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7-13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 清公综〔2020〕6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11
清流县公安局关于推报2021年中国人民警察节集中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请示
清公综〔2020〕65号
来源:清流公安局 时间:2020-12-11 09:58

三明市公安局: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人民警察节集中表彰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表彰奖励程序和条件,自下而上经基层所队民主推荐,并充分征求驻局纪检组、督察、审计、信访、法制和政工部门意见,将初审合格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交县局党委研究。2020127日,经县局党委会研究并在县局大楼公示,决定推报以下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清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推荐理由:近年来在省厅、市局执法质量考评活动中清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历次名列前茅,2016年度获得“三明市优秀公安科所队”、“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17年获得“集体三等功”一次、连续五年(2014-2019年度)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20年以来法制大队通过福建省执法监督平台巡察案件762起,其中刑事案件379起,行政案件383起,发现执法问题1000余个,切实堵塞执法漏洞。

二、集体嘉奖: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推荐理由: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2017年度被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20186月,被清流县委、县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20197月,被中共清流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近三年以来,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0名,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为清流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成绩。成功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涉恶犯罪团伙2个,“九类”涉恶团伙11个,破获“九类”涉恶案件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8人;成功破获“2018.5.8”清流赖坊古民居窗花被盗案、“2020.5.11”清流城区杀人抛尸案、“2020.11.3”湖南长沙毛杜林等团伙电信诈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2020515日,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抓获我县潜逃22年之久的命案积案逃犯林永根。两起命案的成功侦破,得到了清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广大社会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个人三等功:李旦昌 清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直属中队中队长

推荐理由:李旦昌,男,19779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清流县公安局长校派出所,里田警务室等基层派出所工作,现在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工作,任城区直属中队中队长。在事故处理岗位14年,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先后获得三明市“我最喜欢的人民警察”十佳人民警察,三明市百佳民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信息化应用能手,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近三年,共处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516起,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5起,其中死亡事故12起,办理刑事案件47起,其中危险驾驶罪25起,交通肇事罪22起。各项数据在大队名列前茅,并保持了零投诉的记录。

四、个人嘉奖:

(一)罗启洪 清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推荐理由:罗启洪,男,198210月出生,本科文化,清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中共党员,四级警长。先后获得2015年度、2018年度优秀公务员,2016年清流县征兵工作先进个人,5.19抗洪抢险个人三等功、杭州G20峰会安保工作个人嘉奖、大庆安保个人二等功等荣誉。自201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罗启洪同志始终坚守在社区民警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践行从警为民的初心。管辖的翠园、城东网格治安稳定,压警控案成效明显,在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每月通报中,名列前茅。今年以来,该同志有效地调解了辖区邻里纠纷28起,入户访查1528户,完成了流动人口登记652人、出租房屋登记132户,协助办理治安案件25起,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特别是今年春节新冠疫情期间时刻牢记担当使命,始终坚守在抗疫执勤一线,舍小家、为大家,成为派出所阻击疫情攻坚战线上的典范。

(二)庄彩婷 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推荐理由:庄彩婷,女,汉族,19931月出生,共青团员,201612月参加工作,201912月至今,任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科员。荣获福建省公安厅“成绩突出个人”1次和个人三等功1次。该同志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虚心学习,踏实工作,认真履职。担任刑侦内勤民警以来,严格按照“当好参谋、搞好协调、写好材料、做好统计、办好宣传、抓好内务、搞好服务”的“七好”要求,扎实完成各项内勤工作任务。在实战比武中,庄彩婷同志脚踏实地、认真好学、刻苦训练,扎实积累实战经验,多次代表清流县公安局参加省、市级实战比武竞赛,在比武时,秉承“比武就是实战”的理念,保持平常心态,沉稳发挥日常训练效果,保证各项竞赛内容取得高分。于2018年、2020年分别取得全市实战比武个人第二名、第十名的优异成绩,并在2019年参加省公安厅实战比武时表现突出,受到市公安局通报表扬。

五、审核情况

经驻局纪检组、督察、审计、信访、法制和政工部门审核,以上两个集体均符合推荐条件,不存在队伍无违纪违法问题,未发生因工作失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事件,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负面舆情;三名民警均符合推荐条件,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无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情况。

六、公示情况。

我局于2020127日至1211日(公示期5天)对推荐2021年中国人民警察节集中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来电、来信、来访。

 

 

                               清流县公安局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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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012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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