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7-13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清公委〔2024〕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06
各支部、机关党委:
因县委人事岗位调整,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县局党委研究,现任免江华生等16位同志党支部书记职务,名单如下:
1.政工室主任江华生任政工支部书记,免去其治安支部书记职务;
2.刑侦大队大队长朱得龙任刑侦支部书记,免去其城关所支部书记职务;
3.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旭明任治安支部书记,免去其嵩口所支部书记职务;
4.看守所所长杜振文任看守所支部书记,免去张族珍看守所支部书记职务;
5.城关派出所所长罗裕敏任城关所党支部书记,免去其林畲所支部书记职务;
6.嵩口派出所所长邹靖任嵩口所党支部书记,免去其长校所支部书记职务;
7.嵩溪派出所所长陈博韬任嵩溪所党支部书记,免去其赖坊所支部书记职务;
8.林畲派出所所长张太坤任林畲所党支部书记;
9.余朋派出所所长詹琳任余朋所党支部书记,免去其里田所支部书记职务;
10.赖坊派出所所长陈耀潘任赖坊所党支部书记,免去其余朋所支部书记职务;
11.长校派出所所长黄祥钦任长校所党支部书记;
12.李家派出所所长陈新文任李家所党支部书记,免去陈佳伟李家所支部书记职务;
13.里田派出所所长魏锡斌任里田所党支部书记;
14.免去邓柏楠刑侦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清流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2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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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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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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