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100-2020-00013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0〕43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9-21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政文〔2020〕43号
来源:清流县公开办 时间:2020-09-21 16:4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原黄春明副县长的工作分工调整由以下县政府领导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调整由林忠明副书记、副县长负责。

分管民政局(老区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

联系人民武装部、武警大队。

二、市场管理、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工作调整由胡国楠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抄送:市政府。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县委各部门,驻清部队,清流监狱,各人民团体。

县法院,县检察院。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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