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911-3000-2014-00002 文号灵政〔2014〕2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 生成日期 2014-01-20
标题 灵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地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灵地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911-3000-2014-00002
文号 灵政〔2014〕2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
生成日期 2014-01-20
标题 灵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地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灵地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灵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地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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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更好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置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清流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灵地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

 

 

 

 

 

 

 

 

灵地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我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损失降到较低程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镇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较低限度。

3、平战结合,常抓不懈。要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技术、物资等储备工作,加强专业队伍的培训和演练,运用信息手段,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各村委会、林业站要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5、在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区、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有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时,经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体系

1指挥机构:本预案启动后,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和指导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2办事机构: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灵地林业站,履行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工作。

3前线指挥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成立扑火前线临时指挥部,在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火灾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二、要规范生产性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三、要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四、要有计划地烧除可然物,开设防火隔离带;五、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火险预测

遇有高火险天气时,接到县森林防火办公发布的“戒严令”后,镇森林防火办立即通知各村张贴戒严通告,各村要进行早、中晚宣传。

3、林火监测

充分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掌握火警相关情况。火灾发生地的巡护人员应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4、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现火情,应当及时上报镇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出现火灾火情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将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四、火灾扑救

1、发现火情

按属地原则,发现火情,镇森林防火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一般情况发现火情后1个小时内,所在乡(镇)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扑救;火情持续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并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所在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确保扑火人员、人民生命财产、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它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责任制。

4、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电信部门应积极配合,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

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所在乡(镇)要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妥善处置遇难者,做好安抚工作。

7、后勤保障

森林火灾发生所在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扑火后勤保障,组织人员运送现场扑火机具、器材、设备、仪器、食品等物资,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其他村扑火队和群众参加扑救工作,杜绝未成年人、老人、妇女参加扑火。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县、镇、村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保证防火期每日24小时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六、宣传、培训、演练

1、宣传教育。公布“12119”报警电话,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扑火安全常识。

2、培训。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 、森林防火办公室人员、扑火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林业员巡山员都要接受森林防火业务和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等知识。

3、演练。应急指挥部要有计划组织扑火队进行扑火演练,提高扑救火灾能力。

七、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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