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2-13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 清发改局党组〔2024〕2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15
中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清发改局党组〔2024〕25号
来源:清流县发改局 时间:2024-08-15 16:43

  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发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发改局(粮储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盘认领反馈意见。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销号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4月18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深刻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3个方面41个具体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局党组整改方案和粮食系统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系统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先后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进一步凝聚问题整改共识。5月16日局党组召开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带头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打牢巡察整改思想基础。同时,党组书记带头逐项梳理反馈问题,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的原则,持续跟进巡察整改进展,切实做到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添措施、整改上见实效。

  (三)推动建章立制,全面落实整改。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逐一销号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扩大)8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3次;粮储局(购销公司)先后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3次。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了局招投标(采购)小组、《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清流县粮食购销公司“师带徒”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问题改深改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以习近平经济思想引领发展改革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月16日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县等重要会议精神。

  2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安排,分别深入开发区、重点企业、乡镇了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如,深入东莹化工、中欣高宝等工业重点企业和恒诚劳务等规模服务业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摸清企业需求,并积极协调经营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围绕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以及超长期国债投向,结合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找准资金投向和对接点,积极谋划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为县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如,已谋划民营经济项目28个,总投资175.4亿元,全部通过市级认定。三是强化经济运行分析。严格落实“十天一研判”工作机制,牵头起草一季度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通报,并于4月28日县委一季度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强化跟监测预警,逐月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分别于5月29日、6月21日牵头起草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重点工作措施,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持续巩固指标回升向好。

  3关于推动三次产业协同发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发挥政策引领作用。4月12日印发《清流县发改局关于核拨2023年度新入库规模服务业企业及鼓励在库限上服务企业持续增产增效相关奖励资金的报告》(清发改〔2024〕55号),根据《清流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十四条措施》《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贸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核拨2023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奖励经费补助、规上服务业企业财务人员工资补助、服务业企业发展奖励及乡镇激励补助合计63.02万元,已足额拨付给有关企业和乡镇。二是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加强服务业企业的跟踪服务力度,1-6月,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4.9%,位居全市第5位;1-5月,规模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错月)增长60.5%,位居全市第1位。

  2.投资综合管理意识不强。

  1关于立项争资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研究梳理。围绕投资、区域、社会事业、生态、服务业等专项投向,将投资政策分支持领域、申报要求、补助标准、注意事项、申报时间等逐一细化,梳理形成申报项目资金政策指引汇编,并印发给各乡镇、各部门研究学习。二是加大项目谋划力度。紧抓政策机遇,已谋划申报2024年第一批政府专项债项目40个、通过国家审核项目28个,(其中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建设项目获得地方专债额度支持7200万元),7月初申报第二批项目12个;指导各部门、各乡镇策划申报2024年2批次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40个、总投资54.5亿元。三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会同县直部门、乡镇积极跑部跑省对接,争取国家和省市发改部门支持,今年上半年,总投资1.8亿元的三明市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清流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99亿元的清流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总投资5250万元的清流县闽江流域长潭河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均获得省发改支持上报国家发改委,拟争取资金约2.7亿元。目前,里田乡饮用水水源地提升治理工程、嵩口镇邱寨村环境整治项目等6个项目已获得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

  2关于重点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跟踪力度。深入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等项目现场,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至目前,28个未开工项目:氟新材料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及配套设施建设等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嵩口镇高坑渔港建设等4个项目正在加快前期工作,屏山小学人行天桥等18个项目因资金、规划、用地、环评等问题暂停实施;7个超期未竣工项目:大路口片公共管廊等6个项目已完工,中欣氟材三期三通一平工程已基本完工;15个未按序时开展项目:灵地镇罗口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14个项目已按序时推进,华润集团硅基新材料项目因华润集团未参与灵地上芜石英岩矿竞拍,已无法实施。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牵头制定印发《2024年清流县各工作组“一张表抓全年、全年抓一张表”重点项目及责任分解方案》(清委办〔2024〕5号),督促各重点工作组、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乡镇按照“一张表抓全年、全年抓一张表”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节点,细化目标任务,加强施工组织,保障项目加快推进。1-6月,20个省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4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9.74%,超序时进度9.74个百分点。

