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1-11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清龙政〔2024〕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河南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火灾事故、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1·11”污水池闪爆事故、江苏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江西新余“1·24”沿街店铺火灾事故,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全国两会后结束,突出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要求开展工作。
三、工作安排
1.消防安全领域。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生产仓储物流企业、“厂中厂”、老旧小区、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高风险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两个通道”(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排查整治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
2.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农村建房、桥梁隧道等在建工程,聚焦关键工序、关键节点等重大风险源的管控,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高坠事故专项治理;组织在建项目对办公区和生活区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开展自查自纠,对活动板房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道路交通领域。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紧盯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及公路标线不清、无信号灯、无减速带等路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同时强化农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治理。
4.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及异常工况处置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的检查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网络销售、邮寄快递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从严查处违规存放、超量储存和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5.工贸领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底线,重点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演练及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金属冶炼、储存使用危化品、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工贸企业的监管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点等重点场所,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对非法充装燃气的“黑站点”、非法运输燃气的“黑车辆”、非法存储和销售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要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7.自建房领域。加强农村自建房和经营性自建房监管,强化农村自建房全过程监管,全面抓实建前审批、建中管控、建后监控,加强日常巡查、信息搜集、房屋管理、政策宣传,督促房屋产权人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经营性自建房、老旧房屋和空心房为重点,针对性开展春节返乡人员“扫楼敲门”行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竭力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8.农业领域。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种植业、农业机械使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深入茶园、果园、菜园、田间等重点区域,严查违法载人等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为。督促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有效管控农机安全风险。同时加强对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用火安全的指导,及时制止靠近林区或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基肥、烧垃圾等农事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9.其他行业领域。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上运输、城市运行等其他行业领域,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重点、条块结合,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认真排查梳理问题隐患,及时研判风险,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和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精心组织实施,把本次大检查作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领域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坚决杜绝走形式和“花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风险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上报镇应急办,提请县安办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跟踪督导,实行措施、时限、责任、方案、资金“五落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警示。各村(居)各部门要把握岁末年初事故规律特点,持续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公众号、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和火灾自救逃生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提升公众安全意识、避险减灾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警示曝光力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居)、各部门要收集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填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于3月25日前将报镇应急办。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龙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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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领域 |
排查隐患情况 |
日常检查及督导检查 |
执法处罚 |
约谈 |
联合 |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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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已整改 |
成立检查组 |
日常检查及督导检查次数 |
检查 |
行政 |
责令 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
关闭 |
罚款 |
移送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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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
(处) |
(个) |
(次) |
(家) |
(次)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家) |
(家)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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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化学品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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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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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路运输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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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施工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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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镇燃气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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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贸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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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建房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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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种设备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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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旅游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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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农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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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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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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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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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联络电话: |
填报时间: |
①每月报送当月数据,如1月底报送2024年1月统计数据。
②其他未提及的领域请在**领域内写明涉及领域并填报数据。
③请各村(居)及镇各行业部门于每月28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联系电话:1775062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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