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26-13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 清文旅〔2024〕2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7
办理结果:A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叶先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客家(清流)三角戏文化研习传承基地”的建议(第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客家(清流)三角戏文化研习传承所原在供坊村幸福院,交流演出场所简陋,没有传承教习基地,设备较为陈旧,近几年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我局经过走访村民代表、党员、乡贤等,与龙津镇共同研究后拟将传承基地选址在火车站广场附近,占地面积约1013㎡,特此建议以住建部门为主,文旅、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辅助,联合开展工作,加快推动传承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
以上为我局答复,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县的文化建设,为清流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上官清华
联系人:马伍龙
联系电话:18960550987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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