  3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纳统入库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跟踪指导。督促各乡镇全面梳理辖区在建项目,动态梳理入库项目清单,2024年1-6月已入库项目20个、总投资12.4亿元,计划下半年申报入库项目35个、总投资18.6亿元,今年来未发生漏报、迟报情况。2023年新建的城区福道及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实验区生态管护及修复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经与县统计局对接,不符合入库条件,无法入库。二是强化数据分析。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完成投资情况分析,掌握项目进展和投资纳统情况,1-6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幅7.9%。

  3. 部分牵头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

  1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推进落实“应进必进”、“一窗通办”改革等工作,实现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全部事项授权入驻中心。截至目前,部门入驻数35个(需入驻部门总数36个),部门入驻率97.22%(含公安分中心),入驻实体大厅事项数1330项(含公安分中心),入驻率95%。由县工改办全面统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数据共享工作,各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保证共享数据质量,有效提升“审批事项共享比例”。同时加快新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大楼建设,正进行内部装修。

  2关于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牵头制定出台《清流县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方案(2023—2025年)》(清政办〔2023〕36号)、《清流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清政办规〔2023〕20号)文件,并成立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的数字清流工作专班,稳步推进数字清流相关工作。二是今年来,已申报通过第七届数字峰会项目6个,其中雅鑫超纯清洗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作为数字峰会集中签约项目。同时,积极谋划储备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数字经济项目12个,力争更多资金支持。三是鼓励本地氟化工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地走访东莹化工、中欣高宝、南方水泥、展化化工等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及需求,目前东莹化工、南方水泥等企业已引入工业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改造。

  3关于政策优势转化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面,系统性学习与研究《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等政策文件,2024年以组织梳理试点示范、典型经验做法等100余项,争取到顺昌至连城(清流段)邻县高速通工程等政策项目支持。二是对口支援方面,清流县与华润集团开展交流互访140余次,推动实施方案及10份产业合作协议落地,华润集团累计投入超1.1亿元建成米兰花酒店华润希望乡村2万岗梅种植基地、SPD项目等,正加快推进第二批华润希望乡村、城市空间运营服务合作、建筑固废再生利用产业园、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3个省直对口支援单位(省法院、省煤田地质局、农行福建分行)均有争取到资金补助。三是对口合作方面,形成2024年度对口合作事项清单,开展常态化交流互访20余次清流县拔里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争取对口合作资金800万元,与上海碳谷绿湾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对接争取中研股份氟酮及PEEK、新能源与分子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项目。

  4. 粮食安全重任扛得不稳。

  1关于县级订单粮收购完成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5月15日,组织粮食系统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政策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粮食安全科普知识,解答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市民关注和参与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工作。三是做实订单分配前期准备工作。4月1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种粮农户订单粮食种植面积申报与核实工作的函》,督促各乡(镇)做好辖区订单粮食种植面积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目前,各乡镇已完成种粮面积申报。

  2关于储备粮储存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章立制。5月25日出台“师带徒”制度,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业务帮扶,进一步提升仓管员的储粮保粮技术水平。二是强化监管。5月20日,印发《清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仓储规范化提升行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举一反三,开展监督检查,规范企业仓储管理;三是开展仓储培训。1月19日,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开展粮油信息化及仓储业务培训,提升全员信息化运用能力,规范“三卡一簿”填写和仓储业务流程;4月24日选派4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省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暨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视频培训会,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四是积极落实视频对接。4月29日,向市粮储局递交《关于增设清流县中心粮食储备库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联网接口的请示》(清政粮〔2024〕15号),市粮储局已向省局汇报沟通。5月8日,粮储局主动与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负责人联系,咨询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事宜;6月6日,组织智慧闽粮系统维护工程师到清流开展视频监控及信息化系统问题排查、梳理与勘测;6月19日,县粮储局局长带队到省粮储局信息中心汇报工作,省局明确不能设定粮库位置坐标信息,只能将粮库出入口视频接入公安视频系统。现新增3组摄像头和一个硬盘摄像机,两条专网,直连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共享系统。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5月6日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及人事变动,调整充实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只能由党员干部组成。二是6月12日起草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要点并正式行文,规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进行正式行文。

  2关于“八个纳入”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月6日局党组书记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其本人对2022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补充了查摆剖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注重运用新媒体解读经济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着力强化新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1月17日在福建微清流平台发布了清流县出台四十条举措力促“开门红”“开门稳”政策信息,县直部门可通过平台留言对相关政策作进一步的详细解读,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步向好态势。1-6月份,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9.38亿元,增长12.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8%,高于全市5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1位。二是努力营造产业政策宣传氛围。1月26日召开2023年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年报及2024年定期报表业务培训会,以各乡镇统计员及企业统计员为主要宣讲对象,围绕《清流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十四条措施》《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贸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进行解读,切实让企业和乡镇统计员了解产业发展政策。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展化、东莹等重点企业,做好实地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如,2月我局深入展化化工开展调研,结合企业实际宣传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政策措施,并得到省电视台报道。

