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0-01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3〕2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清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2023年清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会议精神,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早抓小、不能蔓延,查清内幕、依法处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平安清流”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强化“党政同责、公安主力、综合治理、全链打击”的治理格局,全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防、劝、断、打”工作要求,树牢全县“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坚持抓推进、抓落实、抓成效,实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两降两升两管控”(即: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和出境涉诈人员、“两卡”问题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开展和资料收集。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至6月初)。以开展“敲门”“醒目”“织网”“创无”行动为抓手,确保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户每人、网络宣传到每户每人、识骗防骗知识解读到每户每人、国家反电诈中心APP安装到每户每人,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
(三)打击整治阶段(6月初至12月底)。以开展“筑墙”“净土”行动为抓手,在行业源头监管、专项打击整治、重点群体管控、社会治安稳定实现全民反电诈工作新格局。
(四)考核验收阶段(6月底、12月底)。由县效能办以半年考核、年底结账的形式对各乡(镇),成员单位反诈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情况通报全县。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防骗宣传。深入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单位、进网络”宣传,推动相关单位、网格压实责任,提高宣传的多样性、鲜活性、针对性,注重在重点时段深入高危部位和易骗人群,持续加大防骗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加大力度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确保6月底前安装率达90%以上,在群众手机端构筑好防线,做到家喻户晓,全民防诈。
(二)强化人员劝返。继续深入开展逼投劝返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我县滞留缅北、柬埔寨、金三角等地区涉诈重点人员劝返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坚持关口前移和常态化管控相结合,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涉诈高危人员逐人建档管理,摸清底数,依法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为管控工作提供支撑,对流出人员多维度预警研判、及时拦截,务必将涉诈高危人员稳控在境内。
(三)强化“两卡”整治。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涉诈“两卡”犯罪。对公安部和省厅下发的“两卡”犯罪线索,全面追踪溯源,快速研判、精准落地,着力打掉一批涉诈洗钱团伙和“跑分”洗钱窝点,斩断涉诈资金转移通道;推动公安与银行、运营商的数据共享,积极研究存量涉诈银行卡数据模型,探索对未启用存量卡关闭非柜面业务工作机制,集中清理整顿一批存量卡,实现涉诈电话卡、银行卡万人比不超过全市平均值。
(四)强化打击治理。认真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规律特点,谋深谋细应对之策,以专业思维、专业打法应对涉网新型违法犯罪,实现由传统的接报受理、被动查案向主动研判、主动进攻转变。要坚持以网制网,积极推动合成作战机制,依托智慧警务、合成研判,靶向发力、精准侦查,确保多出侦查线索、多出打击战果。通过开展打击治理,确保城区全年电信诈骗案件数万人比不超过6,其他乡(镇)电信诈骗案件数万人比不超过5;全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率达50%以上,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10%以上。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骗意识
1.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我县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实现“六个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互动、移动传媒有展示、街面村庄有标语。深入开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通过采取张贴海报、分发防范手册、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宣传。依托县融媒体中心,针对目前高发的八种诈骗类型,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为载体,播放防骗专题新闻、宣传短片、公益宣传广告,发布提示通告等;利用清流本地网站、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定期推送防骗预警视频、诈骗紧急预警信息,创新宣防方式,营造浓厚的线上、线下的反诈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及企业员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加强电商企业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骗反诈信息,提高电商企业法律意识,防止电商企业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监局,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3.组织商会定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明确各商会对流出人员的管理,鼓励商会向相关部门举报犯罪线索,定期组织商会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培训,提高商会会员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水平。
牵头单位:县工商联
责任单位:各商会
4.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发挥职能,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宣传。团县委、妇联要强化乡(镇)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妇联、团县委
5.县司法局要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做好引导宣传工作,利用实地走访、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等契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宣传。利用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防范宣传,结合发生在广大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醒群众时刻紧绷“不被骗、不涉骗”这根弦。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6.组织系统内部人员以及四大运营商开展反诈业务知识培训,监督和指导四大运营商在营业厅、服务大厅建设防骗宣传阵地,重点向群众普及防诈骗知识,宣传公安部“断卡”行动,阐明收买、贩卖“两卡”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加强新申办电话卡审核力度,严格落实实名制,注销违规开办的电话卡。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清流分公司
