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和国家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政策,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切实强化特殊保护制度,保障耕地保有量,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的基础。现就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意识,不断压实耕保目标责任
我县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耕地保护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强化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奖惩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和保护专题宣传,利用“6.25土地日”、“4.22地球日”及乡镇圩日等时间节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开展现场解答等,多形式开展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同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多渠道普及《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保护政策与知识,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能力水平,开创耕地保护新局面。
二、对标对表,严格执行耕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县认真实施土地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从严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一般建设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切实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建设。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法定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审批制度,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确保全县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照“等质等量和先补后占”的原则,落实补充耕地、水田面积、粮食产能等三项指标占补平衡。
三、狠抓落实,较好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1.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2018年我县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调整并印发了《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清政办〔2018〕165号),把耕地保护纳入乡镇党政领导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通过明确目标、权责和任务,压实一级抓一级耕地保护责任,实现了签订率、目标考核率、合格率三个100%。创新执行每月“双互动双巡查”制度,充分结合土地例行督查、土地矿产卫片遥感监测、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储备补充耕地核查等专项检查的契机,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涉土涉耕涉矿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60宗,结案率达100%。深入开展“两违”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全年拆除该类违建3处,恢复耕地面积1.15亩。积极落实先行整改,保证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全县56个储备补充耕地核查项目新增耕地省级审核确认率达100%。
2.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依据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初步成果,2018年度末全县耕地面积约为20.48万亩,高于耕地保有量(19.7万亩)目标0.78万亩。年内耕地面积的变化情况是:各项非农建设占用(减少)耕地205.5亩,占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50.9%。其中兴泉铁路(清流段)项目建设占用194.94亩,占比达94.9%;其他各类城乡建设占用耕地10.56亩,占比仅为5.1%。期间,全县土地整治复垦建设补充(增加)耕地788亩,年内耕地面积净增582.5亩。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积极探索保护长效机制,创新形成基本农田保护10项制度,推动构建齐抓共管、行之有效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局面。根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初步成果显示,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66万亩,与规划目标保持一致。加强空间开发管理,2018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3000亩,约占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2%,为我县今后重大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奠定良好的资源和空间基础。
4.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我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定与要求,2018年全县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05.5亩,均按照“先补后占、占水补水、占优补优”的原则,逐一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落实挂钩“补充耕地、水田面积、粮食产能”等三项指标,较好地保障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实现了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目标。2018年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兴泉铁路(清流段)建设用地,落实等质等量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0.064亩,并逐级上报国务院批准,确保我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今后,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求,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和强化保护措施,提升监测监管水平,进一步深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继续探索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前行。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