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910-01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 李委〔2023〕4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30
关于成立李家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李委〔2023〕44号
来源:清流县李家乡 时间:2023-12-08 09:10
 中共李家乡委员会    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李家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站所、乡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乡村振兴示范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李家乡乡村振兴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李晓珍(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佳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李常仁(乡人大主席)

赵贞珍(乡党委副书记)

林雄荣(乡党委纪委书记)

罗春贤(乡党委组织委员)

 炜(乡党委宣传委员)

赖志敏(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志祥(乡党委统战委员)

吴晔萍(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剑泉(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魏帮坪(李家司法所所长)

     员:伍永涛(乡党政办主任)

张紫微(乡财政所所长)

黄嘉铭(乡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陆玉莹(乡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李怀森(乡民政办负责人)

 岚(乡村建站负责人)

杜清和(乡环保站负责人)

吴斯琦(乡水利站负责人)

罗兴真(乡综治中心负责人)

 炳(乡项目办负责人)

荚翔凯(李家自然资源所所长)

 麟(李家林业站站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办,办公室主任由陆玉莹同志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黄嘉铭(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项目资金组、督查考核组等4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中共李家乡委员会

李家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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