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26-13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 清文旅〔2024〕42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7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403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清文旅〔2024〕42号
来源:清流县文旅局 时间:2024-06-20 16:18
 文号:文旅202442

                   办理结果A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4038

委员提案的答复

 

巫艳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20244038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盘活空闲土地,加快体育场地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我县出台了《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流县“十四五”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清政文〔2022〕45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清政文〔2022〕76号)《清流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规划我县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完善全民健身网络体系,均等化、优质化、特色化、共享化布置体育设施与场地。

当前,我县改造利用龙津镇北山天城人工湖,正在建设清流县全民健身场地建设项目,建设集智慧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和智力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体育公园;后续还将继续寻找摸排合适的空闲土地,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努力打造以人为本、亲民便民、形式多样的“10分钟健身圈”。

二、改造现有体育设施,提升健身品质。近几年城建中心已完成铜锣山特校驿站、孔子公园、屏山公园、九龙广场、儿童公园、苏区广场、鹏鑫娱乐城、雁塔夜市等8个老年儿童微乐园的改造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我们对现有的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排查,了解其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改造方案,通过维修、更新、升级等方式,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便利性,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三、加大开放力度,优化资源整合。近年来我县建成清流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清流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及设施;根据区域划分,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规范管理;其中,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由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面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清流县体育馆暂未确定运营单位,因此暂不对外开放,室外篮球场及跑道均对市民免费开放,我局正在按相关流程确定运营管理机构,待正式运营后将有序开放体育馆。

下一步我局还将与县总工会、学校等政府单位加强对接,共同商议探讨其所属体育设施在一定时间内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更大程度上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落实您的宝贵建议,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王庆华

联系人:黄晞宸

联系电话:18065856353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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