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3-01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 清嵩政〔2023〕33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力度,规范镇村两级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项目实施等领域的行为,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其补充通知,经研究,决定成立嵩溪镇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润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邹少华 镇副镇长
江祖勇 统战委员、副镇长
雷 华 镇副镇长
曾祥青 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柯坤清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华凯 镇党政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肖 静 镇财政所所长
邓钰凡 镇综合执法办主任
罗剑征 镇社会治理办主任
李美良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曾秉荣 镇项目办负责人
杨文聪 镇纪委委员
雷继业 镇公路站站长
雷浩鹏 镇水利站、经管站工作人员
温富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俞钦晗 嵩溪畲族村村书记助理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镇村项目招投标、实施、验收结算及项目资料归档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秉荣同志兼任。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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