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13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2〕43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24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可研阶段)的批复
清政文〔2022〕43号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5-24 15:28
 

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可研阶段)》(以下简称《规划报告》)收悉。清流县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规划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报告》确定的设计防洪、排涝标准和永久征地、施工临时征用地范围的原则、方法。

二、同意《规划报告》工程征地主要实物指标。

()工程永久征地实物指标。本工程永久征收土地总面积343.18亩,包括耕地113.05亩,园地18.79亩,林地23.15亩,草地32.42亩,工矿仓储用地4.14亩,住宅用地14.7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28亩,交通运输用地14.51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19亩,其他土地1.88亩。

(二)工程临时征用地实物指标。本工程临时征用土地总面积21.30亩,包括耕地11.78亩,园地0.17亩,林地0.92亩,草地 2.94亩,商服用地0.06亩,住宅用地0.1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6亩,交通运输用地1.8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3亩。

(三)专业项目。本工程建设征地影响涉及的专业项目包括:电力工程10kV杆线4.50km,地下电缆5.10km,变压器29台,环网柜4台;中国移动各型号光缆合计51.50km,基站6座;中国电信各型号光缆合计61.49km;中国联通各型号光缆合计44.74km;广电网络各型号光缆合计22.40km,基站1座;绿化工程各类景观树878株,灌木及草坪合计5075.40m²;照明工程各类景观灯1265个,LED七彩护栏管及LED洗墙灯合计5.04km;给水工程供水管道0.90km;排水工程污水管网6.00km;小水电站2座。

三、同意《规划报告》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一)同意《规划报告》确定的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规划基准年为2021,规划水平年为2022年。本工程建设征地不涉及搬迁安置人口。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基准年202人)203人。

(二)同意《规划报告》移民生产安置规划采取货币补偿为主并结合养老保障的方式进行安置。

(三)同意《规划报告》提出的专业项目处理原则。

四、同意《规划报告》补偿投资估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及编制方法(价格水平、补偿单价、项目划分、费用构成、有关税费取值等)

初步审核《规划报告》补偿费用总投资为6680.45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补偿费448.27万元;城(集)镇部分补偿费用253.17万元;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4432.12万元;其他费用639.61万元;预备费400.03万元;有关税费507.26万元。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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