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19-13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清交建〔2025〕13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1
清交建〔2025〕13号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生态示范路提升工程验收纪要
2025年3月12日,清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建设单位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设计单位福建顺飞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龙建(福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对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生态示范路提升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召开了专题验收会议,纪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县道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生态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全部合同内容。本项目工程线路长约10.095公里,绿化面积约8490平方米,施工里程桩号为X786嵩灵线K2+930~K13+060,主要完成新植:福建山樱花282株、香樟130株、紫玉兰42株、野鸦椿153株、红枫146株、花石榴17株、紫薇543株、无刺构骨球199株、红叶石楠球A476株、红叶石楠球B371株、麦冬1590㎡、毛杜鹃1248㎡、巴西野牡丹1516㎡、红花继木1818㎡、茶梅893㎡、马尼拉草235.4㎡、空心砖354m³等。
该工程于2024年12月30日公开招标,2025年1月16日开工建设,2025年2月28日建设完成。项目建设主要依据:清交党组纪要〔2024〕2号及《关于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生态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清交建〔2024〕42号)等。
二、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根据项目工程现场验收情况、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质量结论(见路面质量抽检报告)意见,一致认可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路绿化工程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职,现场绿化断面形式、植被种类、尺寸深度、种植质量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经验收评定合格,同意交竣工。
三、施工缺陷及存在问题
1.局部路段绿化存在部分乔木未成活,经验收统计未成活数量:香樟25株、福建山樱花3株、野鸦椿6株。
2.部分红叶石楠球冠幅不足80cm的设计要求。
3.部分施工路段种植绿化遗留路面泥土未及时清理影响行车安全及路容路貌。
四、处理意见
请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现场验收意见,在终验前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闭环,如更换补种未成活的香樟、山樱花、野鸦椿等乔木。并将书面整改结果盖章后反馈至养护中心,监理单位应及时监管并逐一督促整改、全面跟踪落实。确保项目终验合格。
五、工程接养
本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后及时交付管养单位顺联养护公司,并办理相关接养手续以便纳入农村公路日常绿化养护。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