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1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3〕3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12
清流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清政文〔2023〕3号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12 10:16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突破,推动法治清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清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高站位统筹谋划、高标准落实责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谋全局。县委县政府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法治建设规划落实落地。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清流建设规划(2021-2025)》,一体推进法治清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二是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履行。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104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责任和任务分解,县委、县政府印发《清流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建立指导督导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建立短板弱项清单,实行项目化推进,贯彻落实县委“八大攻坚战役”决策部署,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执法司法,助力医药卫生、绿色经济、生态保护、教育事业、乡村振兴、“放管服”、平安建设等领域的改革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坚持加强考核督察。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配合省上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力度。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县委、县政府以主动融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为抓手,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政务服务便捷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加快构建企业群众“一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体系。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和政务服务。全面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的主体、名称、编码、依据、程序、条件、申报材料和格式文本等要素,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并将审批要素在网上公开。做到“五个必须”要求,制定“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办理指南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全县“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95.69%,“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4.23%,两项合计占比99.92%。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自助办”,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清流县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面,探索建立证明事项定期清理常态化机制,全县13个部门共15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了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强化制度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开展涉及计划生育、网约车行业管理、水资源利用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依法纠错案件1件。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县各级各部门均相应出台决策程序规定。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县现有公职律师25人,社会律师6人,县司法局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目前我县所有乡镇、大部分单位都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

四、深化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更加有效

加大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推广运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全县9个部门共250项事项已纳入不予以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四张清单”当中。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2022年组织12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从各方面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或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全县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配齐配专行政执法装备,2022年全县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新证130本,组织相关人员252人参与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及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份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共166项。加强乡镇执法资格管理,鼓励支持乡镇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壮大乡镇执法人员队伍。为做好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联合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先后2次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推进会,推动培训精准化、规范化,使乡镇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进一步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处罚权下放接得住、管得好。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坚持创新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平安幸福的文明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健全实体、网络、热线平台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的作用,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民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全县共建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镇均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120个村居均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壮大法律服务队伍的同时,深入开展“148品牌”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法律服务零距离”,积极打造“法润童心”等法律服务品牌,2022年以来共审批法律援助案件184件,其中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共计2件,为留守儿童免收法律服务费15000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共计36人次。组织律师围绕“法润童心”工作,推进“法润童心”工作开展,提升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质效,着力打造“148”品牌。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三明,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面开展“邻里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攻坚行动”。推动预防和遏制“民转刑”工作常态化,对可能升级、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跟踪化解,防止“民转刑”重大案件发生。加强对涉疫情、涉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矛盾纠纷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涉疫、涉“双减”纠纷68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诉调”“警调”“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做好矛盾纠纷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预测在预防前,调处在激化前。依法治理信访突出问题,完善越级访劝返处置化解等机制,化解重点群体信访问题,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2022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42件,成功2341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达99.9%三是全面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交”普法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大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围绕“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日活动,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队伍作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力抓好“法律明白人”培育,目前全县120个行政村(社区)已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003名,“法治带头人”360名。抓好法律明白人能力提升,开展任前考核3次,开展集中学习8次,建立“法律明白人”交流群14个,发送各类学习材料304次。抓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全县“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次数676次,参与人民调解的1083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次,参与疫情防控1003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按照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县还存在一些的短板和弱项,如有些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专业法律人才队伍不足,法治建设的民众参与率不高等。

2023年,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体推进法治清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全方位推动清流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清流建设。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清流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流、法治清流。

二是着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上着力,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上发力,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上着力,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质量。突出风险管控,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强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持续有效利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依法参与行政应诉,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执法协助制度、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是着力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培育工作,营造法治社会氛围。进一步健全“三交”普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大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全县普法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建设,扩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影响力。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到田间地头引导村民尊法守法,推动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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