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206-0100-2023-00022
- 备注/文号: 清市监食〔2023〕2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5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明市监食生〔2023〕8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针对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日常消费量较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人群敏感的特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相关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对象
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针对生产环节,要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清单,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员培训;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与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非法添加等问题。
针对经营环节容易出现虚假夸大宣传、专区专柜、消费提醒提示不落实等问题,要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清单,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员培训;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是否存在混放销售,是否销售假冒产品,专区专柜、消费提醒提示是否落实到位等。要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母婴店、药店、连锁企业等特殊食品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消除检查死角和盲区。
三、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提高风险等级、加大监管力度等监管措施,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置并及时向市局报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食品股。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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