  (二)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关于违规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月16日粮储局已将购销公司支出的上级公务接待费1.8475万元全部返还。并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

  2关于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分管领导于5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收回由单位垫付的个人应缴纳部分的3151元。同时要求财务人员每年要定期按新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提取个人应缴纳部分,不得逾期缴存或多缴、少缴。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追缴资金。5月8日相关责任人发放退款通知书。截止5月31日,5.38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二是追责问责。5月28日粮储局局长已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核查清退。多报销的258元差旅费,已于6月11日退缴到位。5月13日,粮储局局长对购销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组织业务学习。5月28日,组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清财行〔2023〕4号)文件精神,提升规范差旅报销意识。三是开展以案示警活动。5月15日,粮食系统开展以案示警专题会,通报了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及2022年购销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促使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教育,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2.资金使用管理不严。

  1关于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15家未开具正式票据的服务业规上企业,目前已有13家企业已补开正式发票,清流县兴顺运输有限公司已注销、三明南方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福建三明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无法补开正式票据,已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2024年平价商店价格补贴款已按各超市提供的对公帐户进行资金拨付。二是根据《三明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于2024年1月4日。将城关应急网点由县粮食购销公司军供点调整为清流县龙腾商贸有限公司,待年终考评合格后,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三是将乡镇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于1月10日、1月12日对全县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了核验,确保网点符合申报要求。

  2关于项目可研编制费用拨补较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机制。5月6日,制定印发《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前期经费使用范围、补助标准、申报流程等,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二是严格审核。5月7日,成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审核小组,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谋划项目的审核指导,进一步提升项目成熟度和资金申报成功率。

  3关于随意变更合同关键条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专题培训。5月28日,组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专题培训,强化合同履约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档案管理。2月21日购销公司调整人员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并做好合同档案审核,确保档案分类整理,归档及时,程序合规。

  4关于粮款结算审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处理。5月13日,粮储局局长对公司4名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5月21日,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给予责任人政务警告处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5月15日,购销组织公司结算人员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进行廉政风险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粮款支付流程,统一结算凭证的填写以及支付凭证的填制,提升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修订粮款支付流程。重新修订粮款支付流程,新增了财务审核环节,并将流程上墙,引导相关责任人规范开展结算业务,确保粮款支付有序精准。四是完善制度。已草拟《清流县粮食购销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待薪酬改革完成后同步印发执行。

  3. 固定资产管理缺失。

  1关于部分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建立闲置资产常态化招租机制。购销公司每季度在政府门户网发布一次闲置粮点招租公告,提高闲置资产出租率。

  2关于部分资产长期失修、破损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维修计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老旧粮站维修计划,按计划对灵地粮站厨房及宿舍楼、嵩溪黄坊粮站、林畲粮站进行修缮,目前已完成沙芜上坪粮库修缮。二是落实老旧粮站月查机制。每月对乡镇粮点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并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截止7月10日共巡查24次。完成沙芜上坪仓库门口杂草清理。完成田源粮站警示牌设置。针对长校、沙芜、龙津基头粮站屋顶局部漏水问题制定维修计划,下步将根据公司财务状况逐个维修。

  3关于部分资产被占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组书记高度重视粮食购销公司资产被占用问题,在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改方案过程中要求“粮储局和购销公司要针对资产被占用问题举一反三,下沉基层库点排查,集中攻坚,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被占用,实现保值增值”。经党组书记与田源乡政府党政主官沟通协商,于7月2日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被占用的田源田口粮站厨房进行公开挂网招租,现已完成租赁手续。5月7日、5月21日在城关粮库张贴公告,要求群众限期迁移城关粮库土地红线内的种植物,经多次实地走访和沟通,已全部清理完成。6月25日,清理占用粮食大厦楼顶违规搭建鸡窝1处,腾空被占用杂物间一间,并移交承租人使用。

  4.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

  1关于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月16日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局分管领导于515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今后单位项目采购管理涉及签订合同、执行合同以及合同执行后的相关工作要求层层把关,做细做实前期预算编制,根据预算编制做好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对报价的施工方的施工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施工资质符合。

