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4-13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 清教〔2024〕5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02
清流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清教〔2024〕51号
来源:清流县教育局 时间:2024-12-20 10:16
 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12)要求,经研究,现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和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提升部门工作合力。强化县级统筹,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制定“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加强疑似辍学学生核查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二、做好动态管理机制。各校要建好“三本台账”,即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要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三本台账”底数。要根据自查结果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全力防止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管理——“名在人不在”导致误入歧途或遭受侵害。一经发现,将予通报。

三、强化重点人群排查监测机制。各校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与当地检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

四、建立常态报告机制。要加强各级联动,建立健全“学校一月一报告、县级一季度一复核”等常态化工作报告机制。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旷课、失学、逃学、逃宿等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要加强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线索的,应及时提供给公安等部门。要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邮箱:13960516211@163.com)。县局机关责任股室要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要结合“小升初”学籍未接续学生专项排查等工作,组织由业务专干、责任督学等组成的专门小组,集中开展“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核查。

五、健全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各校要继续完善留守儿童(含洋留守儿童,下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界辍学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将教育关爱传递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及时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经济原因失学辍学。对于留守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要优先保障学生的寄宿需求,免除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继续深入实施“向阳花开”等各类助学帮扶行动,“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对学习困难、厌学的学生,要因材施教,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等加强个性化辅导,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信心。县教育局有关股室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帮扶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关爱帮扶对象名单,关心关注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健康,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和法治教育,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及时为异常、或有需求学生提供帮助,努力做到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

六、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监护人)的法治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长课堂》栏目等渠道,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与各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社会资源单位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落实育人责任,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提升育人质量。

七、加强数字化控辍。各校要加强数字化赋能控辍保学工作,充分运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子系统,及时核查处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在工作中发现的新增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要及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确保真实准确、不漏一人,提高控辍保学工作效率。

八、加强督导考核问责机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深化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继续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督促指导,避免辍学失学儿童漏报、虚报、瞒报,切实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现象发生。要结合对县督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等督导评估工作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提供数据失真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追责问责。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守牢防范学生辍学底线,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清流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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