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11-01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 灵政〔2025〕30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23
根据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及上级文件精神新的要求,全面提升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新修订的《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做好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森林火灾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灵地镇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如下: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迅速、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办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三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清流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灵地镇行政区域内出现高森林火险天气和森林火情、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主要任务
1.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解救疏散人员。当森林火灾威胁到居民点或其他人居场所时,应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快速、有序地紧急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并保障好转移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若有人员受伤时,应迅速将伤员送到医院治疗。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3.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重要民用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多种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森林火灾发生区域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五)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实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站所、行政村按照分级管理、条块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各行政村应当按照《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2.坚持快速反应,分工协作。森林火灾扑灭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森防指)统一领导,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办法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火灾现场扑救以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村级应急队伍等受过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逐级响应。三明市森林消防支队清流县驻防分队、清流县扑火队、灵地镇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一般不动员未经培训、未参加演练社会人员上山参与扑火。
3.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火灾处置中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等原则,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作为最高准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森林防灭火分管领导、应急管理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担任。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林业站指派人员共同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森林防灭火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应急值守和协调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等。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灵地林业站长担任,负责县森防办综合协调和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镇应急办负责人、林业站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林业站: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承担镇森防指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送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和县林业局。
镇应急办: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全镇总体应急办法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开展实施有关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扑火现场周边秩序、交通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火灾扑灭后对火灾进行侦破和查处。协助查处禁止野外用火命令发布期间违章用火行为。
镇党政办公室: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森林防灭火常识等宣传报道,配合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后勤保障,协调森林火灾扑救运输工具,组织人员输送干粮。在森防办开展火灾扑救期间负责汇总森林火灾信息,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县应急局和县委、县政府。
镇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护林防火工作。根据火情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镇宣传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等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在高森林火险期间,配合宣传禁止野外用火。
镇社会事务办: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督促指导陵园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森林火灾附近居民点群众的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因扑救火灾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镇统战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林区林沿寺院、宫庙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民合理利用农田作物剩余物、田边田埂草,指导规范田间农事用火,引导开展计划烧除,开展农事用火的监管和督查,防止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镇财政所:负责将镇级护林防火灭火专项经费纳入镇级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规定,做好应急资金拨付工作。根据需要,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镇纪委监委: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追究工作。
