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12-13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 赖政〔2022〕2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08
关于赖坊镇撂荒地复耕复垦补助费用标准事宜的通知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撂荒地复耕复垦的会议精神,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赖坊镇撂荒地复耕复垦补助费用标准如下:
根据清农〔2022〕41号文件精神要求,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耕地撂荒的整改方案安排我镇2025年前必须完成175亩撂荒地的复垦复耕任务,其中2022年复垦复耕面积不低于30%,2023年复垦复耕面积不低于30%,2025年前完成整改;为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目标,加快推进我镇撂荒地复垦种粮,稳定我镇粮食生产、丰产,制定如下撂荒地复垦复耕优惠措施:
一、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撂荒地复垦任务的每亩补助人民币600元。
二、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撂荒地复种粮食作物的每亩补助人民币400元。
赖坊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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