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2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6〕1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04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政文〔2026〕15号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6-03-04 17: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各单位:

李晓珍副县长赴上海挂职,现将原工作分工调整由以下县政府领导负责

一、生态环境工作调整由李序扶常委、副县长负责。

联系单位:驻县生态环境局。

二、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作调整由姜祖斌副县长负责。

分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调整由陈传祥副县长负责。

分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调整由王永钧副县长负责。

分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清流中燃公司。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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