  2关于招投标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月21日,成立购销公司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核,扩大招投标公告范围,规范询价对象,切实防范招投标、采购管理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5月28日粮储局局长对邓家粮站屋面维修项目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今后单位施工项目,按照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制度等规定,首先对项目进行预算,在合理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政府门户网、公开栏及单位公开栏发布招投标公告,扩大公告范围,确定施工单位或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完工后进行结算。

  3关于采购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调整充实招投标(采购)小组的通知》已于5月6日,通过局班子会,并于5月14日行文下发,下设招标(询价)、监督、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4个工作组,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全过程管理。5月16日局党组书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于5月20日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购销公司已成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今后将采用发送询价邀请函的方式,向社会运输企业进行询价,并附上询价清单。

  4关于先确定供应商后补招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5月28日粮储局局长清流县中心粮库工艺设备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2月21日,成立购销公司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核,扩大招投标公告范围,规范询价对象,切实防范招投标、采购管理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二是建章立制。5月12日建立了购销公司项目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流程和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是强化学习培训。5月15日,组织相关采购人员开展项目采购管理制度培训,提高了参训者对采购法规和公司采购流程的认识。5月28日,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招投标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档案管理。2月21日购销公司调整人员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合同档案审核,确保档案分类整理,归档及时,程序合规,不再出现未填写合同签订时间等问题。

  5关于涉嫌存在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追责问责。5月28日,对清流县储备粮入库和集并项目经办人、审核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警示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强化学习教育。5月28日,组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招投标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实

  1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八小时以外”跟踪监督,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管好自己的责任田,今年来累计开展谈心谈话35次。

  2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月16日局党组书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已修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相关责任人已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3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6月14日召开全局干部警示大会,通报了粮食购销公司四起违纪案件情况,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守住底线、不踏红线。

  4关于“溢余粮”处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5月28日,召开粮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5月15日召开粮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同时通报了2022年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警示系统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完善“溢余粮”处置流程。重新修订完善溢余粮处置流程,并将流程上墙,警醒相关责任人规范处置“溢余粮”,确保做到公平、公开,程序合规。四是组织学习培训。4月2日,组织粮储系统干部职工及相关粮食企业责任人,学习了《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部分相关重要论述》《粮食仓储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文件精神,并邀请消防大队教官对参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粮食从业人员粮食安全责任意识。

  2. 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牢。

  1关于对原粮食党支部疏于指导、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完成原粮食党支部党组织关系转接,原粮食党支部党员已转入发改局党支部。同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2024年以来发改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6次。

  2关于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于5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发改局党支部书记于6月26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今年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同时7月2日前,由党建工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二季度党建工作督查。

  3关于党务工作者履职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于5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党务工作者提高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及时归档党建材料。

  3. 机构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即知即改。2024年1月将粮储局从金谷大厦迁回发改局合署办公。二是取消粮储局原有工作规则。2024年3月,经发改局党组研究,同意废止《清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规则》(清政粮〔2020〕18号)文件,粮储局不再作为单独议事主体。三是修订公司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3月,经发改局党组研究,修订完善清流县粮食购销公司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在制度执行上实现政企分开。

  4. 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管理较随意。

  1关于未追缴提前离职违约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月8日,联系责任人发出通知书。当事人已于5月17日将5000元提前离职违约金转入购销公司账户。

  2关于无依据以递补形式聘用临时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修订制度。分别于3月20日和6月14日修订完善购销公司和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二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今后,涉及本单位人员招聘或其他应公开的信息,除在本单位信息公开栏公告外,同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确保形成竞争性应聘。如,2024年7月3日,除在本单位公开栏和县政府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外,还通过众联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清流县发改局(粮储局)公开招聘信息。

  3关于招聘公告知悉范围过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7月我局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委托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展,并将招聘信息在清流县政府网站、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扩大招聘公告知悉范围,形成竞争性应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发改局(粮储局)期间,共向驻工信纪检组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驻工信纪检组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给予作出政务处分1人。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县域经济改革发展工作中,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止看待问题“浅表化”,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做到对症下药、整改问题,靶向施策、举一反三,确保所有问题要立行立改、从严从实。

  三是用好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完善廉政风险点、权力清单,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全力支持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324738;通信地址:清流县凤翔街66号发改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smsqlfgj@163.com。

   

   

  中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