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4-13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 清教〔2024〕4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25
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修学校:
根据“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推荐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流县推荐“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实施方案。
一、推荐条件
“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条件:
培养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教研员,具备以下条件:
1.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
2.一般应为县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或获得省级教师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教学成果奖设区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中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均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荣誉称号或政府奖励的,在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任教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已参加过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正职校长不参与推荐。
二、推荐名额
1.推荐学科为省第一批推荐学科(第一批: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幼儿园)
2.推荐名额分配。全县推荐到市“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名额共25名,推荐对象分配如下:
(1)高中。清流一中: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各推荐2人。全县合计拟推荐到市10人。
(2)初中。城关中学、实验中学、龙津学校初中部、进修学校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推荐2人。全县合计拟推荐到市10人。
(3)小学。实验小学、城关小学、屏山小学、龙津学校小学部、进修学校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各推荐1人。全县合计拟推荐到市4人。
(4)幼教。实验幼儿园、城关幼儿园、屏山幼儿园、虹桥幼儿园、龙津幼儿园、进修学校各推荐1人。全县合计拟推荐到市1人。
三、量化考核计分办法(每一项不累计,取最高项分。满分100分)
(一)量化考核要求
1.参加量化考核必须满足“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的推荐条件。年龄限制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校推荐人选,近5年年度考核须有1年考核优秀等次。以学年为单位。计18-19学年、19-20学年、20-21学年,21-22学年,22-23学年。
3.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荣誉称号或政府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量分方案
1.职称(15分)(提供任职期内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1)中级10分(限小学、幼儿园);
(2)高级及以上15分。
2.荣誉(20分)(提供证书及复印件)
近5年内,至少获得市以上综合荣誉(党委政府)的:
(1)市级10分;
(2)省级15分;
(3)国家或部委20分。
3.课题(20分)。(提供结题证书及复印件)
近5年内,至少已经结题市以上课题按以下标准计分:
(1)市级15分;
(2)省级20分。
其中,课题组不同成员按以下办法折算:①课题负责人对应相应级别100%计分;②成员对应减半计分。
4.论文(10分)。(提供论文及复印件)
近5年,发表论文至少1篇按以下标准计分:
(1)CN综合刊发表得8分;
5.教师获奖(20分)(提供获奖证书)
近5年,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按以下标准计分:
(1)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获得市级二等奖(10分);
(2)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5分);
(3)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0分)
6.开示范课(讲座)(15分)
(1)开示范课(讲座)市级1节(8分);
(2)开示范课(讲座)市级2节(12分)
(3)开示范课(讲座)省级1节以上(15分)
四、材料审送
1.学校审核。各校根据推荐条件和量化考核计分办法对参加申报的教师进行量化考核(注意认真审验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在有关证件复印件上签署“此件系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核对人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量化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表(附件1)、信息表(附件2)、基本条件审核表(附件3)、量化考核计分表(附件4)及经审核签字盖章后对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4年10月2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附件1-4电子档同时发清流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逾期视同放弃!
教科室邮箱:qlms2020@163.com
联系人:李学文 ,联系电话:18650928799
2. 清流县教师进修学校汇总各校上报材料,根据量化考核情况拟定推荐对象候选人,报经县教育局研究确定后正式向市教育局推荐“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
附件:
1. “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申报表
2. “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信息表
3.清流县推荐“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基本条件审核表
4. 清流县推荐“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量化考核表
清流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培养项目培养人选申报表
姓 名:
任 教 学 科:
所 在 单 位:
所 在 设区市:
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024年9月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 每位申请人填写一张表。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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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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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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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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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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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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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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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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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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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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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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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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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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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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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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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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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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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荣誉称号或政府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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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颁授部门 |
荣誉称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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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1.入选市、县级教师培养工程情况
认定时间 |
认定机构 |
认定序列(市级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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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的经历(自2020年以来)
起止时间 |
培训单位 |
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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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名)的省级、市厅级以上重大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情况(自2020年以来)
项目(课题)名称 |
立项时间 |
排名情况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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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荣获省级、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奖励情况(自2020年以来)
奖励名称及等级 |
获奖时间 |
署名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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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教育科学研究情况(自2020年以来)
论文、著作、课题名称 |
出版、发表时间 |
出版社、期刊名称或鉴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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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情况
教育教学竞赛名称 |
获奖时间 |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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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陈述
1.阐述本人的教育理念,实践创新、教书育人成效及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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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围绕思想引领、实践指导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阐述教育家型教师的理想信念与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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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所在学校意见 |
(就支持推荐对象专业发展、发挥作用,及培养后继续支持省学科带头人发展提出明确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省、市属学校无需填写) |
(就支持推荐对象专业发展、发挥作用,及培养后继续支持省学科带头人发展提出明确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属学校主管部门) 意见 |
(就纳入省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支持推荐对象专业发展、发挥作用,及培养后继续支持省学科带头人发展提出明确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2
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信息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在区县 |
工作单位 |
性别 |
手机号码 |
民族 |
学历 |
学位 |
邮箱 |
职务 |
职称 |
政治面貌 |
教龄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任教学科 |
任教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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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清流县推荐“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基本条件审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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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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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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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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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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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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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 |
是 o 否o |
学历 |
须本科以上 |
是否符合√ |
是 o 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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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
无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
是否符合√ |
是 o 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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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
至少1年优秀 |
是否符合√ |
是 o 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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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须6年以上,至少2所学校工作过,每所至少工作3年以上 |
是否符合√ |
是 o 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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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情况 |
中学教师及教研员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小学幼儿园中级以上 |
是否符合√ |
是 o 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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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符合项在后面括号打 √ ) |
(1)县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 ) (2)省级教师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 ) (3)获得教学成果奖设区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
是否符合√ |
是 o 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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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验,该同志符合推荐的基本条件,可以根据量化考核计分表量分。 |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附件4 清流县推荐“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培养人选” 量化考核计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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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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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分项目100分 |
具体量分内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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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称15分 |
(1)中级10分(限小学、幼儿园); (2)高级及以上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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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荣誉20分 |
近5年,获得过市以上综合荣誉(党委政府)的: (4)市级10分; (5)省级15分; (6)国家或部委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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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课题20分 |
近5年,至少已经结题市以上课题按以下标准计分: (1)市级15分; (2)省级20分。 其中,课题组不同成员按以下办法折算:①课题负责人对应相应级别100%计分;②成员对应减半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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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论文10分 |
近5年,发表论文至少1篇按以下标准计分: (1)CN综合刊发表得8分; (2)CN学科专业刊发表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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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师获奖20分 |
近5年,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按以下标准计分: (1)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获得市级二等奖(10分); (2)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5分); (3)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或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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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示范课15分 |
近5年,开示范课(讲座): (1)开示范课(讲座)市级1节(8分); (2)开示范课(讲座)市级2节(12分) (3)开示范课(讲座)省级1节以上(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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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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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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