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8-13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 里政〔2026〕1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09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近期新疆、甘肃接连发生我国首次境外传入的南非I型口蹄疫疫情,该疫情无疫苗可防、传播能力极强,幼畜死亡率高,防控形势极为严峻。同时,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压力持续增大,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为严格落实清疫控指〔202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防控工作实际,切实严防疫情传入、扩散,保障全乡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当前及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村级防控主体责任
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南非I型口蹄疫防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养殖场(户)、散养畜禽户、畜禽交易点等重点主体,做到排查全覆盖、管控无死角、责任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产生活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聚焦核心环节,抓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一)从严从快完成春秋季集中免疫,抓实常态化免疫补免
4月底前组织做好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同时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秋季集中免疫于9月初开始,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严格做到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常年群体免疫密度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80%以上。春季集中免疫结束后,每月常态化开展补免工作,对新生、补栏畜禽及时免疫;配合乡畜牧兽医站做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政策宣传与落地,对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户)做好疫苗兜底保障,逐户建立完善免疫台账,做到免疫信息可追溯。
(二)强化南非I型口蹄疫专项防控,严防疫情传入
1. 严格日常排查:密切关注辖区内牛、羊等偶蹄动物健康状况,发现动物出现口蹄疫疑似症状的,立即暂停畜禽移动并第一时间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2. 严格畜禽调运管控:逐户告知养殖场(户)禁止从中高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对辖区内畜禽调运行为全程监管,督促落实调运前登记、调入后及时报告制度,严禁无检疫证明、违规调运畜禽行为。
(三)抓实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筑牢全链条防线
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围绕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等重点环节,配合乡畜牧兽医站开展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严格执行跨省“调肉不调猪”、省内跨县调运准调证明管理制度。加强活禽市场、畜禽屠宰点、运输车辆停靠点等重点场所管控。
(四)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
1. 做好布病、牛结核病防控,配合乡畜牧兽医站开展省外调入、高风险区域牛羊布病监测,对阳性动物按要求配合处置,引导养殖户做好个人防护,坚决遏制布病上升势头。
2. 规范犬只狂犬病免疫,引导辖区群众及时为犬只接种疫苗,配合乡级做好免疫点设置和免疫档案建立,确保注册犬免疫全覆盖。
3. 加强与乡畜牧、卫健部门联动,及时传递人畜共患病相关信息,配合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置工作,针对性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一)加强人员保障与分工协作
各村严格落实包村干部、村主干直接参与防疫工作制度,配合乡畜牧兽医站组织村级防疫员做好免疫实施、排查登记、消毒指导、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任务有人抓、有人管。乡级将按标准落实春秋防及紧急免疫期间防疫员工误工补贴,调动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做好宣传引导与群众动员
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养殖户和群众宣传南非I型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重点讲解调运管控、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等核心要求,引导养殖户自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应急准备与值班值守
配合乡级完善动物疫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配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或可疑疫情,立即配合乡级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后的动物疫病防控准备,及时开展灾后消毒灭源、流调监测,确保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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