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19-1300-2024-00024
- 备注/文号: 清交建〔2024〕3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09
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收悉,经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部颁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志标线设置、减速带、防眩防撞设施等。“微改造”实施项目共有5处:溪燕线X708 K91+760左转车道处、溪燕线X708 K91+760-K92+000处、X708 溪燕线K91+580-K91+760处、X788余李线K63+450处、X786嵩灵线K14+700处等。
本项目概算价46.8405万元,其中建安费40.3766万元,实施后将极大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并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建设及设计情况。
1. 溪燕线X708 K91+760左转车道处。该隐患整治点主要实施水泥混凝土路面218.3㎡,△900标志牌5块,1400*1000标志牌3块,热熔标线32.4㎡,振动标线31.8㎡。
2. 溪燕线X708 K91+760-K92+000处。该隐患整治点主要实施水泥混凝土路面459.4㎡,△900标志牌3块,1400*1000标志牌3块,热熔标线94.5㎡,振动标线34.8平方米。
3. X708溪燕线K91+580-K91+760处。该隐患整治点主要实施挖方371m³,水泥混凝土路面413.5㎡,△900标志牌2块,1400*1000标志牌2块,热熔标线258.71㎡,植草皮457㎡。
4. X788余李线K63+450处。该隐患整治点主要实施△900标志牌3块,1400*1000标志牌2块,振动标线27㎡,减速带9米/1处。
5. X786嵩灵线K14+700处。该隐患整治点主要实施伐树36棵,800*800标志牌2块,1400*1000标志牌4块,热熔标线374.52㎡,振动标线41.66㎡,减速带18.5m/1处,防撞桶39个。
三、审查意见。
原则上同意福建顺飞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
四、预算审核
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设计预算基本总造价46.8405万元,建安费总造价40.3766万元。
1. 溪燕线X708 K91+760左转车道处:概算总价6.88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9883万元。
2. 溪燕线X708 K91+760-K92+000处:概算总价12.487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4.4863万元。
3. X708溪燕线K91+580-K91+760处:概算总价12.956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5.0307万元。
4. X788余李线K63+450处:概算总价1.469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7044万元。
5. X786嵩灵线K14+700处:概算总价6.577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6307万元。
五、其他
(一)请业主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等招投标工作。
(二)请业主单位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进一步复核设计图纸及实地情况,做好技术交底。
(三)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及时指导施工,及时修正设计。
(四)各参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碴、弃土,并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弃土场的植被保护;做好工地建设扬尘的防治,同时对环保设施实行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五)参建单位应做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确保各项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请根据以上批复,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施工期间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工。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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