灵地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各行政村: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辖区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发生森林火情时,组织村扑火队开展火情早期处置,为扑火力量提供向导。森林火灾扑灭后,组织人员看守火场。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镇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镇森防指根据扑火需要,适时成立前线指挥部,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
前线指挥部组成人员包括:镇党政主要领导、森林防灭火分管领导、应急管理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应急办主任和森林火灾发生村挂包村领导、村主任等。因高火险期三明森林消防清流县驻防分队在灵地驻防,还应邀请驻防分队指挥员担任副指挥,依托驻防分队前突处置小组,提供无人机火场勘探,为现场决策和指挥提供参考。现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常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小组,具体负责森林火灾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各扑火力量由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火场前线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
三、预警分级响应
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在具体使用中仅使用红色、橙色、黄色等三级森林火险预警信号。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由上级森防指统一发布。
(一)黄色预警响应
当上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后,森防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通知各村在主要路口悬挂黄色预警信息旗。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消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格野外生产性用火的审批管理。组织人员检查林业站扑火物资、装备、给养准备情况,保养维修灭火设备,补充更新林业站储备水带、油料、干粮、饮用水等。护林员对所在村风力灭火器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的及时送林业站统一维修。辖区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落实半专业队伍离开灵地镇辖区请销假制度。
(二)橙色预警响应
当上级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森防办将预警信息报告镇人民政府,并及时向森防指成员单位通报火险预警信息,通知各村悬挂橙色预警信息旗。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乡镇应有一名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群、烟农群和村村通广播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非紧急用火特殊需要,一般不办理野外用火审批。压实森林防火巡查制度,半专业队伍保持戒备状态开展携装巡护,落实中午(11:20-13:00)、傍晚(16:30-18:00)两次巡查拍照反馈。林业站每日通过护林员在线平台检查护林员巡查路线、时长,出动车辆携装播音巡逻,对各村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红色预警响应
当上级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森防办通知各村扩大悬挂红色预警(禁火令)信息旗范围,确保村口、进山路口、田间地头等醒目位置悬挂。同时组织圩日宣传,统一制作森林防灭火宣传横幅、音频发放悬挂,营造森林防火紧张氛围。停止用火审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镇政府中午(12:30-14:30)、下午(16:30-18:30)组织政府干部开展流动巡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村级氛围营造、护林员巡查等情况。村村通广播每日播放禁火令、典型案例和森林防灭火常识等。
四、信息报送
森林火灾信息由森防指办公室负责,应按照“有火必报”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县森防指办公室。经向县森防指报送后,再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在森防办开展火灾扑救期间,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汇总森林火灾信息,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报送。
信息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判明过火面积、影响范围、周边是否有重要目标、可能发生的级别、应急力量调动情况、火情处置可能持续时间等。森林火情/火灾信息报送格式参照附件1。
五、扑火处置力量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镇半专业队伍、各行政村扑火队为主,以三明市森林消防支队清流县驻防分队、清流县扑火队、灵地镇民兵应急分队等作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具有扑火常识且参加过演练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等力量负责后勤输送、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根据我镇林火发生规律、分布特点和林业站分布情况,将全镇划分为2个片区。
灵地片区:以灵地林业站为中心,依托护林员组建半专业队伍11人,配备背负式风力灭火机2台、水泵1套等灭火器材。辐射灵地村、灵和村、大坪村、杨源村、姚坊村、青甲村、步云村。
邓家片区:以邓家林业站为中心,依托护林员组建半专业队伍10人,配备背负式风力灭火机2台、水泵1套等灭火器材。辐射邓家村、田中村、坑甲村、马寨村、尤坊甲村、吉龙村、古洋村。
灵地镇灵地片区、邓家片区半专业扑火队成员名单及岗位职责见附件2。
六、应急响应流程
(一)响应启动条件
初起火情位于森林火灾高发、高危地带、林区村(步云村、古洋村)蔓延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周边乡镇、地区发生森林火灾可能蔓延至辖区的;对居民区、重要目标构成极大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较大财产损失;行政村、林场和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请求救助或镇政府提出要求时,镇森防指立即批准启动本办法。
(二)森林火灾处置流程
森林火情发生后,由所在村护林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送信息,利用微信发送火场现场视频、照片、位置等信息,便于镇森防办了解火场情况。
1.火灾现场处置
灵地镇扑火处置力量分三个梯队对森林火灾进行响应。
第一梯队:出现初起森林火情时,由所在村护林员通知村主任组织村扑火队快速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过微信群上报现场照片、视频、定位,信息报送镇森防办,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将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值班流动巡查车辆携装赶赴火场。林业站工作人员通知所在片区剩余护林员作为第二梯队携装集结,组织扑火装备、储备干粮、无人机上车。镇党政办通知村级防灭火巡察由所在村村委会负责。
