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4〕5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28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清政文〔2024〕57号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时间:2024-10-28 16: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各单位:

人事变动,现将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机关效能工作调整由江勇常务副县长负责。

分管部门:政府办(效能办)。

外事、港澳事务、国防动员、机关事务保障等工作调整由姜祖斌副县长负责。

分管部门:政府办(外事办、县委港澳工作办公室、县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军民融合办、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部门: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台  联、人民武装部、驻清部队。

三、农业农村、水利、移民开发、供销、扶贫开发等工作调整由胡艳华副县长负责,并协助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部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农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乡村振兴促进会。

联系部门:烟草局、气象局。

四、民政和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调整由陈传祥副县长负责。

分管部门: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410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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