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原黄春明副县长的工作分工调整由以下县政府领导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调整由林忠明副书记、副县长负责。
分管民政局(老区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
联系人民武装部、武警大队。
二、市场管理、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工作调整由胡国楠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抄送:市政府。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县委各部门,驻清部队,清流监狱,各人民团体。
县法院,县检察院。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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