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11-18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清财(农)指〔2023〕2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28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水利局关于
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财政所、水利工作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2号)he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5万元,用于水毁灾损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为他用。
附件:1.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水利局
2023年9月22日
清流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1: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资金 批次 |
1 |
沙芜乡 |
上坪村李家湾防洪提水毁修复工程 |
15 |
第二批 |
2 |
沙芜乡 |
白塔村严家排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
20 |
第二批 |
3 |
田源乡 |
新村村门前溪水毁修复工程 |
30 |
第三批 |
4 |
里田乡 |
田坪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
10 |
第三批 |
合 计 |
|
75 |
|
附件2: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
|||
主管部门(单位) 名称 |
县水利局 |
补助区域 |
||
资金情况 |
资金总额: |
75 |
||
其中:财政拨款 |
75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补助4个水毁项目,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区域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水毁工程修复数量 |
≥4个 |
|
质量指标 |
工程施工验收 |
通过验收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省级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8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影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影响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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