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505-01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清信〔2024〕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07
清信〔2024〕4号
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印发
《2024年全县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信访联席会议、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现将《2024年全县信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4年5月7日
2024年全县信访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10周年。做好全年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以“落实新《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为主线,重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源头治理、信访体制改革、信访队伍建设等五项重点任务,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清流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信访力量。
全面推进信访部门政治机关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参与省、市信访局组织开展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在福建期间的孕育、实践及发展的理论研究,通过实践研究、学习研讨、宣传解读和教育培训,引导全县信访干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通过学习研讨、宣传解读和教育培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信访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加大对普遍性、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的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情况、提出建议,切实用好用足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以“四领一促”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引导全县信访干部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意识,把状态“提起来”、让本领“强起来”、将干劲“鼓起来”,始终保持“拼”的姿态和“抢”的劲头,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三)推进《条例》宣传多样化。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持续抓好《条例》和《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条例》学习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内容,让《条例》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五化”“四到位”路线图,全面宣传推广运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导引图”及说明,“五化”“四到位”路线图等,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四)推进“预防法治化”。聚焦前端防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范信访矛盾产生和激化。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信访工作融入基层治理格局,推进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拓宽“一镇一镇情、一村一村情、一行一行情”隐患排查范围,将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矛盾纠纷全部纳入基层网格化排查范围。持续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在每月集中接访的基础上,探索分管领导定期约访制度,提升接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推进“受理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要求,准确区分信访事项性质层级等情况,依法精准转送交办督办,做到事项层级、问题性质、是否受理“三个区分清楚”。结合机构改革,加强部门间工作统筹和沟通协调,梳理职能部门权责清单,重点优化完善受理程序,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认真审核、准确分类,精准交由责任主体办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落实“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具体规定,严格落实出具书面告知书的要求,让信访人知道路径、知悉环节,推动形成良好信访秩序。强化“诉非联动”,全面梳理、动态掌握涉法涉诉事项整体情况,建立健全信访部门与政法机关定期协调通报涉法涉诉事项的工作制度。
(六)推进“办理法治化”。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区分信访事项性质,分别导入不同途径规范办理。动态梳理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依法将已受理的事项导入相应的处理程序,确保分流出的问题“接得住”。实行全要素建档,全过程管理,清单化、闭环式办理,实时跟踪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并按规定要求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着力解决处理信访事项“重程序轻实体”、以信访回复和程序代替行政处理程序、复查复核不规范、实体处理不到位、系统办理不严谨等问题。
(七)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作用,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对不依法履职导致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等问责追责成为常态。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研究破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加强信访监督结果运用,探索推行后备干部到信访部门挂任信访督查专员的机制,参与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八)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严肃信访工作纪律,严格规范信访工作行为,通报因处理问题不当被追责问责和违法信访行为受到依法处理的反面典型案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清流县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精神,强化与公、检、法、司法等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细化完善查处违法信访行为的办法,共同做好对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
(九)推进信访业务规范化。用好省级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大数据平台及《福建省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实操指引(试行)》,着力规范来访、来信、网上信访、复查复核和督查督办的各类业务流程和文书模板。积极参与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活动,在加强日常业务办理检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自评自查、交叉评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全流程查找短板漏洞,促进全范围整改提升。严格信访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避免因水平不够、理念错位、方法不当而引发或激化矛盾。
三、全面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
(十)常态化推进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围绕“一升一降一减少”目标,用实用好“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三张清单,压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各方责任。持续加强县乡两级信访联席会议建设,推行“领导包案+部门推动+联席会督办”工作模式。针对各乡镇实际情况,探索成立重点群体、重点领域专项小组,健全全体会议、工作会议制度,完善重大风险联合预警、重大问题联合会商和重点工作联合督查机制。结合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建设,大力推动基层接待场所建设,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十一)常态化推进接访下沉。持续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在县处级领导圩日接访的基础上,健全乡镇党政班子轮班接访制度,落细落实信访首接首办责任制,明确属地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妥善解决,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结合信访法治化工作,探索多元化接访模式,把常态接访和定期约访、重点走访、领导下访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苗头性、趋势性、群体性问题,重点督办未依法化解群众诉求问题,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隐患。
(十二)常态化推进“治重化积”。聚焦新产生的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按照国家信访局《重复信访办理办法》有关规定,采取定期排查、集中交办、领导包案、核查问效等措施,常态长效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健全“周过问、月调度、季通报”的工作调度机制,对未化解的积案进行挂账督办,督促化解,确保国家、省级、市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化解率95%以上,化解办结后重访率在5%以下。严格落实各级领导挂钩包案化解机制,督促责任单位推动问题化解,重点解决涉教、涉军、涉三峡移民、涉房等群体信访问题,完善信访分级分类分色管理,着力实现全年信访工作继续保持“四下降一好转”和“三个不发生”目标。
四、全面推进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十三)配合和融入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民政、文明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各地机构改革涉及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和信访部门设立调整、理顺体制机制、规范内部设置和职能职责问题,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和业务指导,切实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十四)强化风险预警处置。有效用好“信访大数据”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社情民意新动向,加强对群众信访新矛盾、新特点、新动向的综合分析和内部性、行动性、苗头性情况的形势研判,及时全面掌握信访动态,做到未动先知、超前防范,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神不知鬼不觉”的问题。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提前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法治化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适时启动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庆祝活动、中央全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期信访工作。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强化问题联解、矛盾联处、工作联作机制,做好大规模进京赴省到市聚集预防处置工作,严守“三个不发生”的底线。
(十五)完善信访考核机制。合理设置和调整考核项目、指标,突出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事求是反映群众信访活动、信访工作受理办理质量等情况,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定期梳理信访工作中引发问题、受理问题、处理问题等方面的失职情形,进行重点督察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群众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或集体访的乡镇和部门,将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十六)优化基层自治机制。坚持把信访工作与其他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统筹起来,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有序参与信访评理调解,持续用足用好本县“乡贤评理”特色做法,依托乡贤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选聘本地乡贤参与调解,不断发挥乡贤评理在普及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建立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乡贤共治新模式。探索成立县信访协会,在原有乡贤评理员的基础上,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党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调解和评理工作,建立“信访评理人才库”,加强信访评理的人、财、物的保障。
五、全面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十七)全面加强能力建设。着眼提高依法履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能力,组织基层信访干部参与全市信访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培训,对照“五化”“四到位”各项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常态化全员培训,教育引导全县信访干部努力学习掌握本职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和规范性要求,提升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专业素养。定期开展信访系统业务评查工作,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摆业务办理和业务成效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交叉评查,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交流使用,让每一位信访干部都成为懂政策、精业务、善协调、会沟通的行家里手。
(十八)全面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贯彻到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中,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确保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信访系统落到实处。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定期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措施,把严谨务实、勤勉干事作风贯穿到信访工作全过程,永葆信访干部清正廉洁本色。以“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为抓手,力戒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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