乡

0

1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温郊乡政府、县水利局

5

灵地镇

1

1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灵地镇政府、县水利局

6

李家乡

5

5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李家乡政府、县水利局

7

赖坊镇

1

1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赖坊镇政府、县水利局

8

长校镇

1

1

2020年12月

各电站管理单位

长校镇政府、县水利局

合计

 10

14

/

/

/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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