第二梯队:火情发生村护林员到达火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申请第二梯队支援。经申请无需审批,由林业站工作人员组织扑火力量向火情发生村机动。护林员根据远近分别选择携装自行乘车或到林业站集中出发。镇森林防灭火分管领导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指挥,明确摸清上山扑火人员底数,了解火场及周边植被、水系、重点目标等情况。同时另一片区护林员作为第三梯队携装集结待命。镇政府应急办组织人员开展防灭火巡查,进一步补充防火巡查力量,避免火情多点发生。
第三梯队:镇森林防灭火分管领导根据判断是否调动第三梯队参与火灾扑救。经判断决定出动第三梯队的,同时报镇党政主要领导。护林员、森防办职工、林业站干部统一乘车携装从林业站出发。火情所在村村委会指派村干部、林业员或村民2-5名担任向导。城管队驾驶储水车,机动到火情所在村待命。党政办通知包村组下村,进一步加强防火巡查力量,备好干粮和饮用水准备后勤输送。
根据火情发展,适时成立前线指挥部。由前线指挥部决定是否调动其他村扑火队参与救火,是否向县级森防指申请周边乡镇、县级扑火队力量支援。需增加救援力量的,由指挥长向县森防指报告,统一组织调集上级增派的周边乡镇半专业队伍、周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等力量增援扑救。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重要设施对象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医疗保障。
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和伤员后送。
4.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加油站、液化气站、爆材库、储油库、古建筑文物、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铁路线路、高速公路、1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等重要设施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申请森防专业队伍支援,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
6.社会舆情引导
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跨区增援的地方专业、半专业防扑火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8.应急响应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解散前线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进行善后处置工作。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9.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
镇森防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10.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后,镇森防办要及时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总结材料和火灾调查报告上报森防指。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XX日
附件1:
灵地镇××村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火灾
时 间:202×年×月×日×时×分许
地 点:××村××山场
现场情况:阔叶林/针叶林/采伐迹地/间伐,过火面积约×亩
伤亡情况:无
重要目标:无(指火场周边易燃、易爆、军工、古建筑文物、等)
重要设施:无(指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军事设施、铁路、高速公路、1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等)
居 民 区:无
县界附近:否
起火原因:不明/雷击/自燃/踏青野炊/祭祀用火/炼山跑火/农事用火/林间作业等
扑火队伍:现场有×人,其中半专业队×人,村级扑火队×人
扑火情况:为上/下山火,火线迅速蔓延,火势没有得到控制。
队伍到达位置,火线蔓延速度减慢,火势得到初步控制。
外线明火已扑灭,开始清理火场,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现场明火全部扑灭,正在组织人员清理/看守火场。
经过X天清理看守,已无复燃可能,看守人员全部撤离。
接报来源:×××,接报电话:×××××××××××
现场负责:×××,联系电话:×××××××××××
微信/口头短报格式
×月××日×时×分许,接××村护林员报告,××村××山场发生一起火情,现场为针叶林,过火面积约×亩。共组织××人进行处置,其中半专业队×人,村级扑火队×人。火场周边无重要目标、无重要设施、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初步判断为村民烧杂(待查)。目前队伍到达位置,火线蔓延速度减慢,火势得到初步控制。现场指挥员:镇长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扑火过程中火情报告规范用语(参考)
1.火势没有得到控制
火场有明火燃烧,扑火力量只能对部分区段的明火进行扑打,火线呈现急速蔓延趋势,多发生在火灾快速蔓延上山火阶段。扑火人员无法对火场形成有效控制。
2.火势得到初步控制
火场稳定可控,已有部分火头被扑灭,明火没有继续蔓延,多发生在上山火得到控制或到达山顶、隔离带,下山火蔓延缓慢容易控制,明火面积不再扩大。扑火力量有把握在短时间内对整个火场实现合围。
3.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扑火人员已对整个火场形成合围,外线明火已全部扑灭,火场已无蔓延可能,多发生在上山火熄灭仅需人员看守,下山火火险收缩,明火面积开始减少。火灾扑救取得决定性胜利。
4.明火全部扑灭
整个火场已无明火燃烧,但火场内部仍有部分烟(气)点,所有扑火人员开始分段、分区清理烟(气)点并看守火场。
5.火场清理完毕
经过X天清理看守,火场已达到无火、无烟、无气的“三无”标准,已无复燃可能,看守人员已全部撤离,火灾彻底扑灭。
附件2:
灵地镇灵地片区半专业扑火队成员名单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分组 |
岗位职责 |
|
1 |
姚坊村 |
黄水辉 |
灵 地 片 区 |
队长兼风机主操手 主水泵手
|
|
2 |
步云村 |
李土旺 |
风机主操手 副水泵手 |
|
|
3 |
大坪村 |
黄水生 |
风机主操手 主水枪手 |
|
|
4 |
杨源村 |
杨叶林 |
燃料保障人 副水枪手 |
|
|
5 |
灵地村 |
黄建林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6 |
灵地村 |
黄绪考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7 |
青甲村 |
邓信河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8 |
姚坊村 |
黄礼钦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9 |
灵和村 |
黄小华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10 |
步云村 |
黄绪昌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11 |
灵地林业站 |
黄义龙 |
联络员兼油锯手 |
灵地镇灵地片区半专业扑火队成员名单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分组 |
岗位职责 |
|
1 |
田中村 |
邓陆福 |
邓 家 片 区 |
队长兼风机主操手 主水泵手 |
|
2 |
邓家村 |
邓根福 |
风机主操手 副水泵手 |
|
|
3 |
尤坊甲 |
赵新福 |
风机主操手 主水枪手 |
|
|
4 |
尤坊甲 |
赵明生 |
燃料保障人 副水枪手 |
|
|
5 |
马寨村 |
马旺生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6 |
吉龙村 |
陈昌林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7 |
吉龙村 |
赵正永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8 |
坑甲村 |
范国华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9 |
古洋村 |
邓谋荣 |
二号工具手 水带架设员 |
|
|
10 |
邓家林业站 |
黄兆军 |
联络员兼油锯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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