7.监督和指导系统内部人员开展防诈骗知识和公安部“断卡”行动相关政策法律培训,利用银行网点建设防诈宣传阵地,通过柜面业务办理向服务对象推送“友情提示”、“违法犯罪告知书”,结合张贴海报、滚动字幕等形式,开展防诈、反诈宣传,指导金融部门对5万以上大额转存款设置“T+1”模式,并进行防骗提醒,主动参与诈骗防范阻截,提升资金拦截实效;同时对失信人员中高发的网络贷款诈骗,要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点对点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牵头单位:人行清流县支行
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管组,各商业银行清流支行
8.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对全县教职工、中小学生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组织各学校教职工开展防诈骗知识培训,要求教职工做到“知诈、识诈、懂反诈”,并能指导学生“不涉诈、会防诈”。通过家长群、班级微信群、校园广播、文体活动、家长会等宣传渠道,建设校园防骗宣传阵地,组织教职工、志愿者等队伍,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防骗反诈宣传教育,实现以学生带动家长、以校园辐射家庭,力争达到“宣传到每一个学生、平安每一户家庭”。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9.对全县卫生系统组织开展防骗反诈知识宣传及培训,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定岗定人,做到防骗反诈知识人人知晓。同时建立诈骗信息快速预警渠道,实现系统内部人员零发案;针对孕产妇女中高发的冒充客服退款诈骗、网络刷单诈骗,要在县总医院妇产科、候诊大厅、妇幼保健所、社区医院利用短视频、宣传展板、宣传单开展宣传,组织医务人员对前来就诊的对象开展一对一的精准宣传防范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总医院、妇幼保健所、社区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10.将反诈宣传纳入网格工作清单,充分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开展“梳网清格”反诈宣传活动。通过落实网格员、村干部入户宣传责任,实现社区(村、组)、厂矿、企业宣传全覆盖。相关进出入口有防范宣传标语,公告栏有防范宣传海报,楼道内有防范宣传标贴。组织对宣传民辅警、网格员、村干部等宣讲人员进行宣讲培训,制作宣讲材料,深入各学校、村居、企业开展反诈宣讲活动。利用农村圩日、民俗活动等有利时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打击治理成效
1.县公安局反诈专班要实行全链条侦查经营,以“立足本地、向外延伸、摸清架构、主动打击”为出发点,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运用公安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反诈专班,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督促和指导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清流分公司采取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电信网络新型诈骗常识。四大运营商要主动研究开发对呼入可疑号码的智能识别和主动阻断程序,实现即时提醒用户防范诈骗;要配合公安机关收集查清有关办理、邮寄、贩卖个人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信息,重点逐层追查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运营商;积极开展运营商、代理商及柜面零星销售手机卡实名注册清查工作,严格落实手机卡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对于异地办卡、网络购卡、批量办卡、挂名办卡的异常行为,及时排查报送至县联席办。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清流分公司
3.督促各商业银行主动作为,利用技术手段,对开办的银行账户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关闭非柜面业务并通报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账号境内外汇、转、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督促和指导各商业银行按照协作时限,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冻结工作,提供查询结果电子账单,积极发现“取款手”异常取款的线索。
牵头单位:人行清流县支行、县银保监管组
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清流支行
4.县公、检、法三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会商,共同研究电诈犯罪相关法律问题,统一执法认识,健全执法制度,用好法律武器,在遵循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向社会传导严惩严处的强烈信号。检、司法机关要提前介入重大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活动,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办案指导,对涉及的案件快审、快判,及时返赃。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
5.各电信网络运营商、人行、银保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新型违法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标准,银行、通信企业等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有无过错和有无责任,冻结的电信诈骗赃款能否及时返还受害人等问题,进行定性说明,及时通报办案部门和告知受害群众。
责任单位:人行清流县支行、银保监管组,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清流分公司
(三)加强监督管控,构建打击整治新格局
1.以民间商会为依托,加强与商会的沟通协作,发动异地商会,及时发现我县籍人员流出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异地商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鼓励引导异地商会举报、提供我县籍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信息和线索。县公安局因侦查破案需要各商会协助的,应及时发函给各商会,各商会在收到县公安局协查函后,15日内向县公安局反馈协查情况。
牵头单位:县工商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各商会
2.加快乡规民约建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规民约,出台相应的惩治措施,规范社会导向,构建公安与乡(镇)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现象蔓延。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开展“六个必须”调查走访活动,即必须进行背景审查、必须签订守法承诺、必须告知家属政策、必须开展办证提醒、必须完善事后回访、必须健全准出机制。一要综合施策。综合运用超常规管控措施,按照国务院联席办对涉诈重点人员管控要求,组织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教育引导出境人员在境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暂行办法》,充分落实本地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主体责任。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运用法律、政策、教育等各种手段,打好刑事、行政、惩戒、引导、服务组合拳,统筹乡(镇)、社区(村)、派出所和群防群治力量开展逼劝返工作。二要盯牢管实。按照属地管控原则,各村党组织要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针对涉诈重点人员,通过采取“包片制”“捆绑制”“人盯人”等形式“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逐村逐片、逐屋逐户开展“捆绑式”警示敲打宣传教育,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我县籍缅北涉诈窝点人员逼劝回国。三要摸清底数。对已入境的涉诈重点人员,要全面摸清底数、摸清去向、摸清关系人、摸清行为,开展动态管控、综合管控工作,同时要注重教育引导,从教育资助、就业帮扶等方面,引导涉诈重点人员尤其是其中无业人员,走出思想和生活的贫困,严防回流人员再次出境;要充分利用本地官方媒体平台,制作曝光本地涉诈人员的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效果。
