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100-2021-00009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1〕3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21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政文〔2021〕31号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7-21 08:5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莫彩华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联系县政协工作。

二、林忠明同志: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老区苏区和对口支援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局、扶贫办、苏区办。

三、江  勇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工业与信  息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防汛抗旱、统计、审计、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方面)、招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煤炭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工作。

联系工商联、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清流商会)、电信清流分公司、移动清流分公司、联通清流分公司。

四、孙元玲同志: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体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大学清流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民族与宗  教事务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关工委、档案馆、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文联、社科联、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清流管理部)、广电网络清流分公司、省新华集团清流分公司。

五、王静波同志:负责商务、科技工作。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科技方面)。

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科学技术协会。

六、林增墡同志:负责公安、司法、消防、信访、社会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法  制办)、信访局、道安办、禁毒办。

联系法院、检察院、清流监狱、消防救援大队。

七、伍毅峰同志:负责财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机关效能、行政服务、金融、县属国有企业(除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外)

分管政府办(含外事办、效能办)、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高速办、铁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清流建设中心、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宾馆、政府投资核算中心、财通国有投资公司。

联系税务局、侨联、人民银行、银监办、电力公司、武警大队、在清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清流分中心、高速交警大队、高速征管所、闽通长运公司清流分公司、邮政集团清流分公司

八、姜祖斌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防、市场监管、民政、城市管理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人防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人民武装部、住房公积金清流管理部、清流中燃公司。

九、钟  程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畜牧水产、林业、水利、供销、山海协作、对台事务工作。协助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农办、扶贫办、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温泉国家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九龙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老干部局、烟草局、气象局、国有林场、老促会。

十、林峥声同志:负责移民开发、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协会工作,协助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分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协助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17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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