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18-13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清农水〔2025〕13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3
黄光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制种企业发展的建议》(第00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制种配套设施建设”
清流县高度重视水稻制种产业发展,积极申请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清流县灵地镇种子产业区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获初设批复,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灵地镇马寨村,建设内容包含新建种子周转仓库、种子烘干房及收购棚、除尘间、配电房、管理房、围墙、主出入口等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卧式烘干机、精选机等仪器设备7台(套)。项目于2025年3月20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周转仓库,种子烘干房及收购棚,配电房,管理房的基础建设,正在进行钢结构构件加工中,预计8月底可以完成土建和安装工程。
建设项目完成后,将大力提升清流县水稻制种基地区域服务水平,为灵地镇及周边地区提供种子周转、收购、烘干、加工、收储等综合服务,减少因种子收储不便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制种农户、制种经纪人的收益,保证种子收储质量。下一步,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持续推动种子产业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争取种子产业区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实施,推进种子产业区域服务水平。
二、关于“引进国有制种企业”
清流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尚处产业化初级阶段,外地注册种业企业以代制为主,无本土种业企业,这是制约我县制种发展的最大短板。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种业振兴行动的总体安排,大力落实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2027年杂交水稻种子指导性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清流县大力引进福建六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旺穗种业有限公司等本省有实力的种业公司,推动优势企业与制种基地对接。
一是政企协同打造制种示范体系,计划在灵地镇、李家乡、赖坊镇、里田乡等建成5片以上千亩高标准制种基地形成区域性样板;二是以大坪村为试点整村推进土地流转与统一管理,整合零散耕地解决隔离与水源问题,实现规模化制种;三是企业通过签订保底收购合同与生产技术服务协议,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保障农户收益并提升种子质量。
三、关于“提升制种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种产业的发展,将制种产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企业和农户从事制种行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为推动制种产业高质量发展,多项举措保障制种服务水平的提升。
一是严格实行杂交水稻制种生产备案、产地检疫制度。在申请备案时要求备案登记持证生产、签订规范的种子生产合同、建立种子生产档案、申报制种产地检疫、统计农户生产的花名册,结合市级抽查、执法大队开展基地巡查进行核验,开展转基因抽检,严厉查处不备案制种生产。
二是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对在我县辖区内进行受委托种子生产的制种经纪人建立诚信档案,对发生制种纠纷、不按合同收购或拖欠不支付合同款的种子企业和经纪人信用等级评定,对连续两年评定差的列入黑名单管理,从而确保全县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尚未发现未备案或未完整进行种子生产备案、恶性竞争种子生产基地。
三是落实水稻制种保险工作。将制种保险的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足额拨付,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鼓励制种基地所有制种户积极主动参与投保,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水稻制种保险全覆盖,帮助制种户分散转移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对承保机构当年制种承保面积进行审核确认,联合乡镇、村技术人员协助做好展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参保数量的核实等工作,协调理赔纠纷争议,确保争议能够快速、公正解决。
领导署名:罗爱华
联系人:许莲莲
联系电话:0598-7920029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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