责任单位:各乡(镇)
4.加强对旅行社、旅游网站的监管,严防不法分子通过旅行社、旅游网站,从我国口岸出境的情况,摸清掌握旅行社出境游人员情况,严密监控出境渠道,对出境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符合作案特征的出境人员,逐一审查,及时发现、阻止、打击。对出境有作案嫌疑,尚无事实证据的,逐一登记并进行出国教育和告诫。对多次通报、警告仍借“出境游”名义,违规为出境涉案人员办理出境手续的旅行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加强对各大酒店、风景区防骗工作的指导。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5.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跟踪、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400”、语音专线出租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依法关停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深入推进整治“黑卡”专项行动,推进电话卡、上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强化社会营销渠道管理,落实电话号码实名登记,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清流分公司
6.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行为,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等环节实行实名登记,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封停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
牵头单位:人行清流县支行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银保监管组、各商业银行
7.强化对公账户的排查管控,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持续关注客户日常经营活动及金融交易情况。重点排查开户人不属于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条件、一人开设多个账户、年龄与身份不符合、营业执照不在手上、无法联系开户企业、资金过渡明显、交易频繁、经营异常的可疑客户。
责任单位:银保监管组、人行清流县支行、各商业银行、县市监局
8.持续深化重点地区整治和源头治理,坚决铲除犯罪滋生土壤,用足用好公安提示函,对联席办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推动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监管,全面压降涉案“两卡”数量,深挖行业“内鬼”,整改违规机构和营业网点,严格惩戒“两卡”失信人员。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含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移动电话卡、物联网卡等)网络工具、网络账号、快递运单信息、公民个人信息、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关联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转账洗钱、技术平台、设备维护、引流推广、人员招募、偷越国(边)境等服务的组织和人员,依法彻查、追缴涉诈资金,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报送的涉诈异常开户交易信息快速排查,协助其做好异常开户劝阻和交易拦截。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联席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巫扬辉为组长的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强化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情况收集汇总。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各乡(镇)要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有序开展。县联席办、各乡(镇)要设立奖励举报经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网格员平时加强信息收集,对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对发现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件情况对举报人予以500元至2000元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党政“一把手”、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本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班,加强反诈专业队伍建设;组建一支专职网格员队伍,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境内外诈骗高危人员排查、过滤、甄别、列管和劝返工作;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好第一手资料并汇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强化督导问责。要求6月底前完成季度攻坚任务,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打击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实行“两周工作一通报,每月进行一会商”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约谈机制,每两周由县长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两个单位、一个乡镇“一把手”进行约谈;三是开展效能督查,由县效能办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发生行业领域人员被骗的,对主管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问责;五是发生干部职工被骗的,对所在单位年终绩效考评予以扣分;六是反诈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发生本单位职工被骗的,对所在单位年底综治问责或考评给予扣分;七是对涉诈工作考评排名处于全市倒数三位的乡镇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反诈工作联络员,将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反诈联席办邮箱:qlxfzlxb2023@163.com。每周一前报送上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经验、成效及特色亮点等相关图文材料(以邮箱报送为准),请各乡(镇)、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该项工作将纳入平安建设责任考评。(联系人:李瑶,联系电话:17758717689,0598-5333720)
附件:1.乡(镇)反诈工作考评细则
2.成员单位反诈工作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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