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11-18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灵政〔2023〕 9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10
根据《2023年清流县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清森防指(防)〔2023〕 1 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函〔2023〕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恰逢清明时节进山入林人员陡增,野外用火将明显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需要对清明期间祭祀用火林事用火、农事用火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我镇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从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止。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发动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通过森林防火公益宣传栏、村村通智能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车辆、墟日踩街、摆放展板、鸣锣告示、咨询活动、LED屏幕滚动等形式对林区群众开展安全用火常态化宣传。组织人员观看《森林火灾案例警示片》和《2022年火灾警示录》中收集的警示教育片,让群众深刻认识火灾事故原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危害性、肇事者依法惩处等情况,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按“双网双线”全覆盖网格化管理要求,印刷《森林防火承诺书》、《文明祭扫绿色清明》或《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倡议书,组织镇村干部、林业站、管护队员,进村庄、进企业、进学校,营造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宣传+警示+教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二)加强火源管控,主动消除隐患。一是开展林区隐患排查。对在林地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点状”经营者(在林地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程施工现场、农家乐、通信基站、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具有点状特征的经营单位或个人)、“线状”经营者(穿越林地的铁路、公路、高压电线、电缆、石油和天然气输配电管线等具有线状特征的经营单位)、“面状”经营者(主要指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国家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面积较大的单位,以及经营面积100公顷以上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按相关规定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要求整改责任人加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到位。治理林区民居、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和重点工程等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现象,治理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二是强化林事用火管理。重点治理违章炼山造林、堆烧烧疫木等隐患问题,对未实施林事用火审批制度、用火审批不严格、林事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问题进行治理,做到惩处一批、教育一方、震慑一片。三是强化农事用火管理。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解决对违章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四是强化重点人群管理。组织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进户宣传,落实监护人责任。通过森林消防进校园、案例警示等方法,教育未成年人不要在林区内玩火、野炊、烧烤等,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
(三)倡导鲜花祭扫,树立文明新风。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系列活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号召广大村民转变祭扫旧习俗,治理民俗活动、民间信仰的综合管控不到位和宗教场所及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等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清明期间采购鲜花,在重点区域要增设巡护人员,在主要进山路口、坟墓集中区设置进山哨卡,通过鲜花向村民换取香蜡纸烛等服务方式,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入林,消除发生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放孔明灯等违章用火现象。
(四)提升应急保障,确保林区安全。严格落实“群众过节、防火过关”的工作要求,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制度,切实遵守值班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协同联动、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加大“清明”和“五一”期间的巡山护林力度和火源检查,开展对村(居)委会、管护队员、进山哨卡人员值守、台账登记、灭火器材储备、鲜花祭扫等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提高工作落实率。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各村应急扑火队要全面进入戒备状态,提前靠前布防,随时做好处置各类火情的准备,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核实、早报告、有准备、能应对,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制,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行政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务求治理实效。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始终,深入一线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从严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章用火行为。
(三)强化警示教育。林业站、镇综合执法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章用火处罚案例,认真研究分析火灾成因,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 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为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制度保障。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深入开展依法用火宣传教育,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违法用火违章犯罪线索。
附件1: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2:灵地镇2023年鲜花祭扫资金分配表
附件3:XX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进山哨卡值班表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 日
附件1:
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灵林整改〔2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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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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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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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你经营场所存在下列森林火灾隐患内容: 1. 2. 3.
以上存在问题,限 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后报我单位复查,限期内不能完成的于 年 月 日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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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被检方代表签字:
(需签名字、接收日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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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整改通知书一式2份(一份留被检查方,一份由森防办存档)
附件2:
灵地镇2023年度鲜花祭扫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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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别 |
预计祭扫人员数 |
鲜花需求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灵地村 |
400 |
2000 |
0.5元/朵 |
1000元 |
|
2 |
灵和村 |
400 |
2000 |
0.5元/朵 |
1000元 |
|
3 |
大坪村 |
300 |
1500 |
0.5元/朵 |
750元 |
|
4 |
杨源村 |
240 |
1200 |
0.5元/朵 |
600元 |
|
5 |
姚坊村 |
300 |
1500 |
0.5元/朵 |
750元 |
|
6 |
步云村 |
150 |
750 |
0.5元/朵 |
375元 |
|
7 |
青甲村 |
240 |
1200 |
0.5元/朵 |
600元 |
|
8 |
邓家村 |
300 |
1500 |
0.5元/朵 |
750元 |
|
9 |
田中村 |
240 |
1200 |
0.5元/朵 |
600元 |
|
10 |
马寨村 |
240 |
1200 |
0.5元/朵 |
600元 |
|
11 |
尤坊甲村 |
300 |
1500 |
0.5元/朵 |
750元 |
|
12 |
吉龙村 |
240 |
1200 |
0.5元/朵 |
600元 |
|
13 |
古洋村 |
120 |
600 |
0.5元/朵 |
300元 |
|
|
|
|
|
合计 |
8675元 |
附件3:
XX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进山哨卡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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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责任区地名 |
固定岗 |
流动岗 |
包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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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
四场垅 |
邓XX |
邓XX 133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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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屎垅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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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子溪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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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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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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